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服务合同8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猎头服务合同
猎头服务合同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猎头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猎头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荐、寻访。

二、服务收费标准:
乙方按所推荐人才税前年薪总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之候选人,针对甲方相应职位与甲方正式达成的,第一年的税前年薪数,此数值应包括:第一年固定税前月薪的总和加第一年绩效奖金与各种补助津贴和福利分红总和。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时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付款以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到岗一位支付一位的费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的____ 。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的____ 。

四、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后20个工作日内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选人面试。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试用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荐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该人员的职位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务保证
1、如果在乙方推荐的过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该职位人选,则乙方应按甲方需求推荐另一职位人选。

2、若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自行离职或试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选人离开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将免费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荐。

直至举荐成功并通过试用,甲方再将第二次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八、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推荐的人员资料保密,并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的知情范围,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任何非内部聘用员工的目的,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属的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除外。

九、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

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十、服务限制
1、对于推荐给甲方的员工,在所推荐员工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甲方的员工(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因任何一种原因未成功入职,甲方在壹年内不得再与该人才有聘用关系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职、顾问、合作伙伴、短期服务等其他服务),否则视为推荐成功,在确定聘用关系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应足额的代理服务费用。

4、乙方若出现本条1-2项之行为,应当将所收服务费全额退还甲
方,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职位说明书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用人信息和虚假承诺,所提要求及待遇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乙方应保证其推荐给甲方的人员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该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已经届满;保证其推荐给甲方的.人员背景调查的真实性。

否则,视为未推荐成功。

乙方应将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全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赔偿给其他用人单位的费用。

4、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5、乙方搜寻筛选人才,选拔最适合甲方用人标准者推荐给甲方进行面试。

6、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将各期服务费用按时支付给乙方。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书面往来,按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按此地址邮寄后,邮递机构投递到该地址被人签收、因无人或拒绝签收被退还、或地址不详而无法妥投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对方,邮递机构的
邮递凭证可作为送达依据。

十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猎头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代为招聘、甄选、推荐人才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与上下文矛盾或另有说明,否则本协议(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等,下同)中的以下文字具有以下含义:
1、“服务”是指人才推荐服务,具体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职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依据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完成录用候选人的搜寻、相关面试、核查等工作。

2、“候选人”是指乙方针对甲方的招聘要求推荐给甲方,且甲方未在收到后之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之应聘者。

3、“职位”是指甲方拟招聘的岗位或职位,职位地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

4、“职位说明书”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要求乙方就其指定职位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推荐候选人的文件。

5、“聘用合同”是指甲方与其认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签署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其它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

6、“录用”是指甲方与其认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签订聘用合同
或达成聘用的合意。

7、“正式入职”或“上班”是指已与甲方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候选人已正式至甲方报到,并已执行其在甲方的岗位职责;或候选人已开始自甲方取得收入或报酬。

8、“推荐成功”是指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已签署了甲方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其它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且在甲方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

9、“关联公司或关联方”是指与甲方公司具有控股、持股、债权债务、业务往来等关系的公司或个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及亲属等。

10、“年薪”是指甲方支付给员工的税前年度收入总额(以甲方发给候选人的录取通知书确定金额为准)
二、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寻访的职位要求、数量、寻访期、签约年薪(用以约定寻访委托金)、寻访委托金、寻访服务费等事项,可在由甲方不定时发出的推荐要求中载明。

该推荐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人才需求,按甲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甲方寻访候选人。

经乙方评估认为符合甲方岗位要求后,向甲方推荐,经甲方面试合格、候选人上岗后,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三、服务流程
1、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正式启动为甲方提供的猎头服务。

2、在向乙方开放猎头职位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用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所需猎头职务的详细职位说明(含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薪金范围、基本要求、特别需求等),以便乙方搜寻、筛选和向候选人说明情况等,甲方保证寻访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如在委托期内,寻访需求有任何更改均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书面职位说明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并与甲方进行沟通确认;经双方对职位需求
确认一致后,乙方开始进行人才访寻及推荐。

4、自对职位说明书确认后之1个工作日内,乙方指派专人或小组负责为甲方提供人才寻访推荐服务,以保证按时完成甲方的招聘需求,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第一批候选人至少2-3名,甲方应在收到推荐报告资料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对所推荐候选人的反馈意见(如安排面试、暂缓、拒绝),并将同意面试的候选人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乙方,对于需要安排面试的候选人,甲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面试;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名单约见面试,甲方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对参加面试的候选人不满意,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明确的原因给乙方,乙方应重新搜寻合适的人选,具体工作程序同上。

5、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简历已被甲方从其它渠道获取,甲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

如在上述期限内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该候选人将被视为乙方提供的资源。

6、如认为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系甲方之前或正在联系(包括委托其他猎头公司在联系)的人选,甲方应自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后之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书面证明,并得到乙方确认。

7、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有聘用意向的,应甲方要求及候选人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应提供候选人背景核查,核查应从公开途径且不侵害候选人隐私。

8、如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达成正式的聘用协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约定标准支付服务费。

四、服务费
(一)猎头服务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被正式聘用时,猎头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候选人年薪10万以下的(不含10万),服务费用为候选人税前年薪的18%
候选人年薪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不含50万),服务费用为候选人税前年薪的25%
候选人年薪在50万以上的(含50万),服务费用为候选人税前年薪的28%
注:
1、“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职位人选针对职位正式达成协议的全年的税前薪水总额,此数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提成等。

2、候选人年薪总额= (基本月薪+已明确数字的奖金+各类补助份总和) ×所发薪水月数(不低于12个月)。

(二)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时间及方式为: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公司正式入职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猎头服务费的80%;候选人三个月保用期满且未解除与甲方之劳动关系的,自保用期满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猎头服务费。

如候选人在保用期内未被正式聘用,则参照本协议“保用期”条款。

(三)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五、保用期:
1、乙方为甲方成功推荐的候选人均提供三个月的保用期,保用期内乙方有责任进行跟踪服务,甲方也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跟踪服务工作,以使得候选人能够快速适应甲方环境,为甲方创造业绩和效益。

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入职后三个月保用期内,如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因该候选人自身原因,包括:候选人入职体检不合格、主动辞职、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结束劳动关系的,但不包括甲方因公司组织结构、职位调整裁员的情况,甲方应当在与该候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付款期内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的约定继续免费为甲方免费推荐合适人员一次,直至推荐成功为止。

2、如果乙方在前一位候选人结束劳动关系后三个月内未推荐到合适人选或甲方已经通过其他渠道招聘到合适人选,则乙方自收到甲方
通知或者三个月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收取甲方服务费的30%,或者将此费用转作其他职位。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得提供虚假职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虚假承诺。

2、向乙方发出职位说明书,应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3、在甲方向候选人正式发出录用通知前,甲方应妥善保管、处理乙方提交之候选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推荐报告、背景调查报告等),并对所获得的所有候选人资料、乙方提供的其他项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项目报告等)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及甲方内部非相关人员透露候选人的信息或做他用,因此出现的法律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尽快安排面试或电话面试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并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应聘者作任何人事调查,在候选人被录用前必须为候选人严格保密。

5、甲方初次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联系面试需得到乙方同意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联系人,如后期与候选人联系,需及时告知乙方联系情况。

6、如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达成正式的聘用协议,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将视为甲方私自聘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应按约定标准支付服务费。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推荐服务是保密的,并且甲方不应向任何第三方、组织或与其他有关的.人员(以下统称“关联方”)再行推荐。

8、甲方授权乙方基于本合同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企业标识等。

就乙方的广告方案中是否出现甲方的信息及是否向候选人透露用人单位为甲方,均由甲方事先书面告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其提供的服务及其提供服务的方式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获得之一切与甲方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薪资结构、发展策略、投资及发展状况、员工信息、候选人的“聘用意向书”等内容)均为保密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a)泄露或透露甲方的机密信息或其中任何部分给第三方,但因该第三方职责使其有理由获知甲方的机密信息和与乙方有相同保密义务的除外,或者(b)为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但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目的而必须披露予被推荐人的除外。

3、乙方在推荐任何候选人之前应当进行严格筛选、面试和各种评估,乙方应真实提供正式推荐人员资料信息,发现候选人资料信息错误应及时通告甲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

若甲方要求,乙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4、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对于甲方已支付寻访委托金的职位,乙方将向甲方定期提交推荐工作进展报告。

5、经甲方招聘负责人同意后,所有候选人的推荐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可以直接交给拟招聘该候选人的甲方用人部门负责人。

(直接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沟通需求及面试反馈意见)
6、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的二十四个月时间内,不得主动寻访在甲方处正式入职的员工(包括乙方推荐给甲方的人员及甲方自主招聘的人员)作为候选人推荐给其他公司,同时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自推荐日起及服务结束后的十二个月时间内,如果被甲方录用,均算乙方推荐成功,甲方需付费给乙方。

7、在甲方正式录用乙方推荐的应聘候选人前乙方应协助甲方对应聘候选人做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与候选人的前雇主联系、调查候选人是否曾有违纪行为、是否受到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之约束等。

乙方对应聘候选人做的背景调查应客观实际并承诺不弄虚作假,如乙方在向甲方推荐应聘候选人中存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形,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8、如果甲方招聘工作长时间没有进展(指在超过一个月未对乙方推荐候选人提出反馈意见或安排面试),经乙方书面提示两次仍无改观,或者发生虚假招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保留其他追究责任的权利和手段。

9、鉴于甲方的招聘活动是在持续进行中,乙方不举荐已向甲方投递简历的候选人,如几家猎头公司推荐相同的候选人,则该候选人属于先推荐的猎头公司。

如甲方在乙方举荐之前已获取候选人的资料(甲方可提供电子邮件、信件等证明),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企业、媒体等)出示本合同全部及部分条款。

2、任何一方就协议的任何条款给予另一方的宽容,不得视为对该等条款的放弃,亦不得影响该等条款或任何其它条款以后的执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损失。

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2、如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则该方应对其违约造成的损失负责。

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其它各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但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本协议时所能预见到的损失。

若未履行本协议系由双方的过错所致,则相关方应根据其过失程度承担各自的责任。

3、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之责任均不应超过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总额。

4、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
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5、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本合同条款。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充分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不可抗力事件,并告知对方该类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其他:
1、签订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

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2、甲乙双方由各自指定的联络人负责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联络和协调。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4、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服务的过程中,双方往来的用于确认事实的任何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等视为本协议的有效补充,与此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追加补充协议。

对本协议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须书面进行,且经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后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

鉴于此,本合同已由双方代表于签署页日期签署盖章(如果双方签字日不同,则以在后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应构成合同双方就本合同项下事项所达成协议的全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猎头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猎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甲方确认本方有完全的从事本协议所述服务的资格;乙方确认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符合法律规定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各项条件和手续,并且向甲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及陈述都是真实有效的。

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每成功提供一人,收取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本方的服务佣金。

佣金分两次支付,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为预付佣金;推荐人选上岗三个月或转正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预付服务佣金后,应按照本协议附件1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人才,并保证所提供人才情况的真实性,同时协助乙方安排有关面试考核的事宜。

面试考核应本着方便应聘者及乙方的原则进行。

四、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1规定的条件考核验收甲方提供的人才。

并应于考核之日起________天内将是否聘用(含试用,下同)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视为同意聘用。

五、甲方应于收到预付服务佣金之日起两个星期至一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期限可以改变,但应另以书面文件规定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