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精彩摘录
关于财务收支管理,规则要求,“行政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各项费用的核算和 管理。”这一条规定强调了行政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 出,做好各项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精彩摘录
关于财产物资管理,规则要求,“行政单位必须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 确各项物资的购入、领用、报废、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和记录。”这一条规定强调了行政单位必须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物 资的程序和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记录。
目录分析
附则:这一章主要介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事项。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这本书的目录涵盖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 结构清晰,内容全面。通过对其目录进行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行政单位财务管 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范围和责任主体,
目录分析
以及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方面的规定。我们还了解到行政单位的 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要求和核算方法,以及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核算和管理等方面 的规定。这本书对于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人员来说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籍, 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பைடு நூலகம்
管理
资产
财务
收入
要求
不得
监督
行政单 位
行政单位
财务管理
预算
加强
规则
财务
合理
支出
行政单位的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的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的财务规则是指针对政府机构、部门或其他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与规范。
它是为了保证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保障财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制定的。
行政单位的财务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管理:行政单位应制定年度预算,确保各项支出有明确预算来源和用途。
同时,还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合理、规范、有效。
2. 资金管理: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去向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3. 会计核算: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准确真实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防止财务造假、违规操作等不当行为。
4. 内部控制: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档案管理体系,加强经费、物资等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5. 财务监督: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总之,行政单位的财务规则是行政单位必须遵守的法规和规范,它的实施不仅能够保障行政单位的财务安全和合法性,还能提高行政单位管理水平,为公共利益服务。
行政单位的财务制度规则
行政单位的财务制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安全和合理利用财务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国家行政单位,包括中央和地方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六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与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九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预算、审核支付、管理资金等工作。
第十条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应当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报告,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预算编制、支出审核、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依法依规管理财务,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年度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备案,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预算应当科学合理,充分考虑收入情况、支出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第十六条预算编制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公开透明,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挪用、挤占、冒用预算资金,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行政单位支出应当合理、节约,根据预算额度进行支出。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支出审批应当符合程序和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规定和约束。
具体内容包括:
一、财务管理原则
1. 依法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坚持正确的财务审计制度;
2. 实行营运费用与非营运费用的区分;
3. 遵循财务会计准则,科学管理财务活动;
4. 财务活动信息要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
5. 合理使用财政资金,避免浪费和滥用;
6. 正确使用财政绩效考核工具,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 加强财务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不良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责任
1.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2. 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向领导汇报有关财务管理情况;
3. 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财务管理;
4. 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有关财务活动的资料,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有关财务管理情况;
5.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科学管理财务活动,妥善处理财务收支;
6. 各部门要加强财务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风
险; 7. 各部门要正确使用财政绩效考核工具,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经费需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
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 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 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52 中国农业会计 2013—1
政策法规
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 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 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 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 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 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 核办理。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 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 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 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 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 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 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
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自2022年4月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后,2023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本文重点解析修订后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较于征求意见稿的完善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发生重要变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单独核算”具体方式进一步明确,加强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协调,完善行政单位负债定义,对“预算调剂”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再涉及“预算调整”管理。
2023年2月财政部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以下简称新规则),取代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以下简称原规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相较于2022年4月发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65条调整为66条,增加第六十三条关于“涉密事项的财务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所酝酿的修订与202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修订具有相同背景,已较为成熟,但从征求意见稿到新规则仍有调整之处。
本文重点解析新规则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六大方面完善之处。
一、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发生重要变化,不允许发生“超预算支出”预算管理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新规则第九条关于“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行政单位预算管理中发挥着统领性作用。
1998年以来,我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两次修订都对“预算管理办法”的统领性规定作了重要修改(见表1)。
表1 不同时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比较1998年《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中“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是传统预算包干制度下的典型规定,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已不再适用。
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中将传统“结余”划分为“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分别实行不同管理要求。
与之相对应,原规则将传统“结余留用”调整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仍保留“超支不补”的规定。
新规则进一步取消了“超支不补”的规定,对完善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行政单位财务核算和管理,以及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是指为了保障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以及保证其财务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了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报告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对行政单位财务核算的基本要求、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开、会计监督的机构和职责等内容。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则涵盖了行政单位财务预算、资金管理、收支管理、债务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预算编制和实施、财务收支的安排和管理、债务管理的规定、财务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对于加强行政单
位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保障行政单位财务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同时,行政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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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规”),是财政部制定的一项法规性文件,对全国各级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
财规共计有30条,包括预算、会计、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将重点介绍其中的几个重要条款。
首先,财规明确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财规第一条,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于核算、合理保值增值和保护财政资金安全的原则。
这些原则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其次,财规强调了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财规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科目进行收入和支出的安排和核算。
财规还要求行政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规还规定了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根据财规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并定期向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财规还要求行政单位对重要财务事件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财规还规定了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根据财规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处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行政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财务管理信息和数据。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71号)制定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为各级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各级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规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执行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执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是指行政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本机构及下属单位,适用范围涵盖全系统一切与财务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合法来源和合理支出,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保障公共财务安全。
第五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的财务管理环境。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由机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应与机构的目标和任务相结合,贯穿整个管理过程,全员参与,强化责任,提高效率。
第八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机构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需要重大改革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预算开展工作。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科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安排,保障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的贯彻执行,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与预算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根据财政部令71号,行政单位财务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依法合规,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
其次是科学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有科学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财务操作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公开透明,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做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根据财政部令71号,行政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财务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监督财务执行等。
第三,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财务预算的编制要合理合法,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四,行政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
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的各项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
财务收支的核算和报表要做到准确完整,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及时反馈财务信息,配合部门进行财务审查。
同时,行政单位财务还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运行的透明和合规。
总之,财政部令71号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行政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行政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最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新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财务规则 1997.1.1实施
财政部令第68号 2012.4.1施行
2012.2.7
事业 会计准则 财预字[1997]286号 财政部令第72号
单位
2013.1.1施行
2012.12.5
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号 财会[2012]22号
2013.1.1施行
2012.12.28
年代 隋唐
官民之比 1:3973
国家 日本
官民之比 1:150
明代
1:2299
法国
1:164
清代
1:911
美国
1:187
建国时
1:294
中国
1:30
现在
1:30
通过官民比例的纵向和横向比较,我们发现现阶 段中国的官民比例严重失调,政府官员机构庞大、人员 臃肿,这样的政府很难产生高效廉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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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化趋势
➢《规则》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党 政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 行规定(第61条)。原因: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情况复杂 ➢不执行《规则》的情况: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 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第61条)
特别强调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 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 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4) 鼓励行政单位开展资源共享、装备共建
(七)引入了负债的概念
将原《规则》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修改 为“负债管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按照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六)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七)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实行独立核算,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机构,配备与履职相适应的财务、会计人员力量。
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行政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依次类推;(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义一、引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是指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的制度和规则。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行政单位财务的合规性、透明度和稳定性,同时提升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内容。
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的财务活动。
2.公开透明原则: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注重信息公开和透明度,确保相关财务信息对内对外透明。
3.稳定性原则: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保持稳定,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和持续发展。
4.高效性原则: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财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财务成本。
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流程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流程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执行、财务监督和财务报告等环节。
下面将分别进行介绍。
1. 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对财务收支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的过程。
其主要步骤包括:•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根据行政单位的经济状况、发展目标和政策方针,制定全年财务预算计划。
•审查和调整财务预算:对制定的财务预算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执行财务预算:根据财务预算方案,按照预算金额和时间节点执行财务活动。
2. 财务执行财务执行是指根据财务预算进行资金支出和收入的活动。
其主要步骤包括:•资金筹措:根据财务预算计划,采取适当的筹资方式,获得所需资金。
•资金使用:按照预算计划和财务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凭证。
•资金结算:对资金支出和收入进行核对和结算,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3. 财务监督财务监督是指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查。
其主要方式包括:•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活动合规、规范、安全。
•外部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对财务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估和检查。
•财务报告:按规定制作财务报告,及时向上级行政单位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披露财务信息。
行政财务制度规则
行政财务制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纳税,按时上交财政收入,不得恶意逃税或者偷逃税款。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保障财务工作人员的权益,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财务工作必须公开透明,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违法违规。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和失职失责行为,严肃处理。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情况。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收支管理流程,保障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资金保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得挪用、挤占或侵占财政资金。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得违规支出。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申报和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偿还计划,防范债务风险。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流程,保障支出合理、合规。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采购物资和服务,公开招标、公正处理,保证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出差行为,控制差旅支出。
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费用的审核和核实。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工资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保障员工权益。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1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1摘要: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背景和目的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内容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四、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和监督五、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意义和影响正文: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背景和目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是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而制定的规则。
这一规则的出台对于加强我国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内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共分为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财务监督、财务报告、财务分析、财务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化、附则等。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艰苦奋斗,厉行节约:行政单位应倡导艰苦奋斗的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降低行政成本。
2.量入为出,保障重点:行政单位的财务支出应根据财政预算安排,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3.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行政单位应从严从简,勤俭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4.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单位要坚决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和监督《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11 年起开始实施,各级行政单位应按照规定执行。
同时,财政部门负责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规则的有效实施。
五、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意义和影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国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1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高效,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实行财务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五条行政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财务预算,明确收支计划和财务目标。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应符合财务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及时调整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的动态管理,保证财务收支的平衡和稳定。
第三章财务会计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完成财务核算工作,准确记录和汇总财务业务,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报送。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合理安排资金来源和使用,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资金流动的管理和控制,防止资金滞留和挪用。
第五章财务审计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财务审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利益相关方。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加强资产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产的丢失、损毁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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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标 签】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颁布单位】财政部【文 号】财政部令9号【发文日期】1998-01-19【实施时间】1998-01-19【 有效性 】全文废止【税 种】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注释:201311201262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
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四)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
财务工作量小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帐制度。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 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行政单位,为主管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第八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报领、核拨经费,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
第九条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一)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二)财政部门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单位预算指标;(三)行政单位根据分配的单位预算指标正式编制年度预算,并逐级汇总投送同级财政部门;(四)财政部门正式批复行政单位预算。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行政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
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三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帐,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五条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十六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专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重大支出项目,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分别反映。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行政单位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 结余管理第二十二条 结余是指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三条 行政单位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四条 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帐、核算,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帐户。
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帐户,应当报主管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帐。
第三十条 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第三十一条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帐;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帐务处理。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 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第三十三条 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四条 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五条 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
第八章 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第三十七条 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八条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并上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三十九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四十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以及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二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是: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
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四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章 财务监督第四十四条 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