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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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技术标准
一、前言
混凝土是建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材料,但传统混凝
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水泥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寿命较短、强度不足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矿物掺合料作为一种替代品逐渐被广
泛应用。

本标准旨在规范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以保障混
凝土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二、术语和定义
2.1 矿物掺合料:指在混凝土中使用的不同于水泥的粉状材料,如粉煤灰、矿渣粉等。

2.2 活性矿物掺合料:指具有活性或半活性的矿物掺合料,如硅灰、硅石粉等。

2.3 普通矿物掺合料:指不具有活性或半活性的矿物掺合料,如粉煤灰、矿渣粉等。

2.4 混凝土强度等级:指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如C30、C50等。

三、技术标准
3.1 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质量要求
3.1.1 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和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矿物掺合料,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1.2 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粒度分布: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满足掺合料最大粒径不大于1/3砂的最大粒径的要求。

(2)比表面积:掺合料的比表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应小于300m²/kg。

(3)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活性指数: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活性指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混凝土掺合料的掺量要求
3.2.1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和使用环境确定,
一般应在10%~50%之间。

3.2.2 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和使用环境确定,一般应在10%~30%之间。

3.2.3 混凝土中同时掺入多种矿物掺合料时,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和使用环境综合确定各掺合料的掺量比例。

3.3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要求
3.3.1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使用环境、矿物掺合料种类和质量要求等因素确定。

3.3.2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充分考虑矿物掺合料的掺入量和性质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3.4 混凝土的制备和养护要求
3.4.1 混凝土的制备应按照设计配合比进行,且掺合料应充分搅拌均匀,确保混凝土的质量。

3.4.2 混凝土的养护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养护期间的温度和湿度,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3.5 混凝土的性能要求
3.5.1 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5.2 混凝土的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抗渗、抗冻、抗碳化等。

3.5.3 混凝土的变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收缩、膨胀等。

四、检验方法
4.1 矿物掺合料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混凝土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质量控制
5.1 矿物掺合料的质量控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5.2 混凝土的制备、施工和养护过程中应有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测,确保混凝土的质量。

5.3 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混凝土,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拆除重做。

六、质量保证
6.1 混凝土的品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2 混凝土的使用寿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3 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七、附则
7.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所有。

7.3 本标准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八、参考文献
1. GB/T 1596-2017《活性矿物粉》
2. GB/T 8042-2018《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成品率及其控制》
3. GB/T 50082-2009《道路桥梁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 JGJ/T 70-2019《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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