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能否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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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能否创造价值
人工智能是一门结合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等学科的一门新兴技术,为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生产劳动效率与生活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失业问题,伦理道德问题以及产权所属问题等等。
虽然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对于计算机、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有了一定的认识和把握,但是人的思维依旧对于人类保有神秘性,并且由于载体的不断更新更加增加了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认识难度,并且以往的工具都是人身体本身的延伸,可以弥补人体体力的缺陷并提升劳动效率,然而人工智能第一次模拟了人类的思维。
所以带来诸多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于新兴技术的不了解,另一方面也是由人工智能本身的性质决定的。
人工智能不仅仅威胁了人类以独有的智能自诩的万物之灵的地位,更冲击了“人类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经典剩余价值理论,在现实中也造成了人们对于人工智能前景的担忧。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重新审视剩余价值理论,结合人工智能时代的当下背景探讨人类与人工智能价值的创造新的境况以及形态。
标签:人工智能;大数据;剩余价值理论
一、人工智能的性质
人工智能虽然作为一种全新的工具,但其本身并没有跳脱工具的范畴,都是人类劳动的外化,是人类本质力量即社会关系的外化,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是劳动,这里是区别于动物而言,而这一区别的关键就在于工具的使用,部分学者将这一种人类劳动称为“过程性劳动”。
“过程性劳动”是为了满足更多的“创造性劳动”需求,最初的工具源于对人类有限的身体力量的延伸,弥补人体本身外在力量的缺陷,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并逐渐使人从自然中解放出来,这是人的主体性的一次巨大飞跃。
后来在资本主义背景下,由于资本家对资本的疯狂追求,人们越来越注重“过程性劳动”,此时的机器所带来的是前所未有的生产力,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新的劳动形式--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生产劳动解释为雇佣劳动,在雇佣劳动中,人通过贩卖自己的劳动力使自己成为商品,并且不仅仅是使自己变成商品,这一过程使自由自在的活动彻底沦为了谋生活动,即人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换取维系劳动能力的工资得以生存。
在这一转变中,工具与生产资料一起转移到了少数人即资本家手中,工人的劳动力和机器的生产力分别作为活劳动和死劳动成为了资本家的牟利手段。
由此出现了两个问题:一、人失去了自由沦为了资本牟利的工具。
二、在活劳动和死劳动的配比中,机器的生产力提升必然伴随着资本家对工人劳动力依赖的下降,最终导致工人失业,失去谋生手段。
由此,工具在生产劳动中成为了阻碍人发展的异化物,人的“过程性劳动”因生产异化而成为异化劳动。
但究其本质,是由于私有制规定少部分人即资本家占有劳动资料所造成的,这一规定通过分离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强行将大部分人变为无产者。
当今,世界版图中不但有了发展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分配制度,虽然无法完全解决异化劳动的问题,但毫无疑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的剥削,但伴随着人工智能的问世也带
来了更多的问题。
首先人工智能完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类型的工具,人工智能是人类智能的模拟和延伸,在原先的人类劳动中,工具是在人的意愿下加强了人类的劳动能力以提升,而人工智能就是要模拟并加强这一劳动过程中的“意愿”,通过模拟加强人的决策从而实现自动化或提升劳动生产效率。
这一“意愿”的加强不是通过简单的决策能力的扩张,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广泛收集人类的选择结果汇聚,人工智能通过学习系统中的算法从而模拟人的决策。
这种模拟的增强
完全取决于数据样本,数据样本越多,决策就会越精准,反之数据样本越少,决策的模拟会越差。
因此人工智能就是通过群体决策增强了个人的决策能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个人决策能力。
在原先的劳动中,工具包括后来的机器虽然强大,但是必须遵从人类的主体意愿,但在人工智能劳动中,人工智能取代了人的劳动主体地位,同是也对经典剩余价值理论造成了冲击,我们不妨沿照马克思的进路论证人工智能的价值创造。
二、人工智能能否创造价值
在经典剩余价值论中,人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是一个先决条件,但随着智能化的发展,人在劳动中的占比正不断受到人工智能的挤压。
关于人工智能能否创造价值,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部分学者反对人工智能能创造价值的观点,理由是人工智能不能“以生命交换生命”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但价值的创造问题不能单纯以人工智能无生命去进行简单地否定。
马克思在《手稿》中将人的本质界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过程正是通过人的劳动所决定的。
在原始社会,人就懂得组成群体对抗自然的力量,这是人的自然必然性,后来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需求,人类社会出现了广泛分工的现象,人们不再直接生产全部的生活必需品,而是通过将自己某一项熟练劳动的剩余产品作为商品,以交换来其余的生活必需品,而这部分商品是社会中其他人的剩余劳动产品。
在这一过程中,生产者A 让渡了自己生产的剩余产品的使用价值而去与生产者B进行交换以获得剩余产品的价值,这一过程的关键是双方认可对方产品的价值,这样的价值不是通过简单的双方定价得来的,而是社会平均价值,即生产某物社会平均需要的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价值。
因此,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代表了自然属性,而价值则代表了社会属性,并且劳动产品具有价值的前提就是交换,而交换这一过程就必然要求劳动者之间发生社会关系。
通过这样的方式大大提升了劳动的效率,人类逐步实现了在自然中生存到征服自然的转变,并从动物中脱颖而出成为万物灵长,这个地位是由劳动产品价值所编织的社会关系所确定的,因此“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才是人的本质的最佳诠释。
反观人工智能,在这里要区分人工智能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本身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其需要载体解读运行程序,一般的载体包括计算机、电子设备以及机器。
最常见的载体是计算机,其特点是容载量大,成本相对低廉,越复杂的人工智能系统需要的数据容量就越大,并且载体的体积越大,就越容易实现数据容量的需求,由于计算机兼具大小适中、容载能力强、性价比高等特点,因此计算机是普及度最高的人工智能载体。
智能电子设备这种载体具有便携性、便利性等特点,比如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智能手机就是一种典型的人工智能载体,一方面收集使用者的个人信息汇总于智能系统,一方面智能系统通过使用者的浏
览内容与使用习惯进行智能信息推送。
这也是一种人工智能最普遍的一种经济方式,但智能电子设备作为人工智能的载体容载量有限,目前的技术水平对载体容量的追求必定会一定程度上牺牲载体的便携性。
还有一种特殊的载体就是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是一种模拟延伸人类智能的一种集成系统,并不具备传统机器的人类肢体器官能力延伸的能力。
現实中的人工智能一般只能代替人们做出决策,无论在人类行为,还是在在工业生产中,人工智能都与实际操作是分开的。
而人工智能机器人将人的决策能力与操作能力结合在一起,并且这两种能力都能超越人的能力,所以智能机器人是人工智能技术最具发展潜力的一种特殊载体。
综上所述,当我们要将人工智能与人作为比较时,要严格区分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对应人类智能,人工智能机器人对应人类。
由于人工智能机器人是人工智能与载体的一种特殊的结合方式,因此在这里我们主要来讨论人工智能这种集成系统的价值创造。
首先人工智能系统不直接像传统机器能进行物质生产,即生产物质产品,人工智能提供的是一种智能决策,不能直接生产物质产品,那就意味着不能生产传统意义上的使用价值,就更谈不到创造价值了。
但是随着人类的发展进步,生产产品也不局限于物质产品,历史悠久的精神生产有音乐、绘画等艺术形式,较现代的有法律、教育、咨詢等工作,这些工作的都仍处于雇佣关系的范畴中,都不生产物质产品,却拥有一套成熟的经济体系,不是自己生产消耗使用价值而是创造价值。
因此非物质生产也创造价值,人工智能系统生产的正是这种非物质的使用价值,经常以信息的形式存在,信息的价值在信息时代是很容易理解的,那么最后的分歧就在于人工智能能否进行“以生命交换生命”的社会关系。
论证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以生命交换生命”就很容易理解了,一旦广泛分工形成并且成为人们的普遍生存方式,人要想在社会中生存,就必须劳动创造劳动产品,并通过交换换得其他生活必需品,彼此成就了彼此的生命,没有交换这一过程,人就无法生存,所以这种交换的过程就构成“以生命交换生命”的过程。
在这里强调的是人需要在社会中生存,即人的“生命”需要社会关系来维系,那如果在这里以人工智能不具有生物意义上的生命而直接否定人工智能能够创造价值的话就太过片面,而且也无法解释人工智能挤压人的劳动空间的情况,我们不妨结合现实探讨人工智能的“电子生命”。
如前所述,人工智能模拟延伸人的思维是通过搜集人类的行为数据实现的,其本质就是人类由交换并且正是“以生命交换生命”而产生的纷繁错杂的社会关系数据,这是人工智能的“灵魂”,而人工智能的“生命”是靠电能等物理能源以及后期维修养护来维持。
在人工智能的“生命”和“灵魂”关系中,“生命”是因为“灵魂”而存在,人工智能说到底对于人类只是一种工具,人类进行“过程性劳动”的目的始终是获取工具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人工智能不像人一样分先天后天,即先天的生命和后天的人性养成,而人工智能的后天在具备“生命”之前就已经是被决定好的,如果其不创造人类所需,人工智能也不被人类所需,就不会被赋予“生命”。
那么人工智能超越了经典剩余价值理论了么,我认为恰恰相反,首先回到前文所述人工智能的所谓“灵魂”,其本质就是对于人类行为的分析和模拟,而延伸的部分则是通过整合更多的人类行为而达成的,可以说,人工智能系统是以数据形式存在的模拟大脑,而人工智能机器人就是具有模拟大脑和无机身体的模拟人,其工作的机理并没有跳脱社会关系本身,因此人工智能的本质与其说是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和延伸,更准确的说法是对整体人类智能的模拟和对人类个体智能的延伸,而整个模拟的对象是人,模拟操作者
也是人,模拟出来的工作机理更是一成不变属于人的。
所以,人工智能创造价值这一事实不但没有冲击到经典剩余价值理论,反而映证了人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三、总结
因此,个体的人较人工智能的受挫感是没有必要的,人工智能是一个整合物,即整体的人,个体与整体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隐藏在人工智能背后的实际是资本的控制以及精英阶层对基础阶层的压迫,但这错误并不在人工智能本身,人工智能本是要集合人类智能以提升人类的决策能力,只是这部分能力被资本所侵蚀,成为了牟利的工具。
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不应该一味否定私有经济,而是应该合理运用各种经济模式的优势为人类发展做贡献,所以对于人工智能我们应保持理智的态度,一方面需要监管研发层面背后的资本操控,在合理的范围内牟利鼓励资本投入的同时作用于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个人也应该更清楚地认知人工智能的本质,不因为人工智能的超人能力盲目自卑,也不应将人工智能简单看做一件人类的工具茫然自信。
人工智能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完全发挥,未来还会有很多新的问题将会不断冲击着人们的观念,传统的经典剩余价值理论也会有并且需要新的诠释,结合科学和理论,立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人类与人工智能将会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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