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16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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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普通高中“控制规模、内涵发展、分类指导、办出特色”和职业教育“区域统筹、科学发展、择强办优、创造品牌”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普通高中“县域为主,有限流动;自主选择,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的“五统一”招生考试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统一报名时间:3月20日8:30—3月31日17:30。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往届生报名)。

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6年自治区网上报名并参加初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

该类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4)截止2016年3月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且具有我市学籍的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5)截止2016年9月1日,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①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
②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一年。

上述学生若不符合条件②,如该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我市连续就读满三年,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6)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须签订《赤峰市2016年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承诺书》。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考时须签订只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承诺书。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初二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符合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资格(没有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和民族教育科的统一协调下进行,于3月20日前完成。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上文中“二(二)1.(1)”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审定后的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学籍管理专用章和中招办专用章)于3月10日前报市中招办。

(2)上文中“二(二)1.(2)(3)(4)(5)”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报名资格初审后,于3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教科)进行复审。

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盖市、旗县区两级基础教育(民教)科(股)学籍管理专用章和中招办专用章,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民教)科(股)、旗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初中学校分别持有。

①学籍情况审查。

学籍以2015年9月1日前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2016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数据为准。

各初中学校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与学生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申请变更。

身份证号非1504开头学生(户籍迁入我市的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填写《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审验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

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并确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②户籍条件审核。

重点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对有疑问的考生要通过调阅人口数据库进一步核实。

③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

此类考生须填写《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表》交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④有赤峰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⑤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提供学籍证明、父母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对于违规办理户籍或学籍、伪造实际就读经历及相关佐证的考生要做出严肃处理。

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

对考生资格弄虚作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于3月10日前上报电子版数据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民教科)备案。

(四)网上报名
根据《关于2015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5〕1号文件精神,赤峰市2016年中考报名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进行,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考生需要提前办理二代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工作。

1.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

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

考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根据中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花名册,所在学校配合旗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

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3+2)、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3.各旗县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指导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

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最少8位数且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编排,如:“72C#1688”)。

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

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

旗县区中招办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
全、保密。

考生信息由专人管理,除管理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获知学生家长信息。

4.各旗县区中招办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关键数据(姓名、身份证号和电子学籍号),严格控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

(五)特长生术科报名
考生在4月10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特长专业和预报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名。

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特长。

报考前旗县区中招办要指导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对全体考生进行报考政策解读,避免大量专业特长不突出的学生盲目报名。

(六)收费
初中毕业年级考生需交招生考试费150元(其中包括报名、考试、阅卷等费用120元,体育考试费用30元);参加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需交考务费30元(见赤发改费字〔2012〕484号)。

招生考试费将于中考报名时由旗县区招办代收,支出办法另行通知。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费用依据《关于全市初中实验技能、信息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赤发改费字〔2012〕522号)规定,每生每科收取考务费10元,上交至各旗县区教育局电教仪器部门。

三、升学考试、体育测试及信息与实验考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试题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包括听力测试30分)、文科综合(思品80分、历史80分)、理科综合(物理90分、化学70分)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各1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体育50分。

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150分。

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70分、生物60分,1卷2科。

中考总分数为各科实际卷面分数折合成上述规定分数的总和。

2.考试形式及日程安排
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汉语文、地理、生物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

类别日期上午下午
初二年级6月26日
地理、生物(9:00-11:00)
毕业年级6月27日
语文(蒙语甲)
(9:00-11:
30)
物理、化学
(15:00-17:00) 6月28日
数学
(9:00-11:
00)
思品、历史
(15:00-17:00) 6月29日
外语(含听力)
(9:00-11:
00)
汉语文(蒙语
乙)
(15:00-17:
00)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以下简称“信实考试”)。

依据《关于做好赤峰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考试采取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

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考试时间为5月12日—5月30日。

由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3)体育考试。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具体测试项目包括1000m(男)、800m(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抛实体球四项(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
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

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4)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等特长考试。

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同相关科室组成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组,在全市统一的测试评分标准下进行测试。

测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0日。

由组织考试部门汇总后于5月22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5)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

对于获得特长生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要在录取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结果、测试成绩。

市中招办将在《赤峰教育》、《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赤峰市招生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和考生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
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

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

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特长生成绩刻盘密封四份,上报市中招办。

2.成绩查询
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3日—7月15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
或通过电话查询。

赤峰市中考考分查询热线:移动12580。

3.成绩复查
(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4日—7月16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9日—7月20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3)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4)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5)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

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实际成绩和等级成绩双轨录取办法,在划定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同时,划定等级成绩最低限,两者同时作为录取依据。

3.初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按赤教基字〔2006〕14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底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考生登记表》及电子版于6月15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

学生综合性评语记入《考生登记表》。

“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由学生本人保管,入学时作为学生的重要材料依据,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由市中招办统一核定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2、3)。

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方式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赤峰二中、赤峰蒙中、赤峰学院附中、松山蒙中“珍珠班”、松山蒙中“网球班”及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其中赤峰二中面向旗县(不包括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每个地区不超过:学校招生人数÷12。

松山蒙中“珍珠班”、“网球班”面向其他旗
县区招生每个地区分别不超过: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12。

3.优质普通高中可面向区域外招收学生,招生计划计算办法为:学校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20%。

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并落实“有限流动”的原则,每所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外招生总数不得超过40人,面向每个旗县区招生最高限额为: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12×2。

4.其它普通高中按要求招收旗县区内的考生,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5.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

未经市中招办批准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可。

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

6.实行旗县区内初中“均衡招生”,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不低于60%)直接分配到初中。

7.探索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实行“诚信招生”。

赤峰二中招生计划的20%,可由全市各初中学校校长直接向赤峰二中实名推荐,每个初中校长推荐不超过2个名额,招生学校考核后,将结果报市中招办。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办法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6年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自主选择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和班主任指导下慎重选
择。

分数达到各时间段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

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报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

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

2.志愿批次、填报和录取时间
汉授、蒙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为每日上、下午两个时间段填报:8:00-10:30和14:00-16:30,结束本次填报后的一个小时后可以查询录取结果。

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录取学校招生总量,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成绩分时间段录取,每个专业按照报名情况高分者优先录取,专业录取人数达到计划数后停止填报该专业。

报考3+2中职接高职的考生待市中招办预录取后,由被录取学校统一组织于8月上旬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网正式报名录取。

请考生按照公布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和职业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填报志愿,避免延误填报志愿导致高分考生未能录取。

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及各旗县区中招办负责,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蒙授普通高中(含蒙语乙考生)网报时间:
7月22日 8:00—10:30;
7月22日14:00—16:30。

汉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网报时间:
7月23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900分;
7月23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850分;
7月24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800分;
7月24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750分;
7月25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700分;
7月25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650分;
7月26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600分;
7月26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550分;
7月27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500分;
7月27日14:00—16:30最低控制线为450分。

7月28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400分;
7月28日 14:00—16:30最低控制线为350分;
7月29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300分;
7月29日 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250分;
7月30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200分;
7月30日 14:00—16:30 200分以下。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会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公告。

如果有补录或特殊情况改变录取时间的,市教育局中招办《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公告。

3.特长生录取
(1)考生最终得分的确定参照高考特长生总分数的构成形式:专业能力测试分数满分是100分,按考生得分的80%划入最终得分;中考分数满分是990分,按考生得分的20%划入最终得分,两项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最终得分。

(2)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最终得分,在7月19日上午8:
00-10:30、下午14:00-16:30参加全市统一的网上志愿填报,录取结果当天公示。

(3)需要破格录取的特长生,招生学校于6月20日之前提供申请(需经过学校和旗县区教育局同意并盖有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市中招办录取组审核通过后,将材料备案,并予以录取。

破格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报考学校本专业特长计划的25%。

(四)报到与学籍注册
1.报到
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校历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通知要求,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执行非高寒地区教育教学时间安排,各高中学校要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并标明报到、开学时间。

开学后2周内未报到且未请假的考生,学校有资格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籍注册
各普通高中在9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的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到市教育局基教二科,职业学校于10月15日将电子版的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到市教育局职教科,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将中考录取结果和报到信息对接,生成考生学籍信息,并统一为考生注册高一学籍。

(五)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
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全区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
级至二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2.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②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2)学校应于6月1日前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

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3)各旗县区中招办于6月1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中招办。

审核认定结果市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4)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的理念,确保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暨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1.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暨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旗县区中招办设在基教股)。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1)考务组:市招生考试中心、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市体卫艺科。

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建立招生信息系统、学业考试卷务、考务工作。

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信实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和成绩归档、报盘等工作。

市体卫艺科和足球办负责组织旗县区中考体育及音、体、美、科技特长生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和成绩归档、报盘工作。

(2)命题组: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

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题命制、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命制工作。

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制定信实考试说明、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

(3)阅卷组: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负责阅卷、统计、试卷复查、分数核实及质量分析工作。

(4)录取组:市教育局基教二科、职教科、民教科、市招生考试中心。

基教二科负责全市汉授普通高中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职教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民教科负责全市蒙授普通高中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录取的技术服务。

(5)监察组:市教育局监察室。

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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