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的检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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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江电厂技术标准
水工建筑物检修规程QB/DLHN. . -200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威远江电厂徐村水电厂的水工建筑物检修程序与要求、大修项目及技术标准、大修项目的验收方法。

2引用标准
《大坝安全管理法规与标准汇编》
《水力发电厂技术标准汇编》
3 总则
3.1 水工建筑物进行改造或改变结构形式时,需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重大的改造项目,则应提出专题报告,请设计院进行设计审查,并报主管单位批准。

3.2 根据汛后全面检查所发现的工程问题,编制年度检修计划,批准后实施。

3.3 当建筑物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程量大、技术较复杂,应编制大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4 大修项目应以招投标的形式,委托专业队伍进行,大修结束后,组织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归挡保存。

3.5 当水工建筑物发生紧急事故时,影响安全、正常使用时,应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并及上报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处理。

3.6 当发生零星项目的检修维护时,填报项目审批单,报公司总工程师批件后实施。

3.7 坝区内的工作桥、交通桥、平台、电缆沟、栏杆、各类通气孔、进人孔、排水洞、观测设施等,应定期检查,损坏应时修复。

3.8 各水工建筑物的排水设备、排水沟、排水孔等均应保持通畅,如有堵塞、淤积、破坏,应及时疏通修复。

3.9 水工建筑物发生损坏的应及修复,无法修复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工程师进行汇报。

3.10 水工建筑物的检修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大修或年修、抢修。

3.11 建筑材料:检修过程中所用的建材料应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应的试验资料。

4 大坝的检修维护
4.1 日常维护
4.1.1 当发生大坝的坝坡的护坡块石发生脱落且面积S<2m2,应及进进行维护,防止护坡块石进一步脱落。

4.1.2 两岸坝肩的杂草及树木应定期进行清理。

4.1.3 坝顶混凝土、防浪墙混凝土表面发生损坏面积S<2m2,深度h <9cm,应及进行修复,以防止表面损坏进扩大。

4.1.3.1 人工对损坏的混凝土表面进行清凿除,凿除深度和范围应比损坏深度和面积稍大,并用钢丝刷进行清洁。

4.1.3.2 用1:1水泥浆对凿除面进行处理后,用高于原混凝土标号的一级的混凝土回填,捣振密实抹平,并洒水进行养护。

4.1.4 大坝坝顶应经常保持清洁,车辆过坝造成的混凝土盖板损坏应及修复。

4.2 异常情况的检修
4.2.1 当大坝护面块石发生塌陷或脱落且面积S≥2m2,应及时查明原因,组织抢修,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4.2.2 当大坝护面块石发生大的塌陷或脱落且无法抢修时,应及时查明
原因,排空水库,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大坝中心。

4.2.3 当大坝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增加巡检的频度并记录。

4.2.4 混凝土裂缝的处理:混凝土裂缝分为表面裂缝和内部裂缝。

4.2.4.1 表面裂缝
a) 用人工结合风镐凿除裂缝,凿除范围比裂缝范围稍大,用钢丝
刷进行清洁。

b) 用1:1水泥浆对凿除面进行处理后,铺垫钢丝网,用高于原标号
的一级的混凝土回填,捣振密实抹平,并洒水进行养护。

4.2.4.2 内部裂缝
a) 建立监时观测点裂缝进行监测。

b) 根据裂缝的性质、开度、长度、深度及施工条件,选用灌浆或化
学处理措施。

裂缝处理的工艺和验收按《水电厂的技术标准汇编》中混凝土裂缝的灌浆和化学处理的要求进行。

4.2.5 大坝的渗漏
4.2.
5.1 大坝的渗流孔水位发生异常变化或突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增加大坝的检查频度,特别是对厂房后边坡排水和坝址的检查。

4.2.
5.2 当大坝的背水面或坝址有渗漏现象时,应及时建立渗漏
监测措施,并目测渗漏水的混浊度,当渗漏量基本稳定时并上报
上级主管管部门;当渗漏量逐渐增大时,应做好发生管涌的应急
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大坝中心备案。

4.2.6 管涌
4.2.6.1 当大坝发生管涌时,应及时上报大坝中心和上级主管门。

4.2.6.2及时建立渗漏量监测措施,派人在管涌处进行24小时进行值守,
每两小时测量一次漏水量,并目测漏水的混浊度。

4.2.6.3 当管涌的漏水量明显增大且伴有泥沙等涌出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水库调度运行规程的要求排空。

4.2.6.4 请专家对管涌的现象进行分析,查明原因。

请设计院对管涌的处理方案进行设计审查。

4.7 泄洪建筑物的检修维护
4.7.1 泄洪建筑物包括左、右岸泄洪洞、溢洪道及相应的建筑物和下游冲坑。

4.7.2 当混凝土表层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对损坏部门进行修复,防止表面损坏进一步扩大。

4.7.3 表层混凝土损坏的处理办法;
4.7.3.1 对于浅层或面积较小的损坏可用人工凿除,凿除范围比损坏范围稍大,并用钢丝清洁后,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回填抹平,洒水养护。

4.7.3.2 对于损坏较深,且面积较大,采用人工结合风镐凿除,凿除范围比损坏范围稍大,可用高于原标号的普通混凝土进行回填捣振密实,洒水养护。

4.7.3.3对损坏面积不大,但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可以用钢板衬护或其它镶护办法,但要求材料间粘接可靠,表面结合平顺。

4.7.4 混凝土裂缝的处理,包括表面裂缝和内部裂缝处理。

4.7.4.1 表面裂缝的处理
a) 用人工凿除裂缝,凿除范围比裂缝范围稍大,用钢丝刷进行清洁。

b) 用1:1水泥浆对凿除面进行处理后,铺垫钢丝网,用高于原标号
的一级的混凝土回填,捣振密实抹平,并洒水进行养护。

c) 对结构无影响的深度裂缝可以凿槽嵌补处理,嵌补材料可以用沥
青膏、沥青砂浆、沥青麻丝等。

4.7.4.2 内部裂缝的处理
a) 建立监时观测点裂缝进行监测,并详细记录,分析裂缝产生的原
因、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发生异常变化及汇报。

b) 根据裂缝的性质、开度、长度、深度及施工条件,选用灌浆或化
学处理措施。

裂缝处理的工艺和验收按《水电厂的技术标准汇编》中混凝土裂缝的灌浆和化学处理的要求进行。

4.7.5 闸门槽后的气蚀混凝土,采用金属钢板焊接修补。

4.7.6 泄洪建筑物的冲刷破坏,包括表面浅层冲刷(深度小于5cm)
和冲坑破坏(深度大于5cm),冲刷破采用一、二级配抗冲耐麻混凝土或高标砂浆,可以根据施工条件及要求,选用不同的建筑材料或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4.7.6.1 表面浅层冲刷处理;
a) 对于浅层或面积较小的损坏可用人工凿除,凿除范围比损坏范围稍大,并用钢丝清洁后,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回填抹平,洒水养护。

b) 对于损坏深度小于5cm,且面积较大,采用人工凿除,凿除范围比损坏范围稍大,可用高于原标号的抗冲混凝土加钢丝网进行回填捣振密实,洒水养护。

4.7.6.2 冲坑的处理;
a) 对于深度在5—80cm之间的冲坑,采用人工结合风镐凿除,凿除范围比损坏范围稍大,可用高于原标号的抗冲刷混凝土刷钢丝网进行回填捣振密实,洒水养护。

b) 对于深度大于80cm的冲坑,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析冲坑产生的机理。

采用人工结合风镐凿除,凿除范围比损坏范围稍大,用高于
原标号的抗冲刷混凝土加钢丝网进行回填捣振密实,洒水养护。

4.7.7 进水塔和工作闸门井的梁、板、柱、墙、楼梯、机墩和设备基础必须保持良好,发现损坏及修复。

4.8 引水发电系统
4.8.1 引水发电系统包括引水隧洞系统、主副厂房及所有建筑物、尾水平台、尾水渠及相关的建筑物。

4.8.2 引水隧洞系统按4.7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4.8.3主副厂房的所有建筑物(包括梁、板、柱、墙、楼梯、机墩和设备基础等)必须保持良好,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4.8.4 主副厂房内外的排水沟及排系统,应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特别是汛期要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排水系统完好畅通。

4.8.5 主副厂房内混凝土建筑物发现渗漏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4.8.6 主副厂房的所有门窗及其玻璃应保持良好,对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油漆脱落或污损应及时进行刷漆,以保持美观耐用。

4.8.7 主副厂房屋面有缺陷及时修复。

4.9 库区及枢纽区边坡
4.9.1库区及枢纽区边坡应定期进行巡检,禁止在库区及枢纽区边坡进行采矿、砍伐、开荒等活动。

4.9.2 枢纽区边坡挂网喷锚的混凝土发生剥落损坏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以防剥落面积进一步扩大。

4.9.3枢纽区边坡挂网喷锚的混凝土发生剥落损坏时,应加强对边坡的监测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4.9.4 公路边坡发生塌方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路通畅。

对发生
较大塌方的路段,除保障公路通畅外,还应建立监时的观测措施,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在塌方的路段建立相应的警示标志。

4.9.5 库区边坡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加强库区边坡的检查频次并建立相应的监时观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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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威远江电厂生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部起草、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艳明
本标准由公司贯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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