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雁赋第三段赏析【明代】俞允文骈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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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娄县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荆国除, 娄县属会稽郡。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为吴王,治荆国旧地,娄县 属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年),吴国废,立刘非为江都王,治吴国旧地,娄 县属江都国(见《汉书》、《史记》、《晋书》)。武帝元狩二年(前121 年),江都国废,娄县属会稽郡。
作品赏析
•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置疁县,属会稽郡; 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后在吴、越故地置会稽郡,以吴县(今苏 州市区)为郡治。秦二世三年(前207年),改疁县为娄县。
《昆山县志稿》记载:王用章三年入计,考上上,民皆诣阙请留。海公疏请,迁 为常州府同知, 仍管县事。前后凡七年,召入为主客郎,竟不赴。 王用章是 嘉靖乙丑科的三甲进士, 即于当年履新昆山, 由于政绩卓著, 三年后上司考 核中, 他被评为 “上上”, 明代官员考核得 “上上” 的官员原则上都会得 到升迁的机会,但是由于昆山百姓再三向上级部门请求挽留,经江苏巡抚海瑞 向吏部打了报告,同意提拔王用章为常州府的同知,仍然兼知昆山县政,这样 王用章在昆山前后共主政了七年。
公乃异而畜之,不以笼槛,益用柔驯。咸谓公之理,刑 不唯孚乎民,而且暨于翔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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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古名娄邑,春秋战国时期先属吴国,后属越国,继又归楚国。吴王寿梦曾在这里豢鹿狩猎, 故又名鹿城。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 因户口增多,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江浙行省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 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 州为县,仍属苏州府。明弘治十年(1497年),析昆山新安、惠安、湖川3乡建太仓州。余下的昆 山县仍属苏州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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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明代 俞允文
作品赏析
• 大梁王公即昆山知县王用章 • 《苏州府志》卷三名宦:王用章,字汝平,祥符人。嘉靖四十三年进士,知昆山。甫至,按所
部田赋,及诸催督之籍,一览洞然。于是询诸父老,定雇役之法,清改兑之弊,免储总之役。 期年,民大悦。会抚臣图头粮长之议下,用章廉知飞诡之弊,为领赋者害,乃先清图甲,严限 推收,令买者不苦原户催征,业主不苦客户影射,而七十二区之田尽出。乃按田户以编役,随 图甲以拨运,役均弊绝,民皆乐业。巡抚海瑞浚吴淞江,工役浩繁,用章应机立办,民间若不 闻有役者。听讼晨至夕,决遣无留滞,公堂然。尝有雁降于庭,留止不去,人为赋来雁诗以美 之。己巳、庚午,县苦水灾,力请于抚臣,漕米得改折。性洒落,能多饮而不醉。尝与士大夫 从容山水间,一以私请,则毅然正色。有乡绅某,父子怀嫌,适园亭落成,招令饮。酒半,用 章忽曰:今日欲鞫一公事。问:何事?曰:即公父子间事也。呼其子出,数其家事,委细具知。 乃以至情开喻。举家请罪感泣,誓终身慈孝。因复饮极欢,为题其堂曰:遂初。言遂为父子如 初也。三年报最,民诣阙请留。迁常州府同知,仍管县事,前后凡七年。迁礼部主客郎,竟不 赴,归。 • 昆山地域,经数代置废分合,变化较大。唐以前县境广至今嘉定县全境及太仓、宝山、青浦、 上海、松江等县部分境域。从唐代始至20世纪50年代末,县境历经多次演变成为今日之范围。 故娄、信义、新阳县治均设于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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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俞允文,字仲蔚,生于正德八年癸酉(1513年)六月十七日,卒于万历七年己 卯(1579年)八月四日。世为昆山人。父俞璋,举正德辛未(1511年)进士, 授嘉兴府推官,复迁湖州、泉州二郡,所至以平恕称,擢南京大理寺评事,嘉 靖三年以疾卒于官。时允文12岁,与兄允升、弟允济同奉母还昆山。允文性至 孝而聪慧,年十五作《马鞍山赋》,人争称之,名动乡里。允文自幼喜好文艺, 游心古文辞,临摹法书,然不喜科举业;对《周易》有所探究,17岁奉母命, 以《易》学出试郡学。时吴郡别驾李浙见其文,誉之为“神龙天马”,荐于督 学章衮,遂补为郡庠弟子员。时朝廷有人建议,谓《春秋》、《礼记》二经传 习者乏人。遂令各地督学使者选择高才生员,以授二经。时允文在选,乃改读 《春秋》。而允文对科举文章已极厌烦,几次欲退学,因母命难违,只好暂留。 其时对诗古文及书法仍多倾心。当时苏州才艺之士聚集,对允文亦多影响。邑 中前辈吴中英,博学才高,喜嘉掖后进,见允文《晚山庭》诗云:“黄鹰独过 山庭暮,欲语不语颜色苦。岸高青草叫乱蛙,风急渔船暗灯火。”称赏不绝, 遂订忘年之交。
作品赏析
•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置疁县,属会稽郡; 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后在吴、越故地置会稽郡,以吴县(今苏 州市区)为郡治。秦二世三年(前207年),改疁县为娄县。
《昆山县志稿》记载:王用章三年入计,考上上,民皆诣阙请留。海公疏请,迁 为常州府同知, 仍管县事。前后凡七年,召入为主客郎,竟不赴。 王用章是 嘉靖乙丑科的三甲进士, 即于当年履新昆山, 由于政绩卓著, 三年后上司考 核中, 他被评为 “上上”, 明代官员考核得 “上上” 的官员原则上都会得 到升迁的机会,但是由于昆山百姓再三向上级部门请求挽留,经江苏巡抚海瑞 向吏部打了报告,同意提拔王用章为常州府的同知,仍然兼知昆山县政,这样 王用章在昆山前后共主政了七年。
公乃异而畜之,不以笼槛,益用柔驯。咸谓公之理,刑 不唯孚乎民,而且暨于翔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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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古名娄邑,春秋战国时期先属吴国,后属越国,继又归楚国。吴王寿梦曾在这里豢鹿狩猎, 故又名鹿城。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 因户口增多,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江浙行省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 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 州为县,仍属苏州府。明弘治十年(1497年),析昆山新安、惠安、湖川3乡建太仓州。余下的昆 山县仍属苏州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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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明代 俞允文
作品赏析
• 大梁王公即昆山知县王用章 • 《苏州府志》卷三名宦:王用章,字汝平,祥符人。嘉靖四十三年进士,知昆山。甫至,按所
部田赋,及诸催督之籍,一览洞然。于是询诸父老,定雇役之法,清改兑之弊,免储总之役。 期年,民大悦。会抚臣图头粮长之议下,用章廉知飞诡之弊,为领赋者害,乃先清图甲,严限 推收,令买者不苦原户催征,业主不苦客户影射,而七十二区之田尽出。乃按田户以编役,随 图甲以拨运,役均弊绝,民皆乐业。巡抚海瑞浚吴淞江,工役浩繁,用章应机立办,民间若不 闻有役者。听讼晨至夕,决遣无留滞,公堂然。尝有雁降于庭,留止不去,人为赋来雁诗以美 之。己巳、庚午,县苦水灾,力请于抚臣,漕米得改折。性洒落,能多饮而不醉。尝与士大夫 从容山水间,一以私请,则毅然正色。有乡绅某,父子怀嫌,适园亭落成,招令饮。酒半,用 章忽曰:今日欲鞫一公事。问:何事?曰:即公父子间事也。呼其子出,数其家事,委细具知。 乃以至情开喻。举家请罪感泣,誓终身慈孝。因复饮极欢,为题其堂曰:遂初。言遂为父子如 初也。三年报最,民诣阙请留。迁常州府同知,仍管县事,前后凡七年。迁礼部主客郎,竟不 赴,归。 • 昆山地域,经数代置废分合,变化较大。唐以前县境广至今嘉定县全境及太仓、宝山、青浦、 上海、松江等县部分境域。从唐代始至20世纪50年代末,县境历经多次演变成为今日之范围。 故娄、信义、新阳县治均设于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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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俞允文,字仲蔚,生于正德八年癸酉(1513年)六月十七日,卒于万历七年己 卯(1579年)八月四日。世为昆山人。父俞璋,举正德辛未(1511年)进士, 授嘉兴府推官,复迁湖州、泉州二郡,所至以平恕称,擢南京大理寺评事,嘉 靖三年以疾卒于官。时允文12岁,与兄允升、弟允济同奉母还昆山。允文性至 孝而聪慧,年十五作《马鞍山赋》,人争称之,名动乡里。允文自幼喜好文艺, 游心古文辞,临摹法书,然不喜科举业;对《周易》有所探究,17岁奉母命, 以《易》学出试郡学。时吴郡别驾李浙见其文,誉之为“神龙天马”,荐于督 学章衮,遂补为郡庠弟子员。时朝廷有人建议,谓《春秋》、《礼记》二经传 习者乏人。遂令各地督学使者选择高才生员,以授二经。时允文在选,乃改读 《春秋》。而允文对科举文章已极厌烦,几次欲退学,因母命难违,只好暂留。 其时对诗古文及书法仍多倾心。当时苏州才艺之士聚集,对允文亦多影响。邑 中前辈吴中英,博学才高,喜嘉掖后进,见允文《晚山庭》诗云:“黄鹰独过 山庭暮,欲语不语颜色苦。岸高青草叫乱蛙,风急渔船暗灯火。”称赏不绝, 遂订忘年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