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环保合作的现状、问题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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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环保合作的现状、问题和前景
作者:余维海
来源:《日本问题研究》2006年第03期
一、中日环保合作的现状
(一)中日双边环保合作机制
中日两国在环保领域的合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两国在环保领域形成了稳定的合作机制和模式,走上了机制化合作道路。

1.建立了高层中日环保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
1994年5月28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政府间《环保保护合作协定》。

截止2003年底,中日环保合作联合委员会已经召开了五次会议,其主要作用是定期协调并促进两国间在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并确定和组织实施具体的项目。

该联委会对促进中日环保合作、组织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增进人员交流和信息沟通等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建立了中日环保合作综合论坛
为加强中日两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对话,两国于1996年设立了双边的“中日环保合作综合论坛”。

“中日环保合作综合论坛”是中日环保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该论坛作为中日政府间双边环保合作联委会的补充,为双方各部门与机构之间、社会团体与民间企业间就双边与多边的环保问题交换意见,探讨潜在的合作可能性提供了一个场所,为推动两国间多层次的环保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3.成立了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为了更好地开展环保合作,1991年中日两国政府决定建设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该中心于1996年5月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

中心拥有各种研究、实验设备3000多台,有一流的环保分析测试仪器,收集处理环保信息的计算机系统,防治大气、水质、废弃物污染的模拟实验装置,开展宣传教育的音像制作与培训设施。

经过几年的努力,该中心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资金支持渠道及研究项目等方面均已初具成效,并凭借优良的仪器设备、先进的科研手段与科学管理,高效地服务于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

目前该中心在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信息、环保战略与政策研究、环保宣传教育与人员培训、环保分析测试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是中日两国环保合作的窗口和基地。

(二)中日多边环保合作机制
1.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
1999年1月13日,中日韩三国第一次环保部长会议在汉城召开。

会议签署的联合公报表示,三国将在防止大气污染、保护海洋环境、环保技术和环保产业等方面进行合作,在三国间建立交换环境信息的渠道,并在各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下强化克服气候变化的措施。

三国环境部长会议从1999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

2001年4月7—8日,第三次中日韩环保部长会议在东京举行。

三国就本地区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海洋污染及生物多样性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会议强烈希望美国与其他国家一道作出努力,促使旨在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以阻止地球暖化的《京都议定书》如期生效。

2004年12月为期两天的第六次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在东京闭幕。

三国环境部长在这次会议上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重要性,就为防止全球变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分别强化国内措施和加强国际合作达成共识;三国表示将推进东亚酸雨监测活动,积极开展关于东北亚远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的研究;会议对东北亚地区沙尘暴问题给予关注,并就建设沙尘暴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达成共识;三国部长还就建设循环型社会交换了意见。


几年来,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在沙尘暴研究、东亚酸雨监测网、环境教育、中国西北地区的生态保护、环保产业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2.东亚酸雨网监测项目
东北亚地区基本的公共资源是该地区的空气、海洋和渔业。

酸雨是该地区最严重的跨国界空气污染。

东亚酸沉降监测网(EANET)属于区域性合作计划,该网络用于对东亚地区的酸雨状况进行监控,目前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地区12个国家参加。

该网络旨在交换各国酸沉降监测数据和技术;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国际间的监测合作评估东亚地区酸沉降状况,以便在不同层次做出决策,防止跨国界酸沉降污染危害。

1998年10月我国参加了东亚酸沉降监测网的试运行工作,成立了监测网中国分中心,重庆、西安、厦门、珠海等四城市承担具体监测工作,并于2000年10月正式加入了东亚酸沉降监测网常规阶段运行。

3.东北亚环保合作会议
该会议基本上由各国主管环保工作的部长组成,旨在发展各国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一次会议于1992年10月在日本举行,此后各国轮流主办会议。

会议希望各国作为一个区域整体中的一员就其所共同关心的环保问题进行坦诚的对话。

除了强调在区域合作中当地政府的作用外,与会国建议在区域合作的重点还应包括:信息共享和信息网的交流:对酸雨、海洋污染、生物多样性的联合考察和监控;研究和规划以及在环保管理方面运用经济工具的案例研究。


4.东北亚区域环保合作高级官员会议
该会议基本上由各国的外长以及主管环保工作的部长组成。

其目的是发展区域各国之间的正式合作。

会议由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在联合国环保署和发展署协助下举办。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在汉城举行。

会议集中讨论了三个问题:能源和大气污染;能源建设;生态系统管理;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于1994年和1996年召开。


5.图门江地区开发计划
图门江三角洲地区包括朝鲜的罗津、先锋地区,俄罗斯的波谢特地区,以及中国的珲春地区。

1992年联合国在中国、朝鲜、韩国、俄罗斯、日本、蒙古的要求下,推出了图门江开发计划,以期这一地区在未来发展中成为一个国际贸易中心。

这一计划包括必要的环境保护工作。

由于在图门江三角洲具有主导地位的朝鲜和俄罗斯的经济状况与经济政策的限制,图门江开发计划的发展速度并不理想。

1998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俄罗斯召开第2次环保工作会议,评估开发项目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此外,中日两国还在亚太环保大会、东北亚次区域环保合作计划、亚太安全变化研究、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等区域化合作领域中展开了广泛的合作。

(三)中日环保合作的内容
近30年以来,中日两国在环保问题领域内展开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通过在O—DA、绿色援助计划、其他政府项目、地方自治体及企业集团主持的合作等多种渠道,在包括环保人才的培养,环保技术的转让,造林计划,环保监控和中国的基础环保设施建设等领域内展开了广泛的合作。

1.ODA项目
中国使用日本政府对华ODA(官方开发援助)贷款最早始于1980年4月。

1996年始,日本对华ODA贷款已从原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转向了与环保有关的领域。

1996—2000年,日元贷款环保项目签约金额已达到3600亿日元,用于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的30个多个项目。

其中,国家环保总局直接参与协调管理的第四批日元贷款环保项目共计有12个大型项目(包括三个环保示范城市重庆、大连及贵阳项目)、128个子项目,贷款金额为1350亿日元。

目前,70%的子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运行,为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发挥了巨大作用。


2.开展中日环保技术合作
中日环保合作的另一个重要方式是开展中日环保技术合作。

日本拥有世界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装备,又是世界上环保产业发展较快的国家。

例如,1999年日本九大电力公司和电源开发
公司、电力中央研究所着手共同开发IGCC(煤气化复合发电技术)。

它能使煤炭火力发电送电热效率从现在的41%提高到47%,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减少二成。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全球总量的11%左右。

②如果中日能在煤炭气化、脱硫等技术方面实行全面合作,将对中日双方都是极为有利的。

并且环保产业则是环境保护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也是未来经济中最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早在1992年,中国就加入了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的“绿色援助计划”。

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加强两国政府在能源环保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进日本先进的节能技术、清洁煤技术和环保管理经验。

自实施以来,中国派出技术人员1600多人次赴日研修或参加日本专家来华开办的培训,共同开展了广泛的技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两国还建立了环保示范项目34项,在中国各重工业行业获得显著的环保效益。


3.中日环保合作仍以污染防治为主,注重环保教育
在1994年签订的中日环保合作协定中,双方约定的环保合作领域中第一项为大气污染及酸雨的防治,第一项为水污染防治,并规定以后的中日环保合作将以污染防治为主。

其实,早在中日开展环保合作的最初阶段,污染治理工作就己成为双方合作的主要领域。

这一方面是由于这是中国环保事业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另一方面,也和日本的利益关系紧密。

中日隔海相望,中国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往往会对日本造成直接的影响。

况且,中日环保合作还正处于发展阶段,高级形式的环保合作方式尚未成熟,直接投入资金、设备或技术经验的合作方式最能有效地满足中国环保所需。

因此,在涉及环保项目的日元贷款中,有关污染防治的内容占去了大半。

如1997年的对华日元贷款中的六项环保项目就有五项于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有关。

4.开展专项技术培训合作
通过专项技术合作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中日友好环保保护中心的能力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面向国内环保保护领域的《国内现地培训(第二国培训)项目》,内容分别有大气污染防治、酸雨及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管理与技术、环保信息技术等;面向亚洲周边国家的《第三国培训项目》,内容为亚洲环保保护能力建设;面向环保示范城市及试点地区的赴日本《国别特设培训项目》,内容为企业公害防治管理员制度。

5.实施面向21世纪中日环保合作构想项目
1997年日本前首相桥本龙太郎访华期间,经与中国领导人协商,双方同意制定“面向21世纪中日环保合作构想计划”。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日本政府提供27亿日元政府无偿援助资金,在中国100个城市建设环保信息网络以及在中国设立三个环保示范城市(大连、重庆和贵阳),利用日本低息贷款在三个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能源结构的调整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等。


过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上述项目均得以顺利实施,100城市环保信息系统网络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硬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入运行阶段。

为了配合硬件援助项目的实施,中日双方还实施了以人材培养为主的环保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的国内现地培训项目。

在环保示范城市项目的实施中,日本派遣了长期专家,在解决环保示范城市项目中的技术性问题以及中日相关部门、三个城市间的协调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间的环保合作也带动了民间环保合作的蓬勃发展,两国的友好城市、大学、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开展的环保合作也不断壮大。

二、中日环保合作的主要问题
(一)两国不同的环保政策导向
中日两国的环保合作符合两国的利益,是两国处理人类共同问题的实际需要。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尽管日本在中日环保合作中态度相当积极,日本也十分关注中国的环保问题,并对中国的环保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日本对华环保政策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因素使然:其一,对中国提供环保援助,使之生态环保得到改善,创建有利于日本的生态安全;其二,将直接有利于日本的生态安全;其三,是为了扩大政治影响,争夺世界主导权战略利益的考虑,是日本大国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四,是为了占领中国日益形成的巨大的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市场需求。

由日本主导或者是日本突出发挥作用的环保合作议题有两个:一是环保领域的政府开发援助,二是防止气候变化问题,日本都发挥着国际环保机制的“体制决定者”的作用,但是日本的这种态度并不是处于对所谓纯粹环保的考虑,而是出于对其中潜在的日本自身国家利益的考虑。

中国抱怨日本的技术转让费用过高,使得中方无法取得先进技术,而日本则认为中国最需要的不是精尖技术,而是一些基础的环保技术。

日本最关注的问题是酸雨等跨国境大气污染和海上污染的防治。

中国认为防止沙漠化和森林破坏与上述问题同等重要。

如日本之所以强调ODA的贡献,是因为它考虑到国内资本的过度集中对于经济的不良影响,也想平息发展中国家对日本经济进入的不满和忧虑。

(二)资金技术
区域环保合作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实际中,在环保合作上的投资却是严重不足。

谁该为合作项目付钱?这还是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

资金不落实,区域环保合作便不能顺利地进入实施阶段。

在中国开展的对外环保合作中,中日环保合作是规模最大和效果最好的。

但由于中国国土面积大、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同时环保污染问题成因复杂,治理起来需要投入很大的人
力、物力,因此需要与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日本加大合作力度。

但另一方面,由于日本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失去的十年”,经济长期停滞不前,日本政府近期对政治安全因素国际合作持较为谨慎的态度,势必会给中日环保合作带来一定影响,至少未来一段时间日本不会大幅度扩大合作规模。


(三)环保合作与两国政治关系互相影响。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日关系摩擦频频,龌龊不断,而民间情绪更是趋于对立化,“政冷经热”已成为现阶段中日关系的主要特征。

环保合作尽管功能主义特点显著,但仍属于政府主导型的双边合作,没有两国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合作进程就不可能有很大发展。

而两国在历史问题、经贸摩擦等方面不和谐音破坏了合作需要的信任气氛,降低了双方的合作热情,已成为中日环保合作的最大制约因素。

作为中日环保合作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日本对华ODA也出现危机。

日本对华ODA呈现明显的递减趋势。

2004年底,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甚至声称日本对华“ODA已经到了该‘毕业’的时候。

”2005年3月7日日本有媒体报道为商讨政府对华开发援助(ODA)的应有状态,日本外务省当天召开由专家、学者出席的“ODA综合战略会议”,会上专家达成共识,“不设年限,而是给出一定的幅度,阶段性地结束对华援助”②。

从日本历次对华ODA的变化可以看出,日本对华ODA中,后期的援华项目也倾向于电力、环保领域,主要原因也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虑,担心经济日益强大的中国会利用日本经济援助转而发展自身的军事力量。

因此,中日之间的环保合作的良好趋势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中日环保合作的前景展望
中日环保合作历史悠久,合作范围和领域广阔,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并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合作机制。

两国的环保合作对于改善两国以及东北亚的环保安全,对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深两国的传统友谊,促进两国在政治经贸等其他领域的交流合作,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不可否认,环保领域的合作深受两国总体战略关系走向的影响,在日本政治右翼化倾向日益严重的今天,如果中日两国在互动中出现重新战略定位,则两国的正常交流必会受到阻碍,环保领域的交流合作的未来也极有可能受到冲击,这已经从近年来日本对华0DA上的态度上逐步反应出来了。

但是,另一方面,尽管目前中日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困难时期,中日间合作也似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然而,正如新功能主义者所认为的,环保领域合作的成功有助于中日两国加深了解,增加信任,保持一个经常性对话的渠道,有利于改善两国关系;同时其示范效应将会促进合作“外溢”到其他领域。

我们希望,中日环保合作能像二战后的欧洲煤钢共同体促进法德和解一样对中日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中日关系健康、稳定的发展,并最终向“东亚共同
体”的长远目标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因此,继续推进中日双方的环保合作,并使之逐步走上市场化道路,对于改善中日关系,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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