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助产专业人才培养概述及发展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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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6年 第 4期
(二)国内现状。 1助产专业发展及认证制度。我国 20世纪初助产教育 开始起步,并逐步发展到高级助产职业教育。1950年后,中 国引进苏联教育模式,文革 10年助产教育停办。1980年卫 生部恢复中等助产专业教育,并制定了专业标准。20世纪 90年代开始出现大专层次高等助产教育,至 2013年我国共 有 134所院校开设助产大专教育,3所院校开设护理本科(助 产方向)教育,尚无研究生层次助产教育[2]。虽然我国已经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妇幼保健体系,但助产士仍从属于护理专 业,助产士须经过注册护士考试才能准入,注册和晋升职称 也与护士完全一致。 2专业定位及人才培养。2005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 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把助产专业定位在护 理大类下,助产专业从属于护理专业,在护理专业培养模式 下,助产与护理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等区别不大。目前我国助 产士与产妇比例为 1∶4000,每千人口助产士人数相当于英国 1?20,助产士与产科床位比例严重不足,据统计最大缺口约 50%,我国助产人才从数量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较 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需求。 3管理及晋升体系。1993年以来卫生部先后颁布一系 列法规,对护士从业标准、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但没有 针对助产士的法律法规出台。2010年卫生部颁布《护士职业 资格考试办法》,把助产士纳入考试范围,使助产士与护士执 业考核标准完全相同,使助产与护理两个不同专业的区别更 加模糊,这种管理体系与 2011年 ICM制定的全球助产制度 标准有较大差距。因此更新理念,是加快我国助产专业发展 的重要前提。 4助产服务模式。199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该法律要求助产士一些工作必须在医生指导下 进行,助产士独立工作范围及权限缩小很多,使助产士成为 产房里医生监督下接生的产科护士,这种产科医生主导的助 产服务模式,导致助产士独立工作能力下降,且医生、助产士 职责分工不清,研究报道我国剖宫产率超过 40%,与 WHO提 倡剖宫产率 <15%有明显差距,这与助产士“功能萎缩”是否 有关待进一步研究。 5继续教育。目前我国缺乏助产本科及研究生继续教 育,助产士在职教育只能选择护理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助 产培训也没有统一标准,继续教育的缺失严重阻碍了助产士 专业能力的提升,从而影响了我国整体助产服务质量水平。 6专业团体。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参加了 ICM,且绝大 部分国 家 在 助 产 领 域 均 已 实 行 了 独 立 的 注 册 准 入 制 度。 2013年成立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助产专业委员会,我国还未成 为 ICM正式会员,也是制约助产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我国助产专业人才培养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与国外比 较,我 国 助 产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存 在 许 多 问
5独特的助产士服务模式。分娩是自然现象,助产士在 保障孕期母婴安全、自然分娩及产后母婴保健方面发挥重要 作用。国际助产理念崇尚自然分娩、重视人文关怀、倡导“助 产士主导”模式[1],强调助产士是孕产妇主要照顾者,能减少 药物镇痛及产时麻醉,有效提高自然分娩率,降低会阴侧切 率和新生儿复苏率,增加产妇分娩满意度。18世纪初瑞典开 始助产专业教育,助产士主要职能是围产期护理、实施计划 生育、提供妇科保健、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等。
一、国内外助产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一)国外现状。 1独立的国际管理机构组织。1919年全世界 98个国家 参加成立的国际助产士联盟(ICM)是致力于助产专业发展的 国际权威机构,ICM对助产士培养、准入、能力标准及工作范 畴等均有明确界定。ICM将助产士定义为:妇女及其家庭在 围生期中护理的关键工作者。ICM涉及全球 25万多名助产 士,分布在欧美、亚太和非洲 4个区域,目前有 108个国家和 地区助产士协会加入 ICM。如美国助产专业协会,助产士学 会 CNM、CPM及 CM等,1902年英国通过助产师法,并成立中 央助产委员会,协助专业助产师培养、执业及考试。 2完善的助产士注册准入制度。目前世界范围内多数 国家在助产领域实行独立注册准入制度,注册后的助产士享 有基本检查及处方权,并全程管理常规的孕期随访检查及正 常自然分娩。美国教育部的独立机构设有美国助产教育认 证委员会,其对助产教育项目进行认证,制定标准来评估助 产教育的内容和质量。对助产士的教育课程、临床经验、学 历及注册周期等注册准入均有严格规定。助产士注册包括 注册助产士、注册护士助产士、注册专业助产士 3种。瑞典 助产教育有瑞典大学或大学学院提供高等专科教育,学生需 完成 3年护理本科教育并成为注册护士后再申请并完成 15 年助产专业教育。芬兰助产士教育与英国基本相同,多数助 产士具有大学或硕士学历并有专门的资格认证。 3健全的高等专业教育体系。目前国际助产专业已发 展为独立的高等专业教育体系,要求助产士必须具有本科以 上专业教育背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分别有 27、60及 19 所院校 提 供 助 产 士 课 程。 ICM 最 新 颁 布 助 产 士 教 育 标 准: (1)入门学生必须完成中等教育;(2)直接进入助产教育计划
6持久的助产继续教育。助产士有独立继续教育体系, 助产士可申请读硕士及博士学位。美国 CNM要求助产士教 育项目参加者必须拥有学士学位,一些项目必须是注册护 士,CPM或 CM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是 AMCB认证 考试的最低要求。从 2010年起,进入助产实践的人员必须 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瑞典在继续教育方面规定,助产士有资 格申请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其研究领域涵盖妊娠、分娩、产 后护理、母乳喂养、妇科保健、性健康和避孕等方面。
4规范的助产监管标准体系。2009年 WHO颁布了《专 业护士及助产士起点教育全球标准》,用以指导 193个成员 国按统一标准规范助产士教育。ICM颁布《全国助产监管标 准》,用以规范助产士教育、实践范围、执业行为、登记注册、 投诉处理及处分等。美国监管标准规定,CNM可以在美国全 境执业。CNM在所有美国司法管理局享有处方权。可以独 立提供在家庭或者生育中心对孕妇、新生儿出生、孕妇产后 照护,但是没有处方权。2000年香港助产士管理局颁布《助 产士的专业操守及职务》,对助产士定义、职务范围、操守准 则及一些重要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界定,以科学规范指导 助产士专业实践活动。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6年 第 4期
●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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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助产专业人才培养概述及发展前景展望
陈青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摘要] 适时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助产人才,是护理职业教育当务之急。研究国内
外助产人才培养发展及现状,探讨我国助产专业人才培养存在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我国高级助
产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关键词] 助产;人才培养;概述;前景
DOI:103969?jissn10021701201604009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1701(2016)04001902
随着医学模式转变,由医护人员为主体的干预产时模式 转变为以产妇胎儿为中心的保护及促进分娩服务模式,助产 士是产妇及其家庭在围生期中的关键工作者。本研究探讨 国内外助产人才培养发展现状,分析我国存在的问题,探寻 解决问题策略,对我国培养高素质助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时间最短 3年;(3)护理后提供培训时间最短 15年;(4) 助产课程应包括理论和实践,理论课程不少于 40%,实践课 程不少于 50%。在一些发达国家,助产士必须完成本科以上 专业教育方能从业。英国及德国等助产士多数为大学、硕士 或博士学历。在发达国家,助 产 士 与 生 育 妇 女 比 例 为 1∶ 1000,助产士与产科病床比为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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