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档】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范文word版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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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你在执行管制期间,。
管制刑期:,附加剥夺 政治 权利
年 起刑日期: 年 月 日。 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
(院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给罪犯本人收执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判决生效后,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时使用。二、判处管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填写“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栏。
罪犯 因犯罪,经依法判处管制。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局执行。管制期满时,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刑期: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年。
起刑日期: 年 月 日。 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 附执行根据:
三、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者的期限应当相等,同时执行。因此,在本样式第一、二联的“??宣布解除管制”后面,应当 续写 “恢复政治权利”。
四、在本样式的第四联的“你在执行管制期间”后面,如果被判处管制的罪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续写“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续写“仍有政治权利”。五、通知书所附执行依据,系生效的裁判文书。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协助扩大了范围或违法采取措施造成其损害,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附:
山东省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
管制刑期: ,附加剥夺治政权利 年。
起刑日期: 年 月 日。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附执行根据: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份,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份。
(院印)
年 月 日
签发人: 经办人:此联入卷法院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公安局: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份,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份。
(院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公安机关执行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法院:
你院 年月 日() 刑 字第号执行通知书和所附执行根据刑事判决书份,刑事裁定书份,均已收到。
我局已对罪犯 采取管制措施,交付监督改造。
(公章)
年 月 日
(201X年5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登记机关,根据人民法院制送的民事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的违章建筑,规划、登记在民事案件案外人的私人名下,其颁发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我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存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理由是:首先,被规划、登记的房产属违章建筑,不是合法财产,不能作为执行标的物,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事项,建设规划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登记机关,不能适用本条规定,更不能直接给民事案件的案外人补办手续。其次,行政机关的规划行政许可行为、房产行政登记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也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排除受案范围的情形,故违章建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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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
篇一:执行通知书
(管制用)
( ) 刑 字第 号
公安局:
罪犯因犯 罪,经依法判处管制。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局执行。管制期满时,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法释(201X)6号
( 201X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8次
会议通过201X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1X年7月20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无不当。第三,《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规定,仅指受生效判决、裁定的羁束。协助执行通知书不是生效判决、裁定,该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具有羁束力,对“生效判决”一语不宜作扩大解释。行政机关仅依据法院制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给民事案件的案外人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和房产登记无法律依据。第四,司法行为与行政行为是两种各自独立的执法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行政权也不能干预司法权”。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只是启动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应依法协助执行,不能违法行政。违章建房应当依法予以拆除、至于是否拆除、能否给予登记是行政机关的审查范围。因此,行政机关仅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建设规划行政许可行为、房产行政登记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 案范围。
1、提供被执行人 在你行的工资账户。
2、未经本院允许不得变更被执行人 的工资账户。
二0一年 月 日
篇三: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法律(法规司法解 201X-11-19 16:07:50 阅读11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
篇二:协助执行通知书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字第 号
:
关于 申请执行 纠纷一案, 人民法院作出的( ) 民初字第 号民事 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 在限定的期间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张忠瑞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长县支行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请你行协助以下事项:
此联由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入卷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
你犯 罪,经依法判处管制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交付 公安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在管制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 报告 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管制刑期:,附加剥夺 政治 权利
年 起刑日期: 年 月 日。 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
(院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给罪犯本人收执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判决生效后,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时使用。二、判处管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填写“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栏。
罪犯 因犯罪,经依法判处管制。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局执行。管制期满时,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刑期: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年。
起刑日期: 年 月 日。 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 附执行根据:
三、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者的期限应当相等,同时执行。因此,在本样式第一、二联的“??宣布解除管制”后面,应当 续写 “恢复政治权利”。
四、在本样式的第四联的“你在执行管制期间”后面,如果被判处管制的罪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续写“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续写“仍有政治权利”。五、通知书所附执行依据,系生效的裁判文书。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协助扩大了范围或违法采取措施造成其损害,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附:
山东省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
管制刑期: ,附加剥夺治政权利 年。
起刑日期: 年 月 日。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 刑满日期: 年 月 日。附执行根据: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份,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份。
(院印)
年 月 日
签发人: 经办人:此联入卷法院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公安局: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份,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份。
(院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公安机关执行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法院:
你院 年月 日() 刑 字第号执行通知书和所附执行根据刑事判决书份,刑事裁定书份,均已收到。
我局已对罪犯 采取管制措施,交付监督改造。
(公章)
年 月 日
(201X年5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登记机关,根据人民法院制送的民事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的违章建筑,规划、登记在民事案件案外人的私人名下,其颁发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我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存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理由是:首先,被规划、登记的房产属违章建筑,不是合法财产,不能作为执行标的物,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事项,建设规划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登记机关,不能适用本条规定,更不能直接给民事案件的案外人补办手续。其次,行政机关的规划行政许可行为、房产行政登记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也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排除受案范围的情形,故违章建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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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
篇一:执行通知书
(管制用)
( ) 刑 字第 号
公安局:
罪犯因犯 罪,经依法判处管制。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局执行。管制期满时,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法释(201X)6号
( 201X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8次
会议通过201X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1X年7月20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无不当。第三,《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规定,仅指受生效判决、裁定的羁束。协助执行通知书不是生效判决、裁定,该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具有羁束力,对“生效判决”一语不宜作扩大解释。行政机关仅依据法院制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给民事案件的案外人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和房产登记无法律依据。第四,司法行为与行政行为是两种各自独立的执法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行政权也不能干预司法权”。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只是启动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应依法协助执行,不能违法行政。违章建房应当依法予以拆除、至于是否拆除、能否给予登记是行政机关的审查范围。因此,行政机关仅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建设规划行政许可行为、房产行政登记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 案范围。
1、提供被执行人 在你行的工资账户。
2、未经本院允许不得变更被执行人 的工资账户。
二0一年 月 日
篇三: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法律(法规司法解 201X-11-19 16:07:50 阅读11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
篇二:协助执行通知书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字第 号
:
关于 申请执行 纠纷一案, 人民法院作出的( ) 民初字第 号民事 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 在限定的期间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张忠瑞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长县支行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请你行协助以下事项:
此联由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入卷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
你犯 罪,经依法判处管制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交付 公安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在管制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 报告 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