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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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9.09.10
•【字号】辽卫函字[2009]455号
•【施行日期】2009.09.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
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455号)
各市卫生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制订下发了《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认定原则
以单位自评为主,省卫生厅毕教委和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现场核实为辅进行认定。

通过对基地医院的综合评定,由省卫生厅毕教委和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确定培训基地总招生规模。

二、培训基地规划
原则上每个市应创造条件,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建立培训基地。

基地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三、各市卫生局应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创造条件申报培训基地,解决申报培训基地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制定本地三级以上医院现有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及县医院住院医师的送培计划,确保培训计划有效落实。

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省卫生厅毕教委反馈。

四、评审范围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

申报培训基地要求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

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

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五、评审方法
各三级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申请,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评审,核定培训规模,评审意见上报省毕教委,由省毕教委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

六、评审时间安排
2009年9-10月各医院组织各基地进行申报,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2009年11月上旬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009年11月下旬-12月评审专家对通过书面评审的基地进行实地评审
2009年12月汇总评审材料,将结果上报省卫生厅毕教委
2010年1月书面反馈意见至各申报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2010年2月公布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七、申报材料
(一)医院成立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文件。

(二)医院申报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一览表。

(三)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

(四)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自评表(试行)。

(五)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请各医院培训基地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由医院汇总后上报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八、资料下载
各种申报的相关资料,请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霞潘晓黎
联系电话:************83282815 传真:************
E-mail:***************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110001
附件:1、2009年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方案
2、医院申报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一览表(略)
3、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略)
4、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自评表(试行)(略)
二○○九年九月十日附件1:
2009年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方案
一、评审目的
通过对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评审及认可,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保证培训质量。

二、评审依据
(一)卫生部科教司印发的《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2006年)
(二)卫生部科教司印发的《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2006年)
(三)《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四)《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指南》(2009年)
(五)《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自评表》(2009年)
三、评审对象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

申报培训基地要求为三级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

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

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四、组织管理
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

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在省卫生厅和省毕教育委的领导下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

五、评审步骤
评审工作分为单位申报、书面评审、实地评审、审议认定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申报阶段
申请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基地基本要求,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评审指标体系,认真填写《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

(二)第二阶段:书面评审阶段
评审专家审阅培训基地《申报表》及《自评表》,了解培训基地医院的概况,查阅提供的书面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三)第三阶段:实地评审阶段
1、申报单位要根据评审标准准备相关材料。

2、评审专家组到通过书面评审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单位负责人的汇报,询问有关问题,查阅相关材料,逐项核实培训基地指标;详细了解实际情况,视察培训基地设备资源(如病房、门诊、实验室、值班室、急诊室、图书馆等)。

3、评审小组根据实地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讨论,写出书面意见提交到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四)第四阶段:审议认定阶段
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对评审专家组实地考核提出的书面报告进行汇总,提出初步意见,报辽宁省卫生厅毕教委审批,审批意见反馈至各申报单位。

六、评审指标和等级
(一)评审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非核心指标,带*的为核心指标,是基地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

(二)评审等级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

七、评审标准与认定
(一)评审标准:
1、合格标准:核心指标全部达标;非核心指标中,基本达标和不达标的指标≤2项。

2、不合格标准:核心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或非核心指标中不达标的指标>2项。

3、基本合格标准:介入合格和不合格之间。

(二)结果认定
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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