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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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设计
工程名称:蓝色港湾6#、7#楼
建筑面积:8245㎡
结构性质:砌体结构
编制人:闫瑞启
审核人:吴继详
批准人:周立生
2010年5月13日
目录
一、现场概况 (1)
二、配电网络图 (2)
三、主要机械设备用电量 (3)
四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5)
五、配电箱与开关箱 (5)
六、漏电保护器 (7)
七、配电线路 (10)
八、现场照明 (10)
九、避雷装置及其安装 (12)
十、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2)
十一、触电与救护 (16)
十二、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6)
一、现场概况
本工程由两幢住宅楼组成。

总建筑面积8245 m2,其中:6#楼4358。

28 m2;7#楼3966。

66m2,施工现场总长(南北)61.6m;总宽69m。

建筑高度6#楼19.44m,7#楼19。

44m.整个现场地面标高为196.1m,场地比较平坦。

生活区办公区在施工红线外东南角.建设方已提供总配电房在施工现场北侧,以三相四线制供应至配电室。

现场用电采用TN—S系统(如下图),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按“三相五线制”供电,布线方式采用暗敷方式。

配电系统设置配电箱(配电室内设)、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分配电箱尽量靠近各楼层附近,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制。

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的线路采用电缆
施工区主分四个回路:一回路至办公生活区:主供照明、办公设施、食堂炊具、二回路至6#楼:主供6#楼施工塔吊、搅拌机、及楼上移动配电箱,·三回路到7#北侧:主供7#楼施工塔吊、搅拌机、及楼上移动配电箱,四回路至7#南侧:主供钢筋加工场、分配电箱中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三、主要机械设备用电负荷:
四、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本工程施工现场比较狭小,用电设备较多,用电量大.为防止在TN-C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情况下由于共用中性线而使中性线带电,造成触电事故而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

2.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架设要求
①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②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电缆。

③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
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连接,特别注意电箱中防止经过铁质箱体形成电气连接.
④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护零线的载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⑤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其作负荷线用。

⑥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因工作零线加了重复接地,
漏电保护器就无法使用)。

⑦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
及末端做重复接地,配电线路越长,重复接地的作用越明显,为了接地电阻更小,可适当多打接地桩重复接地。

五、配电箱与开关箱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两极保护指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②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

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宜大于0。

6M,小于1.5M。

③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
距离不宜超过3M。

④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地点;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⑤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①常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③配电箱、开关箱及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一区别。

④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⑤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⑥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⑦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⑧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

因本工程现场较大,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②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处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③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②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
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②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③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六、漏电保护器
1、漏电保护器作用
①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②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③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 漏电保护器的选用
2。

1 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国家认证标志,其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配合(参见附录B).
2。

2 根据电气设备的供电方式选用漏电保护器
a。

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或单极二线式漏电保护器;
b. 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级式漏电保护器;
c. 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或单相设备与三相设备共用的电路,
应选用三极四线式,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
2。

3 根据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2.3.1 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时,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值。

2。

3。

2 选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

2.4 根据电气设备的环境要求选用漏电保护器。

a。

漏电保护器的防护等级应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
b. 对电源电压偏差较大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c。

在高温或特低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d。

雷电活动频繁地区的电气设备选用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
e。

安装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根据有关标准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漏电保护器,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5 对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的选择
2。

5。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的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 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5.2 单台电机设备可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及以上,100mA以下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5.3 有多台设备的总保护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及以上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6 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点选用漏电保护器
2。

6.1 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6.2 在金属物体上工作,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行灯时,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3.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
3.1.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6.1.2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式。

3.1。

3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3。

1.4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接线应正确,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的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漏电保护器的接线方式应正确。

3。

2 漏电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3.2.1 漏电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它回路共用。

3。

2。

2 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时,则电气设备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
电阻最大可放宽到500Ω,但预期接触电压必须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3.2。

3 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其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应满足本标准第2。

3.2的规定.当其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供电线路.
3.2.4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动机及其它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

3.3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施工要求
3.3。

1 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按线,不得反接.
3。

3。

2 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飞弧距离大小按漏电保护器生产厂的规定。

3.3.3 组合式漏电保护器外部连接的控制回路,应使用铜导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

5mm^2。

3.3.4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低压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但应按3。

1.4条及3.2。

1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3.3.5 漏电保护器安装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特性,确认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3。

3.6 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检验项目
a. 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
b. 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3.3.7 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装置.
3.3.8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负责进行。

4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
4。

1 漏电保护器在设入运行后,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2 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

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4。

3 雷击或其它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
4.4 为检验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特性试验项目:
a. 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
b. 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
c. 测试分断时间。

4。

5 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器再次使用前,应按7.4条规定的项目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4.6 漏电保护器进行动作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仪器,严禁利用相线直接触碰接地装置的试验方法.
4。

7 漏电保护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4。

8 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4.9 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

4.10 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4。

11 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4.12 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有关要求定期检查维护。

七、配电线路
1、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楼层线路沿外墙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的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
3、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操作、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 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

5倍。

4、埋地电缆在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到楼层架空电缆应沿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因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并每层不得少于1点。

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后垂距地不得小于2m。

八、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①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②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④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⑤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⑥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①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行大于24V。

②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行大于12V。

3、行灯使用要求
①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②开关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③开关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④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⑤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5、工作截面的选择
①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6、室外照明装置
①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②室内灯具距地面不行低于3M,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③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防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④油库、油漆仓库,除通风良好者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

7、室内照明
①室内灯具的设置应不低于2。

4M。

②室内螺口灯头的接线,其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边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接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破损和漏电。

③在室内水泥砂浆墙、食堂、浴室等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应使用瓷质防水型,并应配置瓷质防水拉线开关。

④在用易燃材料作顶棚的临时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阴燃烧底座,或加阴燃垫,并使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安装在存放易燃材料的场所和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器材,应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电器器材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⑤任何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或电器。

⑥工地上使用的单相220V生活电器,如食堂内的鼓风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⑦对民工临时宿舍内的照明装置及插座,应严格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
九、避雷装置及其安装
甲方提供三相四线电源进入总配电室,PE线由总配电箱处接地,接地体采用50×50×5的镀锌角钢三根,每根长2。

5m,顶端埋深0。

8m。

施工现场防雷主要是防直击雷,对于高大机械如塔吊要作防雷接地,将机体作防雷接地,将基座钢筋网作为接地体,其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0Ω.
十、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总配电箱设置在配电房内,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

4~1。

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

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

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

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
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3、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22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00~50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m。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件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1.5m;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 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3m,水平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4m,水平距离为3。

5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5m,水平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 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7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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