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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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2009〕19号)
各高等学校:
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主办的全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性运动会。其中,高校部比赛将从今年10月至明年10月进行,共设17个竞赛项目。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比赛是集中展示全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平台,是检阅各高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体育科研及群众体育活动的良机,为进一步做好省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组织及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工作
(一)承办单位
经研究,委托南京大学(游泳、羽毛球、健美操)、东南大学(田径、网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径、足球、篮球)、河海大学(足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乒乓球、跆拳道)、南京邮电大学(桥牌、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南京财经大学(篮球)、苏州大学(武术)、江苏大学(排球)、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篮球)、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篮球)、扬州职业大学(篮球)等高校分别承担有关项目的竞赛组织工作。
(二)请各承办学校本着“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各承办学校于赛前一个半月向组委会提供书面筹备工作报告,包括竞委会及办事机构、食宿安排、场馆器材准备情
况、竞赛组织及突发事件预案等。组委会秘书处于赛前一个月至承办学校检查落实承办情况。
(三)《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说明如下:
1、乙组(高职高专院校)只设一个组比赛,不分体育类和其他专业学生。
2、各组别报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正常比赛,并按实际参赛人(队)录取。
3、跆拳道:男、女子甲组各5项。
二、参赛工作
(一)省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的竞赛是全省高校体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全省大学生的运动盛会。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参赛工作,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苏教体艺〔2009〕1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部分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9〕16号)要求,务必尽快组队报名,并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二)省教育厅将在运动会结束后通报各学校参赛情况,并作为高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评选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各组别各项目填报报名表时,统一用电脑打印,并附本代表队运动员新生入校时“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本代表队成员免冠2寸照片一张(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运动员、领队、教练),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时间分别寄送:南京大学体育部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高校工作委员会(邮编:210093,联系人:庄惠华,手机:136****7700)和承办学校体育部(寄送报名表和照片)。同时,将报名表发送至:**************。
(四)各高校请于12月30日前,务必将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2人、秘书长1人、联络员1人)成员名单寄送南京大学体育部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高校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