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量化考核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成绩量化考核方案
学生成绩量化考核方案
(试行)
为使学生成绩考核科学化,特制订如下考核制度:
一、学科考核方式规定
1、技能考试:艺术学科与计算机部分学科
2、考查:写字、形体、普通话、口语及部分学科
3、考试:其它所有学科
二、阅卷要求
1、考试科目中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题量为120分钟,其它学科为100分钟。

各科命好的试题,须经教研组长严格审查后交教务处批准制卷。

开卷考试学科需在考试前20天书面报教务处主任批准。

2、闭卷与开卷考试学科,任课教师都必须命甲、乙两套试题,同时提交,要求一致,按试卷格式打印工整、清晰。

技能考试与考查学科,将考试、考查项目用书面形式送教务处存档备查,要求打印工整、清晰。

3、各科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紧密结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命题,注意知识覆盖面,有一定的梯度,分量合理。

4、同年级、同专业、同学科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由教研组长严格按要求组织。

期末考试命题范围:期中考试前后内容按3:7的比例命题,未进行期中考试的学科拉通命题。

试题命好后要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泄露考试内容。

要组织好学生复习迎考,努力提高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和学期总评成绩。

三、考试制度
(一)学生考试规则
1、考生在每科前十分钟进入考室,按学校规定的学号编排次入座,考试时间过30分钟以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2、考试应自备书写、作图工具,答卷一律用兰色墨水钢笔或兰色
圆珠笔书写。

3、考生在监考老师发卷前,应自动将携带入考室的书籍、本子、纸张交监考老师处。

4、考室内保持肃静、考生独立完成答卷,不准传递、夹带、窃视、对话,违反者以作弊论处。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问必须举手,不要高声提问。

6、考试过程中,考生一般不能退出考场,完卷时必须把试卷整理好,考试时间未到则交监考老师,考试时间已到则将试卷放在自己桌上,安静地退出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喧哗逗留。

7、考生按规定时间完卷,规定时间已到老师呼起立后,不得延长时间。

8、对考试违反纪律的处理。

(1)作弊涉及到两方或几方,都应视为作弊,作弊与否由监考老师判定。

(2)作弊者的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其情节恶劣或拒不承认错误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3)作弊学生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可自己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补考一次,但成绩上要注明“作弊补考”字样。

9、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对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可自己提出申请,
经班主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补考一次,但成绩上要注明“旷考补考”字样
(二)监考老师职责
1、考试和考查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老师应认真负责作好这一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规则。

2、监考老师按排定的日期于考试前二十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含试卷、演草纸、考场记录)。

在考试前五分钟进入考室,向考生讲清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前五分钟发试卷。

3、考试开始后,应坚守岗位,如需要暂时离开考室,必须保证考室内有一人监考。

4、监考老师在考试中应随时注意考场情况,不得在考室内看书报,不得与他人交谈。

5、考试结束时,须将试卷和考场记录交回教务处,经清点后,方算结束监考工作。

(三)考场巡视工作职责
1、考试前检查备卷工作,监考老师到场、考生入考场的情况。

2、考试中检查监考老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试情况。

3、及时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

4、考试结束时检查收卷和查阅考场记录。

(四)考试违纪举报制度
1、学校设考试投诉箱,老师与学生若发现考试作弊现象,均可书面写清情况投递到考试投诉箱中,也可直接向有关领导面述。

2、教师与学生投诉考试违纪问题,学校都将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3、学校将保护举报人,被投诉者不得报复举报人。

四、平时成绩评定方法
1、每期由教务处制作各班学生平时成绩记分册,开学时发放到教师手中。

2、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后应在学生平时成绩分册中认真登记学生成绩,力求评分公正,记分准确。

3、教师作业布置应适量,批改认真,努力增强批改密度,力争全批全改,每学期每名学生作业批改与登记次数不少于6次。

4、教师将学生各次平时成绩综合后,给出学期平时成绩。

五、学生学期成绩核算方法。

1、学生学期成绩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按2:2:6(平时20%、期中20%、期末60%)比例计算:没有进行期中考试的学科,学期成绩按3:7(平时30%、期末70%)计算。

2、要进行理论与技能考试的学科,各按50%计算。

3、因病事假经教务处同意未参加期中考试的学生,学期成绩按3:7(平时30%、期末70%)的比例计算。

4、考查科目的成绩分为四个等级,即: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六、学生学年成绩核算方法
上期、下期各占50%。

七、学生毕业成绩计算核算方法
该科最后一学年的成绩为毕业成绩。

学生德育分、班纪分加减细则(试行)
第一章出勤
第1条课堂(含早、晚自习)旷课每节课扣个人操行分2分,扣班纪分每人(次)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缺席),扣班纪分每人次1分和0.5分。

第2条政治学习,收看新闻,能力训练迟到,早退或缺席(迟到、早退超过15分为缺席)者,每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和班纪分1分。

第3条早操,课间操每缺一次扣2分,扣班纪分每人次1分。

第4条学校,班级集会收假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缺席),每次扣个人操行2分,扣班纪分每人次2分。

第5条每周无迟到、旷课、缺席,早退,病事假的全勤者加个人操行1分,每月全勤者加2分,学期全勤者加8分,每周全勤的班加班纪分5分。

第6条有事必须请假,未获批准,自动离开,按旷课处理;在家不能亲自请假者,家长必须亲自到校或电话请假。

不能请人代假。

旷课期间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章纪律
第7条凡上课、自习、集会、做操,升旗未能保持安静,有序者;经老师制止,不听劝阻者,每随意讲一句话者扣0.5分,累积扣分:课前1分钟在教室内未能保持安静者(如喧哗、吵闹、追逐,玩乐且
情况严重者),每人扣个人操行1分,扣班纪分2分。

第8条上课,早晚自习时打瞌睡、开小差,讲小话、搞小动作、抛掷纸条、接打手机、发短信等每人每次扣个人操行1分。

上课做其他科作业,自习时间妨碍他人学习,随意走动,调换座位,大声讨论,闲聊者。

如果被老师、学生会、团委会或班干部点名批评者扣个人操行1分,扣班纪分2分。

第9条在老师指定读书,自习时间不认真读书自习或不读书不自习者,或不按老师要求做,没有完成任务者,扣个人操行分1分;影响他人学习且被报告者(受影响同学可以及时向班主任,科任老师或纪律委员报告),扣个人操行分1分。

第10条在课堂上讲与本课无关的话导致影响课堂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者,每次扣个人操行分1分。

第11条课堂或集会上受点名批评者,每次分别扣个人操行2分。

寝室被点名批评的,全寝室成员每人扣2分,室长扣3分,扣班纪分3分。

第12条禁止到校外酒店、网吧、舞厅、迪吧、游戏室等营业性场所,任何人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在校园内举行生日聚会及老乡聚会,抽烟发现一次扣个人操行2分,其他事项违者扣个人操行5分,扣班纪分每人次2分。

第13条遇事忍让,和平处理,不打架斗殴,不协助打架,不拉帮结派。

违者扣个人操行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14条课间文明休息,在教室及走廊玩篮球、乒乓球,跳绳者,每次扣个人操行1分。

第15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同学之间健康交往,不起侮辱性外号、绰
号,不背后非议他人,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作文明学生。

违者扣个人操行2分。

第16条遵守学校就餐及宿舍楼管理规定,养成良好饮食生活习惯,不在教室、宿舍内就餐;在课堂上和早晚自习期间吃零食,违者扣个人操行2分,扣班纪分每人次1分。

第17条破坏或损坏学校公物,除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规定》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扣班纪分1-5分。

第18条培养良好的作息习惯,.午、晚休时不听录音机、收音机,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不洗衣服或做其他的与休息无关的事情,违者扣1.5分。

第19条被学校纪律处分的,按学校规定标准扣分。

第20条仪容不整,不符合中师生规范的(如不系纽扣、夹克不拉拉链、穿背心,吊带衫、穿拖鞋进教室、留长发,男生戴耳环等),每次扣个人操行1分,扣班纪分1分。

第三章学习
第21条早读不按规定读书的一次扣个人操行1分。

第22条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科任老师允许,迟交作业(科代表已将作业交给老师后才交作业者)。

每次扣个人操行0.5分;缺交作业1次扣个人操行1分,3次不交作业者停课反省,并写出1000字的检查,所停之课按旷课处理。

第23条不按规定预习、复习者,经查实每人扣个人操行1分。

第24条抄袭作业,经查实一次扣个人操行1分。

第25条考试作弊一次给纪律处分并按规定扣个人操行8分,扣班纪分2分。

第26条上课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思路,勤学善问好思,积极举手发言者。

每周由学习委员写出上课积极发言同学名单,经公布无异议后,每人加个人操行2分
第27条期中、期末考试前三名分别加个人操行3、2、1分;期中、期末考试总分排班级前十名者分别加个人操行3-7分;大型考试中成绩进步5名以上者,按照5名为一档,每档以1分递加。

第28条在校级学科竞赛(包括文体比赛)中,获第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个人操行4、3、2分,州、省、全国奖翻番(不重复);班、级内竞赛获奖酌情加个人操行1-3分。

第29条全班获集体荣誉(如校运会前三名,校运会精神文明奖、优秀班集体奖等),酌情每人加个人操行2-4分,加班纪分1-3
分。

第30条在墙报评比中(以小组为单位)第一名加个人操行2分,第二名加个人操行1.5分,第三名加个人操行1分。

不服从组长安排,无故不参加办墙报者扣个人操行2分。

第31条荣获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等称号酌情加个人操行2-5分。

第32条思想、纪律等方面在半学期中进步大,为老师,同学们所认可者,酌情加个人操行1-3分。

第33条积极向学校广播站,校园刊物投稿,凡被采用一篇,加1分,通讯员如果没有完成每月8篇任务,缺一篇扣个人操行1分。

如果稿件被州级、省级刊物采用,加个人操行5分,加班级分3分。

第四章卫生
第34条认真做好值日工作,逃跑者重新值日,再罚值1日,并扣个人操行
2分;值日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每人每次扣个人操行0.5—1分。

第35条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不乱扔纸屑、果皮、零食袋等,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粉笔,违者经查实扣个人操行1分;一周内两次违者扣个人操行2分,并参加义务劳动(擦洗灯管、玻璃、拖地等)。

第36条大扫除绝对服从卫生委员安排调遣。

不服从安排者扣个人操行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个人操行2分,敷衍了事者扣个人操行1.5分。

第37条每获一次“文明宿舍”奖,该宿舍每人加个人操行3分。

宿舍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加个人操行1.5分,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加个人操行每人4分。

第38条好人好事班级表扬加个人操行1分,学校表杨加个人操行3分。

第39条清洁卫生(含教室、走廊、楼梯、公区、宿舍等)打扫不干净,则扣直接责任人个人操行2分;若无法找出直接责任人,则扣相关组员个人操行1分、主要责任人个人操行2分。

第五章班、团、“两会”干部的管理
第40条班、团干部在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要以身作则并起带头作用,要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其他同学(班级)要支持班、团、“两会”干部的工作,有意见的要以合适方式向老师、政教处或班、团、“两会”干部提出,不得无理取闹。

第41条班、团、“两会”干部带头违反学校,班级的规章制度者加倍扣分处罚。

第42条班、团、“两会”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者,酌情每次扣个人操行1—3分弄虚作假者,经查实每次扣个人操行3分,后果严重且不改正者撤消干部资格。

第43条考核成绩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当月无扣分者再加个人操行4分,本考核成绩将作为学期末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组长,优秀室长等其他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学期个人操行在班级排位最后10名者取消各种评选资格。

第44条以上加减分细则由“两会干部”、纪检委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自觉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同学如对本人的加减分有异议,要有礼貌的向“两会干部”,纪检委员询问了解,不得无理取闹,“两会”干部,纪检委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如无法解决,必须报告政教处、团委或班主任老师。

如“两会”干部和纪检委员徇私舞弊,同学可及时向政教处、团委或班主任举报。

一经查实,酌情扣“两会”干部和纪检委员的操行分2—5分,不改正的,一律撤换。

第六章班纪分加、减细则
第45条班级某个方面成绩突出,受学校表扬一次加2分(原则上是5—10人以上),受州(市)级表扬的先进集体加5分,受省级表扬的先进集体加10分,受国家表彰的先进集体加10分。

第46条参加各种竞赛,获校级第一名奖3分;获第二名奖2分,获第三名1分,其余均不加分。

第47条班集体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受到学校表扬且有文字记载,奖3分;受到州级或州级以上表彰的加4—6
分。

第48条在每周的班级卫生、纪律、两操、文明寝室、文明教室、劳动等检查评比中,得第一名奖2分,二、三名奖1分。

凡得名次并列者,各班得该名次平均分值。

连续四周获第一名,另加1分。

第49条班级全月全勤(无迟到、早退、旷课,无超假者)和无违纪现象(指一个月全班无一人违反学校各项纪律)奖3分。

班集体中有违纪违法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罚款扣分。

第50条班内有受学校警告处分者,每一人次扣班纪分2分;有受学校记过处分者,每一人次扣4分;有受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每一人扣6分。

第51条班集体受学校全校通报批评者扣3分,受州级批评者扣6分。

第52条对于应承担的劳动、打扫卫生等任务,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完成扣3—5分;每周的纪律、卫生、两操、生活等检查倒数后3名,倒数第一名扣3分,第二名扣2分,第三名扣1分。

第53条早操、课间操、队伍松垮不整齐,口号不洪亮或猛跑、猛停、故意扰乱,发现一人扣0.5分;做操不认真、动作不到位、操练时说话、说笑,集体一次扣3分。

第54条集会时不排队进场扣两分,开会时有人看书报、交头接耳、吃零食、喧哗、吹哨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5分,集体起哄、喝倒彩扣10分。

第55条每天班内请假不超过三人,从第四人起每超一人扣0.5分,(无假条按旷课处理),旷课一人扣0.5分,迟到累计三次扣0.5分。

第七章德育分的等级计算及处理规定
一、基本方法
1、基本分(60)分+加分—减分=德育分
2、根据德育分成绩量化成等级
①、100分以上为:优
②、85—99为:良
③、70—84为:合格
④、60—69为:基本合格
二、对德育分不合格学生的处理办法
1、50——59分给“口头警告”处分
2、30——49分给“警告”处分
3、0——29分给“严重警告”处分
4、负分学生直接劝其退学
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的具体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导向,树立先进典型,教育、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师生,学校决定:坚持每年评选一次“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优秀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每学期结束,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发给工作奖。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条件:
1、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
2、班主任工作认真、踏实、月工作考评,全学年平均名列年级一至二名;
3、有经得起检查的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全学年无一人严重损害班级及学校声誉,班风记评比名列年纪前茅;
4、全班学生勤奋好学,平均成绩名列年纪前一至二名;
5、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成效明显。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三好生:
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师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操行成绩90分以上。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稳定;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功,学年无旷课、违纪现象,学习成绩优良(平均为80分以上)。

身体好:积极锻炼,身体健康;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优良(平均为75);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劳动积极,学年病假不得超过30节。

2、优干生:
具备三好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及组织能力,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善于与其他部门配合,工作效率高,成绩突出;服从学校、班主任的领导,组织观念强,模范带头作用好;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平均为75分以上),体育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优秀毕业生:
(1)三年曾获两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年制的获得一次以上。


(2)毕业成绩各科总评在80分以上且无补考科目。

(3)专业思想稳固,教育实习成绩优秀。

二、评选程序
1、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学年评选一次。

先进班集体,原则上一个年级评选一个;“三好生”、“优干生”名额各
占全班数5%至10%。

2、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优秀毕业生,由政教处会同教务处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先进班集体须征求教职工意见),报学校批准。

3、先进个人:由班主任、班委或群众提名;班内民主通过,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填报“三好生”、“优干生”报批表;政教处会同
教务处按有关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三、奖励办法
1、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2、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优秀团支部学校发给奖状,并发奖金50元(获省级奖励的,学校分别奖给现金100元,80元。


3、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毕业生”者,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

其中,“三好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团员”,每生20元;“优秀学生干部”,每生15元(评为省、州的,学校分别奖励现金50元、30元。

)奖学金发放办法
(试行)
一、获奖条件
1、遵守纪律,学习勤奋,表现好,无处分。

2、学年各考试学科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专业前茅(学生教师技能检测成绩优异者另行奖励,不纳入奖学金平均成绩计算)。

二、奖励标准
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奖金数额分别为:
1、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300元
三、奖励比例
1、一等奖:按照年级、专业划分,每100名学生设1名。

若该专业学生人数为70人以上而不足100人者,也可设一等奖1名,但同时要减扣二等名额1名。

2、二等奖:按照年级、专业划分,每100名学生设2名。

若该专业不足100人而已多设一等奖名额1名者,则应在此等奖名额中减扣1名;若该专业人数为30人以上而不足50名,也可设二等奖1名,但同时要减扣三等奖名额1名。

3、三等奖:按照年级、专业划分,每100名学生设4名。

若学生不足25的,也设三等奖1名。

若该专业人数为30人以上不足50人,而已经多设二等奖名额1名,则应减扣三等奖名额1名。

四、评定办法
奖学金每学年颁发一次。

评定时,由各班按照奖励条件推荐,政教处、教务处对表现和学科成绩进行严格审定依据各年级、专业学生学年平均分,按比例从高到低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学生课外违纪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班上或全校批评教育,一次扣操行成绩3分,扣班纪分每人次0.5分
1、早操、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会(包括班会、团会)迟到、早退者;会场内看其他书籍,不安静者;
2、不按规定使用收录机、电视机者;
3、不按时递交作业,考试一科不及格者;
4、公共场合起哄,作乱,随地吐痰,乱扔东西,乱倒水者;
5、污染墙壁,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者;
6、不遵守打饭、打水秩序,端饭到教室、寝室或公共场所者;
7、涂抹黑板报、通知、批评等不良行为者;
8、骂人,说脏话者;
9、不按时就寝或就寝不安静者;男女同学随便串宿舍者;
10、在规定不准出校的时间内私自或强行出校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一次扣操行成绩8分,扣班纪分每人次2分
1、考试作弊或支持作弊者;
2、严重败坏班级、学校声誉者;
3、通夜不假外宿或留宿外人不报;在寝室私接电线或烹煮食物者;
4、抽烟、酗酒、下河游泳者;
5、偷盗、参与赌博者;
6、节假日不按时返校或私自进“三室一厅一网”(“三室一厅一网”指:电子游戏室、麻将室、录像室,营业性卡拉ok厅,网吧)活动者;
7、破坏公共设施、花草树木者;
8、知情不报,拉帮结伙者;
9、谈情说爱,影响恶劣者;
10、学期旷课达15学时者;
11、全校点名批评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12、学生学期德育分为49分至30分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一次性扣个人操行成绩13分,扣班纪分每人次4分
1、同学之间发生纠纷(产生矛盾)时,不及时向班主任、值周教师,行政值周或政教处反映,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

相反,采取错误的方式解决者(且未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者);
2、同学之间发生纠纷(产生矛盾)时,不采取正当的劝解方式化解矛盾。

相反以劝解(架)为由变相或直接帮某方者(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者);
3、学期旷课达到25学时者;
4、凡累计受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含第二次)者;
5、学生学期德育分为29分至0分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并一次扣操行成绩18分,扣班纪分每人次6分
1、凡耍霸道,出手打人者;
2、打击、威胁、报复学生干部、值周老师、妨碍执行公务者;
3、凡严重损坏公物者;
4、发生违纪行为后,掩盖真相,或向当事人施加压力,强迫“私了”的为首者;
5、学期旷课达25学时者;
6、凡累计受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含第二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一次扣操行成绩22分,扣班纪分每人次8分
1、凡纠集校外人员到学校肇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者;
2、伙同校内外人员在校外肇事,扰乱社会治安者(如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立即开除学籍,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3、学期旷课达35学时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