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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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制度
一、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72 小时。

二、急诊观察室实行 24 小时医师、护士值班制。

凡需留观患者应由接诊医师开出留观医嘱,办理留观手续后方可留观。

三、急诊值班医师负责观察处理留观患者病情,及时书写留观病历,并向值班护士详细交代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

值班护士应认真巡视病室,做好护理观察记录,并及时向值班医师反映患者病情变化等。

患者结束留观时由当班医师写出留观小结。

留观结束后,病历由患者带走,医院留存留观病历电子档案。

四、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

患者留观超过 24 小时的,要按照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进行管理。

病情诊断不明者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五、急诊值班医师、护士要认真做好留观患者的床旁交接班工作。

六、留观结束时,由当班医师完成留观病历,纸质版交于患者。

医院留存电子版。

七、凡确诊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并尽快确诊,同时按常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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