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三维目标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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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三维目标新解
作者:郑春
来源:《小学教学参考·上旬》 2017年第3期
[摘要]新课程标准以三维目标来反映学生学习行为的变化及其结果。
教师在具体化为
课时教学目标时,常常采用固化的、模糊的形式进行表述,导致学生学习目标不清,教学评价
缺乏依据。
教学时,教师应将“知识与能力”转化为“增知与获能”,将“过程与方法”转化
为“践行与明法”,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转化为“染情与悟理”,这样可以缩短三维目标
与课时教学目标之间的落差,促使课时教学目标的方向更清晰、定位更准确、表述更规范、落
实更有效。
[关键词]语文课程;三维目标;行为主体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9068(2017)07-0033-02
语文新课程标准是以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反映学生学习行为变
化及其结果的,简称为三维目标。
在教学中,教师应该用动词来对三维目标进行描述,通过表
明行为变化、指明行为主体、摆明行为动词、说明行为条件、点明行为结果等,有效落实教学
目标,提高教学效率。
一、表明教学目标的行为变化
一切教学都是为了积极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其活动是动态的、富有生机的。
与之相应的
教学目标应指向学生的发展,应处于动态发展之中。
而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都属于名词,给人静态之感,容易造成教学目标的固化。
这就要求教师从动态发展的角
度出发,将学生从“认知体”提升为“生命体”,尊重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学习能力,预想学生
可能发生的变化,拟定富有弹性的教学目标,促使名词性表述的三维目标真正融入动态的教学
活动之中,增强预设目标与生成目标之间的呼应,突出教学目标的发展性。
也就是说,名词性
表述的三维目标与动态的课时教学目标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一线教师一下子难以转化。
如果
将名词性表述先转化为动词性表述,不仅可以缩小名词性表述的三维目标与动态发展的课时教
学目标之间的落差,而且还可以彰显教学目标动态发展的本质属性,促使教师不断调适教学目标,提升教师转化三维目标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将静态的三维目标转化为学生感兴趣的学习活动。
这不是简单地换个说法,而是力求将三维目标置于行为变化之中,使之呈现出不断发展的
态势,促进教学目标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二、指明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
教学目标从本质上说,是预设学生的学习结果。
这就要求教师要从学生的学考虑,体现学
生学习的主体地位。
表述教学目标时行为主体可以省略,但教师必须从学生的角度陈述,指明
学生通过学习会做什么、获得什么。
可是,现在许多课时教学目标的主体不清。
如,有位教师
拟定苏教版五年级上册《莫高窟》的教学目标时,其中有这么一项:“引导学生理清课文,体
会语言的生动;引导学生了解莫高窟艺术宝库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地位,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和自信心。
”显而易见,这里的行为主体既有学生又有教师。
造成行为主体不清的原因是多方
面的。
由于既没有指明行为主体,又没有说明行为方式,因此教学时容易将达成目标的主体误
认为是教师,致使教师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行为上,而不去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不去关注
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
如果将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那么发生“增长”“获得”“践
行”“理解”“感悟”这些行为的只能是学生,行为主体十分鲜明;而“组织”“引导”“增
强”等行为主体是教师。
以学生为主体,那“说出”“默读”“掌握”等是学生的行为导向,促使教师坚持以学定教、为学而教的原则。
三、摆明教学目标的行为动词
这里的行为动词是指学生通过教学产生的学习行为。
三维目标的名词性表述,容易造成教学目标与教学行为没有互相照应,学习行为被模糊,甚至被忽略。
即使教学目标中出现一些表达学生学习行为的动词,出现频率较高的也常常是“学习”“了解”“理解”等普适性动词。
这些词是万能的,任何一堂课都用得上。
基于这些动词的教学行为难以深化,学习行为难以深入,这就要求教师要增强教学目标行为动词的针对性,明确学生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
如果将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行为,可以衍生出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行为动词,进而扩大学习行为的张力,促使学习行为的外显化,生成“认读”“说出”“复述”“背诵”“默写”等可指导、可观察的学习行为。
这样表述,比起“学习”“了解”“理解”要具体得多,可以提升课堂教学的达成度。
如,教学苏教版五年级下册《我和祖父的园子》一文,可以拟定“通过文后的‘作家卡片’,了解萧红,课余时间读一读她的《呼兰河传》”这样的学习目标。
这样的目标行为动词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学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学习行为。
四、说明教学目标的行为条件
这里的“行为条件”是指制约学生学习行为及其结果的条件,即具体说明学生在何种情境下才能实现行为结果。
如,“运用文中的几个新词说一段完整的话”,其中的“运用文中的几个新词”就是“说一段完整的话”的行为条件。
又如,“用几分钟浏览课文”,其中的“用几分钟”就是“浏览课文”的行为条件。
可现行的课时教学目标很少有类似的行为条件。
这难免令人怀疑教师是否真正考虑过学生学习行为的可行性。
如,有位教师拟定苏教版六年级上册《鞋匠的儿子》的教学目标时,有这么一条:“理解课文内容,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
”其中的“理解”“体会”没有任何条件,行为表现比较内隐,相应的学习行为也就容易走向随意、肤浅。
如果将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有关“在什么情况下”等行为条件会随学习行为的具体化而自然生成,会促使我们将上述的教学目标转化为:“联系上下文,进行默读和讨论交流,说出林肯是什么样的人。
”这样充分考虑落实此教学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揣摩内化此教学目标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说明“联系上下文,进行默读和讨论交流”是“说出林肯是什么样的人”的行为条件,为有效调控教学活动提供依据,进而促使该目标体现文本个性化的教学价值,尊重学生的认知实际,帮助学生展开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学习活动,找到学习方法,促进情感体验,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五、点明教学目标的行为结果
有的语文教师谈及三维目标头头是道,说起工具性与人文性有机统一侃侃而谈,可问及某一堂课应该完成哪些具体的教学任务时却十分茫然。
他们习惯于宏观着眼,而不是微观着力,习惯于谈论抽象的教学目标,而不去考虑具体的学习结果。
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后,学习行为会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自然会衍生出发展的程度和结果,促使教师思考本堂课学生应完成哪些学习任务、学到什么程度,学习结果如何观察、如何评价,学习结果如何表述得更加具体、更为清晰等。
如,前面提到的“说一段完整的话”中的“完整”就是行为结果,有了“完整”的要求,就可以根据不同层次学生“说”的质态,判断这一教学目标的达成状况。
一般情况下,“增知”的行为结果要比“获能”“明法”的行为结果可观察得多,“获
能”“明法”的行为结果又比“染情”“悟理”的行为结果可观察得多。
当然,即使是学生心理感受等内隐性的行为结果,也是可以通过相应的外显性行为来意会的。
总之,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可以让学习行为的发展状态进一步清晰,帮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甚至十分清楚自己应该做到什么程度等。
总之,落实三维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改革的主攻方向。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以动词来描述三维教学目标,促使课堂教学目标方向更清晰、定位更准确、落实更有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责编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