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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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
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1.19
•【字号】安政文[2010]10号
•【施行日期】2010.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的通知
(安政文[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4050”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确保“4050”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生活稳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4050”等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通知》(豫人社〔2010〕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
建立灵活多样的岗位开发机制,拓宽岗位开发范围,安置“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在目前全市6100个公益性岗位基础上,今年再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用来安置“4050”人员就业,其中市本级开发400个,各县(市、区)开发600个。
同时,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领域,面向社会,发挥政府帮扶与市场运作联动作用,在就业需求大,市场前景发展好的行业内如便民早餐、物业管理、家
政服务业等,开发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服务性就业岗位。
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八大领域开发一批基层公益性岗位。
二、延长政策期限,促进“4050”人员稳定就业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结合实际情况,为符合条件人员相应延长补贴期限。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距退休不足5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延长至退休;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在2010年内3年期限满的,可以继续延长1年;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跨入距退休不足5年这一年龄段的,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后,可继续延长2年;对于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三、加大创业扶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
对于实现自主创业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额度提高到最高8万元;对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最高给予5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支持;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当年新招用“4050”就业困难人员比例较大的,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支持。
“4050”就业困难人员到各类创业园区实现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房租补贴、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支持,并提供创业服务和指导。
四、强化就业服务,发挥长效帮扶机制作用
按照“随时出现、随时认定、及时援助”的工作要求,坚持“一对一”帮扶就业援助制度、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制度和跟踪服务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根据“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对于享受过职业技
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优惠政策,仍未实现就业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本人培训意愿,在2010年内可再次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迅速行动,切实做好“4050”人员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全市“2010·春季就业援助行动”已于1月8日启动,要把“4050”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行动的重中之重,确保他们就业和生活稳定。
积极做好入户调查走访和登记认定工作,及时了解“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广泛收集就业岗位。
1月至2月份,要举办“4050”人员专场招聘会,集中提供一批适合“4050”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即时提供岗位援助和就业服务。
春节期间,市政府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全市就业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六、提高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帮扶“4050”人员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把“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作为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扎实推进。
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确保我市“4050”就业困难人员家庭中至少有一个人稳定就业。
市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就业援助帮扶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积极筹集资金、税费减免、优化环境等措施,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帮扶服务。
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定期开展“4050”人员就业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4050”人员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