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流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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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流程(五篇)

第一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流程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流程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的;

(三)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符合条件尚未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婚后可以更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

五、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六、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书、独生子女户口和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内页照片和审批机关处,应当加盖审批专用章和经办人章。

八、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永久性存档,并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名单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机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办理时间:每一个工作日。

第二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夫妻响应国家号召,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荣誉证书。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双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户籍;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丧偶或者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下列情况视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

依法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夫妻,不因收养子女影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3、夫妻近期免冠二吋合影照片三张(丧偶或者离婚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吋照片二张)。

五、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其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三)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持证人在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应于每年的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第三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光荣证》查验证明材料

1、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近期二寸夫妻合照三张。

3、乡级审核完毕后,符合发证条件的,工作人员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签发《光荣证》。

4、《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和第一个子女生育证证件复印件由发证机构一并存档,其余两份分别由男、女双方所在单位留存。

二、独生子女光荣证发放

1、登陆系统,“业务受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

2、选择“隶属单位”,录入“女方姓名”、“男方姓名”,单击“查询”按钮

3、单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按钮,录入“光荣证号”,“登记机构”由系统自动默认,“发证时间”默认服务器系统时间。单击“保存证件”,系统提示“光荣证信息保存成功”

4、单击“打印设置”,调整打印框位置(可以拖动鼠标移动打印框位置,也可按住Ctrl键用上下左右箭头微调,完成后单击“应用生效”),单击打印设置栏中“预览”可以预览打印效果,单击“打印”第四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问题: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选项: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问题

2二、问题:以下是办理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基本条

件,请问您是否符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可以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选项:(1)我符合办理条件→问题

3(2)我不符合办理条件→对不起,您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

三、问题:请问您和您爱人的户籍地是以下哪种情况?选项:(1)夫妻双方均为北京市户籍→办理

1(2)男方为北京市户籍,女方为外地户籍→办理

2四、办理1:

(一)基本情况:

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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