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附件1-5
2015年青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4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青岛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和条件(一)认定范围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将于2015年7月5日公布2015年教师资格面试国考人员成绩。
2. 参加2011年至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并于2015年参加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
“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已于2015年5月22日公布2015年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省考人员合格名单。
3.2012年至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符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师范人员)。
(二)认定条件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中国公民(含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如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详见附件1)。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届毕业生为毕业院校相应部门)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办事程序(一)网上申请教师资格7月6日8:30-7月15日17: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省考人员和师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2015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5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为做好201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和对象2015年在福建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时间今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春季5月7日至7月30日,秋季9月11日至12月10日。
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情况进行安排,并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
今年5-7月,中国教师资格网和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00-18:0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招就字〔2015〕16号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1)
类别:就业招就字〔2015〕16号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关系到广大毕业生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6号)精神,现就我校2015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1、凡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我校毕业生,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5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我校毕业生在网报填写信息时要注意以下内容的填写:①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根据自己所在学院选择,例如:“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②档案号:填写自己的学号;③毕业学校:赣南师范学院;④毕业时间:2015年7月10日;⑤专业类别:师范类/非师范类;⑥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⑦工作单位:填写班级名称,必须统一填写“年级+专业+层次+班”格式,例如:“11汉语言文学本科1班”;⑧任教学科: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申请者可在提供的项目中选择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学科;⑨户籍所在地:必须填写“赣南师范学院”;⑩所学专业:必须填写与所学专业完全匹配的专业名称,不能填写大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各学院可以先找好专业选择路径,便于学生查找);⑪本人简历:从初中起填写相关信息。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同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15评审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及装订办法及评审表填写说明以此要求为准
2015年徐州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及装订办法总体要求:人员信息准确,材料真实,审核认真,印章(凡学校全称处都要加盖公章)、签字齐全,装订规范具体要求(以材料袋封皮要求为序):一、外袋1、学校名称:写全称,单位公章上的名称。
2、单位、县(市)区印章齐全。
3、封底需写清申报人姓名(与身份证姓名相一致)、单位名称且盖上印章。
(请用粗记号笔填写)二、第一分册(一)中小学、幼儿园系列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1、填表办法见附件,封皮学校全称处加盖公章。
2、必须A3纸正反面中缝装订,最后一页为盖章页,正规装订,(不可用A4纸左则订针、文件夹等)2、身份证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盖章,原件备查)3、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推荐表(破格晋升人员填写),单位盖章4、考核材料(按编号顺序合并装订):(1)师德考核表:提供近5年,并将5年情况得出平均结果;(2)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最上面为近3-5年(中级3年,高级5年,下同)情况汇总、综合性评价,下面附近3-5年学校在每学年末对全体教师进行的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督导评教、教学成绩(须为全校人员,含各个学科,若学校规模大需提供本学科所有年级)等原始材料;(3)学生满意度测评表:为申报人在上交材料前进行的专项测评结果汇总,后面可附近3-5年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材料,若原始测评以学生评教方式进行,也可附在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后;5、班主任和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可以装订):如实填写表格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后面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班主任安排表 (复印件,学校签字盖章)、管理岗位任命文件(复印件,学校签字盖章)、学校兴趣小组安排 (复印件,学校签字盖章)等。
(二)中职校系列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表办法见附件,要求同中小学);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高级填写);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盖章,原件备查)。
关于2015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关于2015年高等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重庆市市教委通知现将2015年高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流程通知如下:
一、资料上交时间: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16日
资料包括:1、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件。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4、体检表原件。
5、小二寸冲洗照片2张。
二、学院确认时间:2015年4月3日前。
学院会在4月3日前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
四、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2日
网上申报地址:网络申报通过后需打印两份教师资格申请表(双面打印),思想鉴定表一份于4月22日下班之前交于人事科。
五、市教委认定时间:2015年4月29日
六、认定结论公布时间: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14日
七、证书发放时间:2015年5月20日
注意事项:1、体检报告需在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2、上交的照片必须与网报的照片一致,男性头发不能遮耳和额头,不能佩戴项链。
女性不能佩戴耳环、项链,头发需扎起不能遮额头.尽量不佩戴眼镜及其他饰品。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人事科
2015年3月11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毕教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的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我校2015届毕业生二、我校毕业生可申请资格种类应具备的相应学历及其他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无违法行为。
我校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我校学前教育本科班学生能申请此类(且只能申请此类),如取得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者,可以申报小学教师资格。
2.申报小学教师资格:我校小学教育本科班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如取得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可以申报初中教师资格。
3.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我校除了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专业外其它师范类专业均可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我校师范本科班毕业生(除了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专业外)均可申报。
非师范专业的本科班毕业生如取得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等,也可参与以上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与毕业体检同步进行。
三、网上报名流程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认定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30日——5月17日(根据安排,我校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30日—5月1日,过时不能补报。
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
附件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一、总体流程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请。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符合过渡办法人员还应按时参加由认定机构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通过国考人员2.过渡人员二、报名时间网报时间: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认定机构自行确定。
三、受理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一个学科教师资格。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四、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
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2015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信息整理如下。
一、认定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认定对象包括:(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015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国考)
2015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国考)职业教育在线2015-05-15 11:22:03政策教师教育阅读(198)评论(0)为做好2015年春季本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持有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有效本市居住证,户籍未迁至上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免此项要求,网上报名时户籍选择为“上海户籍”。
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本市申请认定,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申请认定。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注1:本公告申请对象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本市教师资格国考培训咨询电话为:34693182,国考合格证明领取事宜咨询电话为:62523036)。
注2:人才居住证申领查询网址为:。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注3: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2015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查表
学习使人进步第一联:(存根联)网报号:11 南昌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非师范教育类)姓名** 性别正面免冠1寸照片(1)(粘贴左上角,下同)照片(2)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出生日期1992年7月7日出生地**毕业学校东华理工大学照片(3)所学专业**最高学位学士最高学历大学本科现从事职业学生专业技术职务无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邮编330013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数学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路号街办(社区)身份证号码**本人简历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及鉴定意见合格身体和健康状况良好修学教育学课程成绩72分修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62分普通话水平二甲其它无以上信息由本人如实填报。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高校预审意见:签字(盖章)、县区教体局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市教育局审核意见:签字(盖章)、第二联:(凭证联)网报号:11南昌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非师范教育类)姓名** 性别正面免冠1寸照片(4)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出生日期1992年7月7日出生地**毕业学校东华理工大学所学专业**最高学位学士最高学历大学本科现从事职业学生专业技术职务无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邮编330013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数学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路号街办(社区)身份证号码**本人简历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及鉴定意见合格身体和健康状况良好修学教育学课程成绩72分修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62分普通话水平二甲其它无以上信息由本人如实填报。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意见:(结论或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此表请用A3纸张打印,第二联由发证机构裁剪给申报者,作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资格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资格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受理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除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总支鉴定其思想品德为合格。
3、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4、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其他申请人员(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6、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以及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一律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
二、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请各位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6月8日—6月1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教育部系统将自行关闭,不予补报。
报名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应通读网上报名页面显示的“申请人必读”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正确。
2、第二阶段:体检安排。
个人自网上报名开始后即可自行至**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空腹,体检费自理)。
体检表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表格请至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空表须粘贴个人照片。
3、第三阶段:现场确认。
6月15日—6月17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5.08•【字号】鲁教师字〔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我省各类高校现任或拟聘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2.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
未系统学习的,应按规定补修,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一)(二)(三)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程序(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除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者外,申请人员须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并成绩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015年陕西教师资格认定表
2015年陕西教师资格认定表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2015 年陕西教师资格认定表的简介
2.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性
3.陕西教师资格认定表的内容
4.教师资格认定表的填写要求
5.教师资格认定的意义
正文
2015 年陕西教师资格认定表是陕西省教育管理部门用于对教师资格
进行认定的重要文件。
教师资格认定是保证教师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高教育水平,保障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通过对教师的资格进行认定,可以确保教师具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教师资格认定还可以防止无资格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性。
陕西教师资格认定表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经历等。
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表时,需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的教育教学经历和能力证明,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教师资格认定表的填写要求主要包括,填写内容要完整、真实,提供的证明材料要齐全、有效。
同时,填写表格时要注意格式规范,字迹清晰,以免影响资格认定的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教师资格认定可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教师资格认定可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
职业尊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工作单位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户籍所在地咸阳市秦都区钓台镇派出所
申请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填表日期2015年3月2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表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归档材料,必须由本人填写,字迹工整,文字规范,使用炭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采用计算机正反双面打印(要求使用A3纸型)。
本表一式两份,每份表需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一底片的照片(近期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以下要求填写:
1.工作单位:××大学(如西北大学、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等)
2.户籍所在地:统一填写学校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或路街道办事处
3.申请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填表日期:根据本校工作安排据实填写
5.政治面貌: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应写出党派种类)、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中选择。
6.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相一致,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填好后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7.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填写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
如果是通过函授或自考毕业的,应在毕业学校后注明,如陕西师范大学(函授)。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内容填写,不能有出入。
8.最高学位,按下例项目选择: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最高学历,按下列项目选择:研究生、大学本科。
9.现从事职业:教师(辅导员)
10.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限报1门,具体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单机版辅助软件提供的目录,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
11.本人简历:从中学开始(不间断)填写
12.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最近一次考核等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或院系党总支填写)
13.身体和健康状况:根据指定医院体检鉴定结果填写(内容必须包括有无精神病史,有无传染性疾病)
14.普通话水平:由学校填写。
非免试人员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的等级填写;免试人员填“免测”。
15.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要按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内容据实填写;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对应等次分别为:90分以上优秀、75—89分良好、60—74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
各考点学校学科评议组要按照《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中规定的考试项目对申请人员进行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包括成绩和等次)填入该栏,学科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分别签字或盖章。
凡符合免试条件者,在该栏中填写“免试”,亦由所属学科评议组组长及成员签字或盖章。
16.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右侧落款处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公章;左侧加盖考点院校公章。
1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由省教育厅根据“第16条”专家委员会意见签署。
18.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各校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号码进行填写。
19.申请人若有下列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附件2: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填写内容要真实可靠,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附件3:
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
陕西省教育厅制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在病名上划“√”,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审核。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体检人员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体检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4.由于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造成不能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5.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教师资格。
2014-2015学年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表
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
申请人员:考试科目:考试时间: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