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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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审核换发工作须知
一、范围:
在我市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中提取工资的所有城镇企业(包括通过银行代发职工工资的企业)。
二、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原则:
依据国务院转发的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意见》精神,要继续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税利)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均增加值)增长幅度”的原则编制。
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以及“两低于”的企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效益指标基数和浮动比例预提相应的效益工资,自主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总额基数,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根据核定的包干基数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由主管部门核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工资总额计划,由企业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企业经营者根据2009年工资指导线水平集体协商确定后,报企业注册登记批准机关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换发《手册》需携带下列资料:
1、2009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表;
2、2009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及“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表”;
3、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
4、二OO九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5、单位代码证书;
6、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开户许可证,银行帐号;
7、工商管理部门审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工效挂钩企业2009年工挂结算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国有企业需带审定的工资总额包干基数表。
四、新成立企业必须在开业一个月内及时到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手册》建户手续。
办理建户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新开户企业申办《手册》基本情况表;
2、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董事会核准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
3、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批文或成立公司的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管理部门审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帐号;
7、职工工资发放表或拟发工资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五、审核内容
1、检查2009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超计划发放工资的企业要说明超支原因;工效挂钩企业和工资总额包干企业超基数发放的要说明原因;
2、未通过《手册》支付工资的企业要说明原因。
2010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经济类型:
填好各项指标,报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审核签章后,在核发新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时必须携带。
2、企业工资总额、利润总额、人工成本总额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全员劳动生产率依据不变价的人均增加值计算。
新开户企业申办《工资总额手册》基本情况表
20 年月日
单位地址:联系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填好各项栏目后,报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审核签章后,连同《2010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一起,在办理《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时必须携带。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填报单位名称:表号:人社统IR3号
主管机关: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民经济行业: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单位经济性质: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
有效期至:2010年11月
2009年单位:千元
1、甲栏: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制造业;(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五)建筑业;(六)交通、仓储及邮政业;(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八)批发和零售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十六)教育业;(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十八)文化、体育、娱乐业;(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二十)国际组织。
2、制造业企业要按照制造业大类填写: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
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
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化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
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3、计量单位:“千元”后不保留小数。
4、栏目关系:宾栏:(6)=(7)+(8)+(9)+(10)+(11)+(12)+(13);(4)≧(6)
单位负责人签章:处(科)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报出日期:
年月日
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2009年)
表号:人社统IR4号
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
有效期至:2010年11月
单位名称:所属地区:国民经济行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单位隶属关系: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千元):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1、表头:所属地区、国民经济行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隶属关系,宾栏:性别、工种或职业、专业(技术)等级、学历等必须按照《信息分类编码》中的代码填写; 2、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年初在岗职工人数+年末在岗职工人数)/2 3、元、千元后均不保留小数。
单位负责人签章:处(科)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报出日期: 年月
日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填表说明
1、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标解释同国家统计局。
2、销售(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全部收入。
3、利润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它反映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
该资料来源于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的本年累计数。
4、企业成本费用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它在财务损益表上表现为销售成本(直接
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本年累计数。
5、企业人工成本: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
其范围包括: 从业人员劳
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
6、社会保险费用:指企业实际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
包括企业上交给
社会保险机构的费用和在此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不包括不在岗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7、福利费用:指企业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的总称。
主要包括企业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医
疗卫生费、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费以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
该指标资料来源于两方面,一
方面是企业净利润分配中公益金里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费用,另一方面是从业人员福利费(不包括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费用)。
8、教育经费:指企业为从业人员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培训费用 (包括企业为主要培训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技工
学校所支付的费用)。
该资料主要来源于管理费用中的教育经费。
9、劳动保护费用:指企业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等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如保健用品、清凉用品、工作服等)的费用。
它来源于制造费用中的劳动保护费科目。
10、住房费用:指企业为改善从业人员居住条件而支付的所有费用。
具体包括企业实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住房补贴(包括租房费用、租房差价补贴、购房差价补贴等)、住房公积金、宿舍的折旧费用等。
11、其他人工成本:指不包括在以上各项中的其他人工成本项目。
如工会经费、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种商业保险费用、企业因招
聘从业人员而实际花费的招聘费用、解聘辞退费用以及在本企业领取劳动报酬的外藉从业人员费用等。
发放给保留关系人员的生活费、企业为保留关系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计入“其他人工成本”中。
《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的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所属地区:指企业所在地的区、县。
3、国民经济行业: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按信息分类编码中的代码填写。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5、单位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分为:中央、省、地区、县及县以下、其他。
6、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城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计件超额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他工资)等。
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计件工资: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
资制,按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生产(业务)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
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以及在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工作,按国家有关规
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7、序号从1排起。
8、姓名:可填真实姓名,也可由企业确定的其他符号代替。
9、专业(技术)等级、工种或职业、学历按信息分类编码中的代码填写。
没有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要分工人和技术人员填写相应的编码。
10、工业企业的“工人”是指在基本车间和辅助车间或(辅助生产单位)中直接从事工业性生产的工人和厂外运输及房屋建筑物大修理的工人;建筑业的“工人”是指从事建筑安装、附属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运输工作的工人;交通运输企业的“生产人员”是指从事货运、客运工作和在车站、港口、渡口、库场上工作及车辆、装卸机械维修保养、道路养护的人员;商业、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企业的“工人(业务人员)”指从事商品销售(包括收款)、采购、储运工作及市内公共交通运输工作与餐饮、旅游、旅馆单位中
从事经营、服务的人员。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
不包括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毕业但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11、2009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指标解释同统计局,指全年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它工资等。
个人工资总额的最低数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经理(厂长)、企业董事、企业副经理(副厂长)应填写其全年收入总额(包括月工资,年度效益收入、实行年薪制企业的年薪收入,上级给予的奖励等全部收入)。
12、实际工时:指实际工作的小时。
在实际工作工时中还包括:①加班工时;②因公出差到企业外工作的工时;③因工人原有工作结束或发生停工,临时被调从事其他生产工作的工时。
实行计件工资制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时间的人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员2009年11月最低工时为168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