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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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
笑嘻嘻出租车行业情况报告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先稳定,再规范,上台阶”的要求,笑嘻嘻交通运输局把确保行业的稳定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加强教育、加强协调、加强督查、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等工作,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安排布置,近期对笑嘻嘻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情况进行排查疏理,现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笑嘻嘻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一)笑嘻嘻出租车的基本情况
我市出租车经营企业始建于1997年。
目前笑嘻嘻城区出租汽车营运企业有7家,共有出租车294辆,分别是笑嘻嘻出租汽车分公司52辆,笑嘻嘻笑嘻嘻汽车公司64辆、笑嘻嘻学习出租汽车公司30辆,笑嘻嘻学习出租汽车公司77辆,笑嘻嘻笑嘻嘻21辆,笑嘻嘻小租汽车分公司20辆,笑嘻嘻XXX租有限公司30辆,经营方式均为挂靠经营。
车型有桑塔纳和捷达车。
(二)经营状况
多年来笑嘻嘻出租车行业一直处于“多、小、散、弱、乱”的经营格局,出租汽车主要以挂靠经营为主,各公司每辆出租汽车收取XXX元的管理费用,基本能维持出租汽车业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基本支出。
由于企业经营利润小,普遍存在重收费,轻管理的问题。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登记制度。
管理职能移交后,根据《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统筹兼顾、协调平稳”的原则,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登记制度,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准驾卡602张,健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二)实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起
每年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实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014年起启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计分制,约束规范驾驶员营运行为。
(三)严查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加强市场运营稽查力度,严格查处未执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行为,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意识,对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规经营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重点节假日对弥勒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2016年稽查查处49件违规经营行为,调查处理乘客投诉6件。
(四)开展城区三轮车、港田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打击非法运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6月28日至7月1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弥勒运政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城区电瓶三轮车、港田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8辆次,共检查后排带座椅的电瓶三轮车、港田车、残疾人代步车48辆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收缴违法载客的三轮车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