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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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局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负责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规范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卫生局档案管理部门是全局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全面反映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时效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类原则: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分类整理。
(二)系统原则: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规范化原则: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程序:
(一)档案收集:各部门、单位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档案材料。
(二)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
(三)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原则: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保密原则: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露。
(三)方便原则: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的具体要求:
(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阅。
(三)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便民原则: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保密原则:在档案利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的具体要求:
(一)档案查阅:档案利用者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查阅档案。
(二)档案复制: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档案借阅: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对档案进行借阅管理。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
第十四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鉴定档案应真实、准确。
(二)时效性原则:鉴定档案应考虑档案的时效性。
(三)价值原则:鉴定档案应考虑档案的价值。
第十五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档案销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原则:档案销毁应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保密原则:档案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与销毁的具体要求:
(一)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六章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十七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采用先进的档案信息化技术。
(二)实用性原则:满足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八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二)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三)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卫生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