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水改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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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水改厕工作计划
篇一:XX年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中央和省补助XX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
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XX-XX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XX年国家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中央财政对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已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根据国家《XX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方案》,现制订下发《中央和省补助XX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在项目地区建设16万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快农村改厕无害化进程,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对全省XX处已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
生监测,完成8000份水样监测任务,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防病效果。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1、根据各市推荐,在全省13个市的5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2、在全省17个市的63个县(市、区)已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
(二)项目内容
1、建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各地从全国爱卫办推荐的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三联沼气池式、粪尿分集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双坑交替式等6种类型厕所中选择适宜类型。开展改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注重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2、对已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监测重点内容: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消毒情况、供水范围、覆盖人口等;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每个监测点一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每次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1份。监测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
标、与消毒有关的指标等,共20项。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成立省项目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详见附件1)。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局、财政局、爱卫办、项目乡镇、村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制管理。
(一)项目实施机构职责
1、省项目领导组职责
(1)组织落实财政部、卫生部下发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计划,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2)负责全省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3)督促、指导各相关市、项目县(市、区)政府落实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作任务;
(4)按项目要求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省爱卫办职责
(1)在省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安徽省XX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组织各市及项目县(市、区)具体实施;
(2)组织省级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项目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3)指导项目县(市、区)做好改厕项目建厕物资的招标采购;
(4)掌握全省工作进度,定期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报表及通报进展情况;
(5)组织落实对各项目市、县(市、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管、质控和评估。
3、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1)在省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省项目技术指导组专家落实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的各项技术工作;
(2)组织制订省级项目相关技术方案和培训计划,组织具体实施和落实;
(3)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4)组织落实全省项目工作的基础调查和业务指导,卫生厕所建造、水质检测分析的质量控制和相关健康教育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工作的各项评估。
4、市卫生局、爱卫办职责
(1)成立市级改水改厕项目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领导组、指导组文件及专家名单报省爱卫办备案;
(2)在省项目领导组、省爱卫办的领导下,以市为单位组织落实辖区内各项目县(市、区)改水改厕任务,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协调市爱卫会相关部门落实支持性政策,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4)组织落实辖区内各项目县(市、区)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项目工作质量;
(5)以市为单位,按要求向省爱卫办报送进度月报表;
(6)对辖区内各项目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保证改水改厕项目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5、市、县(市、区)财政局职责
(1)在省财政厅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使用拨付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2)对项目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保证项目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6、县(市、区)政府职责
(1)在省市项目领导组,省市卫生厅(局)、爱卫办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落实建厕任务;
(2)成立县级项目领导组,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为本项目第一责任人,在卫生局设立项目办公室,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项目办主任,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组织落实省项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执行方案,按项目承诺落实配套经费;
(4)结合本县(市、区)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协调县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落实支持性政策;
(5)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执行;
(6)督促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及各项目镇(乡)、村落实项目工作任务。
7、县(市、区)卫生局、项目办职责
(1)在县(市、区)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项目办公室主任为本县(市、区)项目具体实施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