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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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
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
编自《许倬云观世变》
古希腊文化的发展模式与中国文化的发展模式完全不同。
其间的差别之巨,几乎各趋极端:中国走向统一,而希腊始终分裂为多元的列国。
甚至马其顿以边陲统一了希腊世界,其统一的格局在亚历山大去世之后,不旋踵即分裂如故。
地理
希腊半岛的地形十分破碎。
希腊半岛本身是一片山地,港湾纷歧,半岛的南部是无数的小型半岛。
爱琴海中,则岛屿星罗棋布,以克里特(Crete)为外沿,构成一个内海。
无论半岛抑是岛屿,港湾四周的陆地不大,可耕地更少,聚落即分布于这些湾底小平原及山脚的坡地中。
这些聚落对内凝聚为生活共同体。
整个半岛被山地割裂为零碎的地区,陆路交通不易,彼此之间以海道相通。
为此,早在公元前2000余年时,亦即青铜文化的早期,克里特岛上及希腊半岛南端的迈锡尼(Mycenae)地区,都已发展了手划桨的船只,以利海上交通,也发展了种植橄榄树取油与种植葡萄酿酒的农业,以取代种植谷类为粮食作物的农业。
橄榄油与葡萄酒均有高度的附加值,爱琴海的农业实际是为贸易而生产商品作物,以此营销于安纳托里亚,甚至间接输出到两河与海东地区,换取大陆出产的食粮。
希腊文化有海洋的与贸易的特殊属性,遂与中国、两河流域与埃及的古代文化都大为不同,呈现其先天的特殊基调。
希腊古典文化时期
克里特文化与迈锡尼文化都曾有过十分光辉的日子。
克里特的宫殿,重门复道,号为迷宫;迈锡尼的彩绘陶器,营销于古代地中海世界,精致瑰丽,为世所珍宝。
但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这两个古代文
明忽然消失。
毁灭爱琴海古代文明的原因,或以为火山爆发,或以为外族入侵,或以为气候变化。
总之,至今聚讼,未有定论。
迈锡尼文化崩解之后,古希腊世界经历了四百余年的所谓“黑暗时期”(前1150—前750)。
这一段的历史,甚至不能由考古学获得足够的线索,以充分重建其社会与文化面貌。
所幸,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中,虽是以不同时代的素材压缩为史诗,至少仍有一些“黑暗时期”生活的鳞爪。
希腊因其地形分割为一个又一个的区域。
每一个区域之内有若干村落,或在海港,或在战略的要害地点,结合邻近的村落,组成一个政治经济的共同体,后来称为城邦。
这样一个小区的疆域,大致方圆四五十英里,即使步行,也可在一日之内由中心走到边缘。
城邦是自卫的单位,也是维持内部秩序的单位,而城邦居民事奉同一保护神,以建立同群的认同。
在经济上,共同体是自给自足的单位,由农耕、渔牧以及贸易取得生活必需的资源。
共同体的领袖,大抵是小区中雄杰之士,能以其个人的勇略、智谋或品德取得众人的信服。
在史诗中,这种领袖号为君王,然而他们仍须耕作渔猎,一如众人。
这是相当简单的小型部落,还谈不上“国家”的政治体制。
若与古代世界的埃及与两河地区的大型国家相比,古希腊的情况,毋宁说是相当朴质简陋的。
史家通常将公元前750—前338年称为希腊古典文化发展的时期,而又将这四百年的历史,划分为初期(前750—前500),全盛(前500—前400)及衰败(前400—前338)三期。
公元前338年是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以武力统一希腊的年代,此后的希腊历史则是地中海世界的历史,称为后希腊文化时期(前338—前200),接下去即是罗马代替希腊,主宰地中海世界的时代了。
希腊古典文化时期的开始,当由希腊发展了书写文字为其发轫的关键。
这一套古希腊文,是以拼音文字书写古代口述的荷马史诗。
另一在政治制度上的重要发展,则是希腊的城邦体制。
经由前者,古希
腊留给后人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科学与哲学的思维及文学的创作。
后者的发展则为西方世界的政治制度及其理念开启了历史上独特的传统,尤其是雅典的民主政治转化为近代民主理念的理想泉源。
城邦制度的演化
城邦制度滥觞于黑暗时代的地方共同体,其性质已在上文简略提过。
一个城邦通常由几个邻近地区共同体联合为较为大型的政治实体。
城邦具有政治、宗教、防卫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多种功能;因此城邦之内有卫城、神庙及市集几个部分。
希腊人只要不是奴隶或外邦人,即是某一个城邦的公民。
今日西方语言中,政治(Politics)一辞的语根,即是城邦(Polis)。
城邦的成员,其实并不都是地位平等的自由民;各地区“强人”领袖及其家族是城邦中的贵族分子,而公民之外,有经由掳掠贩买与征服而取得的劳役奴隶,以及不具公民权的游离人口与奴役的附属人口,人数可能不下于具有公民权的自由人。
以雅典的人口为例,极盛时有三十余万,但至多只有十六七万为雅典人,其中四分之一(四万余)是公民(亦即二十一岁以上的男丁),三万多为外籍人口,而奴隶则不下于十万人。
早期的城邦中,那些强家大族挟其奴役人口,是城邦的主宰成分。
家族单位(gens),是地域组织(城邦)的基本单元。
但是,城邦政治演变至成熟阶段,政权相当开放,容纳更多中产阶级的公民参政,家族的功能也相对削弱了。
雅典在梭伦(Solon)立法改革之后,家族的组织基本上已经消失。
然而,在比较保守的城邦,家族往往仍是政治权力的基础。
公元前8世纪中叶,由于人口增殖,而城邦四周的土地有限,不少希腊城邦开始向四周拓殖。
拓殖的地区北至黑海,西至地中海中部;而小亚细亚及爱琴海周边,各国城邦更是竞相建立殖民地。
殖民地也采城邦的形式,与宗邦之间有联盟的友好关系,却不是“帝国”的属地。
此中例外,则是斯巴达;斯巴达人并不热中于四出殖民,却在其
邻近地区以武力兼并邻邦,建立相当不小的领土国家,但是斯巴达本身仍保留城邦的结构。
也在此时,城邦之内中产阶层开始抬头。
在公元前8世纪中末尾以及公元前7世纪的初叶,希腊各邦都编练重装步兵队(Hoplite)。
披甲的兵士以密集队形并肩挺进,左手持盾,保护自己的左半面,而依仗邻兵的盾牌掩护自己执兵的右半面。
这样的鱼鳞阵,既须动员大量的兵士,又必须有密切的团队意识,始能融千百人为一个同进同退的作战体。
重装步兵的装备均属自备,因此只有稍有资产的城邦公民始能参加。
基于以上的原因,城邦的中产阶层,因其执干戈卫社稷的功能而取得城邦政治的发言权;多数城邦遂由贵族统治演化为以中产公民为主体的民主政治。
许多当世称为“僭主”的政治强人在这一情势下,应运而起,以其领导才能赢取中产公民的支持,夺得政权。
在古典时代,雅典、斯巴达与科林多三邦,分别发展为希腊城邦的领袖。
雅典的梭伦将雅典改组为民主的城邦,但是只有具公民身份的人始有参政的权利。
斯巴达保持王政的形式,但是共同执政的两位国王事实上是作战的司令官;五人的执政团及二十八人的议会是实质的治理机构,由战士(公民)选出。
科林多发展商业,以解决其粮食不足的困难。
公元前7世纪,科林多的强人依仗中产阶层排除贵族,维持了以商业利益为主的城邦政治,达百年之久。
不论以上三种城邦政治的差异,希腊城邦的民主取向至今仍为西方政治理论的古代典范。
希腊城邦最具光辉的事件,当然是在公元前5世纪击退了波斯帝国的攻击。
这一连串的事件,最初只是波斯侵掠位于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
希腊本土城邦对于这些小亚细亚殖民城邦的求救,本来只有雅典派遣援军,但波斯却直接攻击雅典。
公元前492年的序战,雅典在马拉松一役中取胜,波斯无功而退。
公元前486年波斯大举侵犯希腊本土,希腊各城邦联兵应战,波斯海军为雅典所败。
公元前479年波斯再度侵犯,雅典和希腊联军与之苦战,波斯海陆均遭败绩。
希腊以
一群城邦,居然连连获得胜利;其后果,固然是希腊人对于希腊的政治体制十分自信,另一方面则开启了希腊历史上的联盟体制。
希腊诸邦之间原本没有任何联盟的组织。
四年一度的奥林匹亚大会是文化活动,不具政治色彩。
抵抗波斯之役,希腊各邦一度团结御侮,公元前479年战胜了波斯,不旋踵之间,希腊联盟也解散了。
斯巴达的军队,急于班师回城,以保护其本国的安全。
但是,小亚细亚的诸邦仍在波斯的阴影下;雅典在战争中被焚,难忘波斯的威胁,也势须依仗小亚细亚诸邦犄角前卫。
斯巴达军队返国,雅典理所当然成为各邦外御其侮的领袖。
这些小亚细亚与爱琴海周边的希腊城邦遂以雅典为首,组织了底洛斯联盟。
参加联盟诸邦,每年在底洛斯(Delos)岛聚会,提出分摊的费用,以维持希腊海军之用。
凡有关此事的政策,由参加各邦会商决定,每邦有一票投票权。
雅典提供的经费数字最大,并提供雅典海军作为联盟舰队的主干,而且也担任执行联盟会议决议的责任及指挥舰队作战的任务。
这样的联盟,正因雅典提供了最大的费用以及负起最大的责任,联盟的事务即使以民主表决,也不可能不是由雅典操纵与主宰。
公元前477—前465年,联盟的功能相当成功,波斯舰队于公元前467年被希腊联合舰队击败,希腊不再有波斯侵略的危险。
但是,底洛斯联盟已不再是自愿性的组织,一个小邦纳克索斯打算退盟,雅典却以武力逼迫它再度参加联盟。
底洛斯联盟实际上已是雅典帝国。
联盟盟国分摊的经费,变成缴纳给雅典的贡赋;加盟的城邦丧失了独立地位,被划为五个税区。
雅典劫持了一大批希腊大陆的城邦,当然会引发斯巴达的反弹。
公元前430年,几乎所有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城邦都加入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联盟(PeloponnesianLeague)。
这一联盟的加盟国,实际上还包括若干位于大陆的城邦,联盟的实力不下于雅典控制下的底洛斯联盟。
雅典与斯巴达两大阵营之间的斗争,兵连祸结,前后延续了二十七年之久。
雅典败了,斯巴达由此建立了以联盟为名义的霸权。
建立的武力控制的霸权,其实并不稳定。
公元前404年以后的十
年,斯巴达的旧仇雅典与阿戈斯(Argos)、科林多、底比斯(Thebes),连手反抗斯巴达的霸权。
这次的城邦领袖是科林多,而战事也主要在科林多附近进行。
战事由公元前395年延续至公元前387年,所有参战各邦都为之筋疲力尽。
波斯帝国渔翁得利,不仅取得了小亚细亚,而且收斯巴达为其爪牙。
停战数年之后,地处雅典北方的底比斯于公元前370年组织底比斯联盟,崛起为新的霸主。
底比斯的霸权更为短暂。
公元前362年,雅典与斯巴达联军击败了新兴的底比斯。
此后的希腊历史,即有待更北方的马其顿王国取得整个希腊。
马其顿并不是希腊的城邦,其政治是由部落酋邦演化为王权的领土国家。
以文化而言,马其顿也只是希腊文化的边缘分子。
雅典、斯巴达与底比斯的自相残杀,终于毁灭了城邦体制,终结了希腊城邦的时代。
东周列国
以上叙述了希腊政治体制的发展过程,以下则是中国历史中可与希腊发展形态相对比的讨论。
中国古代是否有过城邦,至今仍是聚论未决的问题。
主张中国曾有过城邦体制的学者,大致都以春秋时代的“国”当作城邦看待;也有人认为春秋时代的“国”,虽已不是城邦,但仍保留了城邦性质的若干痕迹。
这两种看法的主要论据建立于以下几点:第一,古代的“国”即是一个都城。
城市具有防卫的城墙,入“国”,即是进入都城。
第二,“国人”与郊外的“野人”不同。
前者是国中的“公民”,而后者则不在该国的管辖范围之内。
第三,“国人”对于国之大事,有一定的发言权,例如征伐、迁移、君主的继承等重要事项,国君都应询问“国人”的意见。
“国人”与“野人”之间,身份完全不同。
孟子以其所知的古代赋税制度,说明井田的劳役地租不行于郊野,“野人”只负担个人申报的什一税。
大约是战国时代作品的《周礼》,更将国中乡遂郊野,划分为两个不同的行政系统以及生产系统。
从这些零散的史料看来,中国古代的“国”,确有一批可说是以“国”为单位的共同体成员。
不过,中国周代的“国人”,终究不是
希腊城邦的公民;中国周代封建制度中的列国,也终究不是希腊城邦那样的共同体。
周代的封建,是一种控制人口与资源的层级组织。
周代以少数人口征服了中原以及今日华北的主要地区,经过“三监之乱”,不能不“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因此,周代建立的封建列邦具有分戍驻防的性质。
周代封建诸侯的封国,有都邑,有人众;周代以前,商代也有邑,有族。
再往古代推溯,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市遗址,大抵不很广大,不外有些城墙。
单凭这些遗址,难以推测有无城邦式的城邑。
在文献资料中,则殊未见有以城邑为中心的大型政治与经济的共同体。
如以周代的封国言之,其所因袭的“因国”,也尚未有可以明白讨论的城邦。
新石器时代,中国有不少农耕聚落;文献中也有不少所谓“某某氏之虚”的地名。
然而,中国古代的共同体似是以“姓”与“氏”为标志的族群,甚至隐含血缘意义的族群。
夏代可能已有国家的组织,商代肯定已有之;但是,遍地均有的“国”,当是周代分封制度之下,由上而下,由周人的武力驻防各地,重新编组人口,凝聚为诸侯的“国”。
这一程序,与希腊的程序不同。
希腊的城邦大致是一个地区之内,若干村落集合而为政治与经济的共同体。
那是由下而上的凝聚过程。
周代的诸侯之下,还有再由诸侯分封的卿大夫,如晋之三桓,郑之七穆,无不命氏立家。
此处的“家”,不是家庭,而是另一层次的封建次级单元。
整个周代的封建网是一个层级结构,其中每一层级,均是上一级授民授土,取得其主权。
每一级的主权其实都不是完整的。
完整的主权在理论上,只有周天子有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政治结构,与希腊的城邦主体完全不同。
再以希腊联盟制度与中国春秋时代的霸主制度相比。
上文已经提过,雅典曾领导底洛斯联盟,团结希腊诸邦,抵抗波斯帝国的侵略。
嗣后,斯巴达、底比斯等也组织其联盟,控制了希腊的一部分甚至大
部分。
联盟逐渐演化,都渐成为其领袖城邦的工具和近于领土国家的政治单位。
最后统一希腊的国家——马其顿,则未尝经历这一演化过程,即径由王权领导的领土国家迅速扩张,成为庞大的帝国。
春秋时代,周室东迁,王纲解纽,封建体制一变而为列国,霸主制度应运而起。
正因王室权威已经凌夷,列国都尽力扩张,中原诸国壤土相接,不可能有多少扩张的空间。
中原四周的各国,则以华夷杂处可以兼并不属于华夏系统的各种族群,既有攘夷的借口,又有扩张之实惠。
东边的齐国是第一个霸权的国家,即以伐狄存卫,伐山戎救燕周,取得华夏列国的领导权,然后率中原诸侯伐南方新兴的楚国。
齐桓公的霸业(前685—前643),以保卫华夏体制为盟会的理由,盟誓则谆谆以维持华夏体制的秩序为言。
九会诸侯,均以盟会的方式,还没有明白地确立霸主制度,也没有延续到第二代。
此后宋襄公的霸业并未成功。
秦晋在西方与北方各自力求扩张,也不过在局部地区建立了领导权。
真正的霸主制度由晋文公建立。
晋文公也以“尊王攘夷”为口号,团结中原诸国,遏制南方楚国北上发展。
晋国领导的中原与南方集团对抗,战场上各有胜负,而晋国的霸权则经历八世,由晋文公至晋平公,维持了百年之久(前636—前532)。
列国有定期的朝聘会盟,各国之间有所争执,盟主可以裁决曲直是非,若有战争,各国会师戍守。
盟主可以向各国要求派遣师旅,组成联军;诸侯列国也以贡币输纳于盟主。
分派的军力,以国家的等级与实力,有一定数字的兵车;贡赋多寡,也有相应的配额。
这些贡赋逐渐成为参加盟会诸国的负担,不仅贡赋本身的价值不菲,甚至输纳运送的费用也相当沉重。
晋国的霸权之外,南方楚国也有其与国,则更是等于楚的属邦了。
同时,齐秦各在其邻近地区,团结与国,实为西方与东方的次级霸主。
公元前546年,宋国向戌发起弭兵。
晋楚的与国都向对方的盟主朝聘,齐秦也仍旧拥有其各自的与国。
这次弭兵之议,事实上确认了四个霸主的势力范围,也建立了四个势力范围和平共存的模式。
此后,吴越代楚
而为南方盟主,晋分三家,田氏取齐,秦有三世之乱:春秋遂一变而为战国。
春秋时代的霸主制度,与希腊的联盟发展的过程颇为相像:都是在抵抗外乱的口号下,同一文化圈的列国在一个较为强大的国家领导下团结为联盟;同时,霸主也都因此逐渐巩固领导权,将临时性的分摊兵力与贡赋逐渐制度化为长久的义务与负担。
这一过程,实是列邦体制走向“帝国”的凝聚过程。
中国古代与希腊古代,都有个分崩离析的列邦体制,只是希腊从未经过统一,中国则是周室封建制度崩解之后的局面。
霸主与联盟都是收拾分崩离析的中间步骤。
凝聚过程不仅发生于政治权力的渐趋统一,同时也意味着各地文化之间的差异,也因应凝聚过程的开展渐由交流而终于同化。
希腊各邦若未经这一联盟之间的竞争,马其顿将不能那么容易完成希腊统一。
霸主制度也不仅使华夏诸国的文化差距减少,甚至经此交往,同化了楚国与吴越,扩大了华夏文化圈的范围。
春秋以后,战国时代虽然征伐不已,七强之间几乎已无复华夏蛮夷的区别。
最后,秦统一天下,不仅因其武力的征伐,更因孟子所谓“天下定于一”的观念,已为统一奠定了基础。
希腊城邦与东周列国的异同
本文从城邦与霸主两项,讨论中国与希腊之间发展的异同。
希腊城邦是由小地区的生活共同体发展而为政治单位。
希腊在城邦时代,只有文化归属的认同,未曾有过政治上的统一;于是,虽然联盟制度是为了抵抗波斯而生,却为希腊的统一发挥了中间阶段的凝聚作用。
中国的封建诸侯虽以城邑为中心,其“国人”实系“驻防”的成员,不同于希腊的公民。
更须注意者,中国封建制度下的列国,在西周时并无完整的主权。
国室东迁,虽然各国已实质上拥有自主的权力,在名分上仍是周室封建的一部分。
霸主如齐桓晋文,也必须以“尊王攘夷”为口号,凝聚已经分散的华夏诸国,尊王仍是政权合法性的依据,攘夷则是文化的认同。
霸主制度经过晋侯累世经营,已不是临时的组合,而演化为相当明确的政治权力中心。
春秋一变而为战国,诸国内
部权力及政府组织的重组,实系霸主制度的第二步发展。
中国与希腊的列邦制度,经联盟霸主之制度,遂能逐步将其文化圈凝聚,终于扩散而及于各自古代世界。
再下一步,希腊世界有地中海希腊化的时代,中国则有战国的华夏世界,遂致各自发展为罗马的普世秩序与秦汉的普世秩序。
倬(zhu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