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章制度.doc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本企业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参与决策、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一切决策权,对企业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及相关单位。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选举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由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代表职工行使权力。
第六条职工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党委领导、工会组织协调、多数人选举,确保代表的合理性和代表的心声。
第七条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选举时间、方式、程序、候选人条件等,由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包括:(一)选举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二)审查和批准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工作报告;(三)审议和决定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四)对企业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五)审议和决定企业内部劳动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六)处理职工之间以及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七)行使其他由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事务和决策。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举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可以追加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公开表决,并通过简明扼要的记录。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由企业负责,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成立、运行和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样本(九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__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维护本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大会制度是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有效途径,是职工行使参与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职工大会接受本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
职工大会尊重企业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合作共事,支持和服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指挥,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职工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工大会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职工大会各项活动及其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知情建议权。
定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及时听取企业有关资产变更、经营方向调整等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包括工时、薪酬、休息休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的重大事项通报;听取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通报。
对报告和通报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2、平等协商权。
在企业制订和实行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时,发表意见,平等协商,参与决策。
3、选举罢免权。
选举和罢免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协议)的职工方的代表、依法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行政方授权职代会的相关事项及人员的选举和罢免。
4、法律授予权。
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模先进推荐等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企业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作出决定。
第六条职工大会工作机构职权1、制订召开职工大会的方案。
报请本企业党组织同意,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帮助。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3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条审议透过群众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群众合同草案;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群众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状况的报告;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推荐;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群众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用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能够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
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矿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____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矿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矿长执行和实施矿部____决定和行使矿长对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矿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矿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____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矿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矿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矿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班组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矿工会批准。
2、矿级领导、工会主席、需参加各班组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中国工人阶级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机制。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民主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工代表大会,简称代会,是企事业单位中代表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机构,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代会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实现发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监督职工的实施情况;引导职工的思想认识,增进团结和合作。
第二章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四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原则是充分发扬民主,由广大职工依法平等自愿参选。
第五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宣传报名、初选、公示、正式选举等环节。
第六条代表候选人的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合理确定,实行无分区、无层级选举制度。
第七条代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以及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三)党的纪律、职工的方针政策,表现良好;(四)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广泛影响力;(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较高。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在日常工作岗位上进行,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由职工自行提名,并征集候选人本人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产生初选是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代表大会筹备组的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根据代表候选人的资料和初选评比表,评选出候选人。
第十条初选评比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品质、工作情况、群众基础、对代表大会工作的了解等内容。
第十一条初选名单由评选委员会颁布,并在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经公示无异议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作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名单。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选举第十三条代表大会的选举是企事业单位一届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后,按照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组织进行。
职工大会规章制度
职工大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员工都应当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大会是企业内部重要的管理机构,职工大会依法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第四条职工大会的召开应当遵循程序合法、程序公开、程序公正、程序民主、程序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职工大会应当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二章职工大会的组成第六条职工大会的成员由企业内部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应当代表全体职工的利益,履行好代表职工的责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根据企业人数合理确定职工代表的数量,确保代表数量的合理性和代表职工意愿的真实性。
第八条职工大会的主席由企业领导担任,主持职工大会的议程和程序,保障职工大会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职工大会的副主席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协助主席完成职工大会的各项工作,保障职工大会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依法进行组织和管理,保障代表的议事自主性和代表的权益。
第三章职工大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职工大会应当审议企业的各项重要事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
第十二条职工大会应当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检查企业的工作实绩,评价企业领导履职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职工大会应当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十四条职工大会应当协助企业领导做好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职工大会的程序和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职工大会的议事应当按照程序规则进行,保障所有代表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十六条职工大会主席应当按照议程和程序组织会议,保障职工大会的效率和纪律性。
第十七条职工大会议事应当尊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意见,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职工大会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和形式做好决议和决定的公示工作,保障决议和决定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5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工会法》和《民办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民办非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民办非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行使董事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职工代表在审议民办非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民办非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董事会的领导,贯彻执行董事会的经营战略、工作任务。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董事长执行和实施民办非企业____决定和行使董事长对民办非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讨论民办非企业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民办非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民办非企业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____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民办非企业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董事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民办非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民办非企业工会批准。
2、民办非企业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5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5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第二条之“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为实现党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定,特制定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党总支领导下,教职工对学校的工作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教代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认真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做主的积极性,为搞好学校的各项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把我校办成具有特色学校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讨论、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学校本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学校的财务预决算、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行。
(三)监督、评议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对各级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和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学校领导或上级机关对卓有成绩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予以批评、处分,以至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在学校一些重大事务上能给予创造更多机会进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活动。
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认真研究处理教代会有关决议和提案,并组织行政部门认真实施。
对教代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
第七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和行政行使指挥权,要教育教职工努力学习,勇于进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代表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____%至____%.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____%;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____%;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组织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职权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条审议透过群众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群众合同草案;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群众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状况的报告;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推荐;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群众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用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4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提升公司的民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职工依法合法参与公司管理事务的组织,是职工与公司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方式为代表制,代表由职工普选产生,代表产生的方式、比例、任职期限等事项由本制度具体规定。
第四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职工代表的权益,允许职工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并要求公司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合法组织,会议决策应当经过表决、记名表决等方式,保障决策的民主合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决议的执行。
第七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主席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心公益事业;(三)服从公司的管理;(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九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召开代表大会;(二)负责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协调解决职工与公司之间的问题和矛盾;(四)接受职工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五)其他与代表大会相关的事务。
第十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由职工普选产生。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比例和任职期限等事项由本制度具体规定。
第三章职权范围第十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二)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四)审议和决定职工的福利待遇;(五)提出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六)代表职工参与和监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七)监督公司的工作落实情况;(八)其他经公司授权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_规章制度.doc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_规章制度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四)、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其具体职责是: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
(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
其职责是: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五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
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10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二)____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根据____公司的实际状况,为落实《工会法》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的事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____机构,其____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职工大会在____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公司的不断发展。
三、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到有重大事项,能够临时召开。
每次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出席。
职工大会由公司党政工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
四、公司总经理每年要向职工大会报告工作状况,负责执行、处理职工大会有关决策和提案,并受职工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职工大会要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维护总经理生产经营指挥中心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职责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五、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审议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工资调整。
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等。
(二)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测。
六、职工权利:(一)在职工大会上拥有知情权。
(二)有权参加检查执行职工大会决议、提案落实状况,有权对领导干部提出批评。
七、职工义务:(一)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用心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大会精神,支持各部门领导开展工作。
(三)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用心稳妥处理好三者之间关系。
(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管理潜力,用心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五)自觉遵守社会公的和职业道德,敢于同不法行为、不良风气做斗争。
八、工会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3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章程范本》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代表全体员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企业管理的职能。
第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和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平等、民主、科学、法制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员工发展等。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员工选举产生,代表员工群众的利益。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七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制度。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八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力和职责:(一)决定公司的章程和重大决策事项;(二)选举和罢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和决定公司年度发展计划、预算和财务报告等;(四)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五)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员工福利改善;(六)协商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
第九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第四章选举和产生程序第十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按照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部门和职工数量比例选举产生,每个职工代表负责代表并履行选区的职责。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二)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三)受到职工群众的支持。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产生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能够保障代表大会的代表合法、正当和公正。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行为规范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监督权,有权获得相关信息和资料。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经典版(五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经典版总则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代表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____%至____%.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____%;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____%;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组织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职权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企业工会(章)年月日第四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职代会质量。
根据企业改制给民主管理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我们以《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为法律和政策依据,我们下发了通知,对职代会三级网络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总厂一级职代会要把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纳入审议、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之中。
各级独立性相对较强的分厂一级职代会要把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医保、职工养老、失业等纳入职代会审议、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
各分厂、班组职代会要在生产和民主分配上下功夫,要求班组分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职代会通过的规章制度
公司职代会通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管理权。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条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公司工会组织。
第六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平等、协商、选举的原则进行。
代表比例不低于全体职工的50%。
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的报告;(二)讨论和决定公司改革、发展、重组等重大事项;(三)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四)监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五)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职代会决议应当经过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三章职工权益保障第九条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应当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职代会所有。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方案应当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3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____(以下简称本社)工会____的职能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管理人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权利和作用,调动广大员工共同办好____市城市信用社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是本社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____机构。
本社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行政领导班子应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第三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____和员工的三者关系,在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正确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行政领导班子须尊重和支持职代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及职代会做出的各项决议。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依据《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可合并召开,称为职工(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修改本社章程;2、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审议批准董事会或经理的工作报告;3、选举、罢免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审议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本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企业财产处理方案,增减股权设置方案,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正和清算方案,员工培训计划;5、审议批准本社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6、审议本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决定本社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7、审议决定本社的____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和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8、评议、监督、推荐本社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聘任或解聘的建议;9、本社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行政领导与工会主席签订____合同或工资协议,为本社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3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党委负责人、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和超过半数。
第十三条参加本社董事、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董事、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总部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以投票表决方式,经过半数以上的全体职工代表通过。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问题也应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本社的活力,促进业务技术进步和电子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及针对本社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员工生活福利等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会议议题最迟要于一周前向职工代表公布。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情,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总部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代表(团)组长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本社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第十八条总部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一、____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____、宣传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
四、____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员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向员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____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请和建议,维护员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____本社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3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最高形式。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评议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职代会对企事业单位的群众组织的领导作用。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要依法开展,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与企事业单位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事务管理。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主席主持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以便更好地组织工作和完成任务。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与产生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全体在册职工通过公开、平等、民主和有选择性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和合法劳动者身份;(二)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在当前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四)在召开选举会议前一个月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辞职记录。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程序如下:(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依据职工总数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选举办法,制定选举方案,并向全体职工宣布;(二)选举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选民大会,通过公示选民名单,明确选民的资格;(三)选民在选举会议上进行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四)选举结果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公布。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3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法》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
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支持经理正确行使职权,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职代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第五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1.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讨论通过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奖惩。
3.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交由职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职工代表第六条职工代表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调出本公司其代表资格消失,原选举单位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或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工代表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____个月以上假期、退休、亡故、失踪等)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失去职工信任(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时,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按程序予以撤换改选。
第九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但不享受代表的权利。
第十条代表的权利1.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质询公司各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并对企业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时,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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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_规章制度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四)、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
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
(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
其职责是:
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
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
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
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
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四)、职工代表团(组)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比例一般为5%—20%)及名额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按班组、工段或分厂、车间划分各选区,制定选举办法。
2、宣传发动。
企业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各选区按分配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方式。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
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竞选行为。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
职工代表选出后,按选举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新建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
至5
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
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
—20%
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
以上。
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
议。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
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
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