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报告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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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报告要点
一、总体原则
(一)工作要求。
公开公平、严肃认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二)报告评审原则。
合法、真实、科学、客观。
(三)审查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安监总局《编制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四)专家构成。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根据评价报告类型(行业),从省职业卫生专家库中抽取预防医学和相关专业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原则上3人,其中,专家组长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预防医学专业。
二、评审要点
(一)初审。
专家组长对报告进行初审,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上会评审。
1、机构资质符合规定。
2、报告书编制人员资质符合规定,具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3、报告书编制人员必须本人签名。
4、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符合要求。
(1)预评价报告:类比调查现场调查情况说明和照片;参加现场调查技术服务人员(专业、资质证书编号)名单。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现场调查情况说明和现场照片;现场采样点布置图和采样情况说明;参加调查和采样技术服务人员(专业、资质证书编号)名单;实验室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3)现状评价报告:现场调查情况说明和现场照片;现场采样点布置图和采样情况说明;参加调查和采样技术服务人员(专业、资质证书编号)名单;实验室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4)
(二)评审。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工作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专家组长负责审查会的具体程序,归纳专家意见,并宣布评审结论。
(一)专家组长预审查
(二)专家组审查
1.专家组推荐组长,并由组长主持审查会;专家组长原则上要求为职业卫生专业专家。
2.评价单位介绍预评价报告书、建设单位介绍建设项目情况;
3、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需要到现场验收或检查的,专家组现场查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查阅职业病防治管理资料;
4.专家组查看现场检测有关资料;
5.专家组针对不明情况质询,对报告书进行评议;
6.专家组合议,形成审查意见,确定专家组审查结论。
五、专家组审查内:
1、审查报告书编制单位资质是否有效,
2、审查报告书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评价工作是否客观、真实、准确;报告书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调查,调查资料是否真实客观。
评价项目是否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到现场进行采样。
4、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评价报告书(或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报告书编制导则和规范要求。
5、评价项目(或防护设施设计)参与人员的专业构成是否满足项目工种专业要求,编制人员资质是否有效。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 编制总体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评价程序清晰明确,评价依据引用标准恰当准确,评价范围界定清晰准确,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法得当,报告书用语规范;
2. 工程分析内容全面、语言简洁,对于工程组成及主要生产工艺、劳动定员与岗位设置、原辅材料、产品与副产品、建设地自然气象条件、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信息
的分析是否清晰明确;
3. 采用类比法进行评价的,对类比企业(工程)可比性客观分析;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调查是否全面,调查资料分析判定是否正确;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条件说明清晰,检测因素种类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检测结果分析处理与结果判定是否正确,引用资料来源明确;
4.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全面,对各评价单元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具体,对各岗位/工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是否说明清晰;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否分析正确,表述恰当;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分析预测是否较客观、合理;
5. 对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分析评价是否客观,结果判定是否正确;
6. 项目建筑结构(墙面与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光与照明等建筑卫生学分析评价是否客观;
7. 各生产单元(评价单元)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降噪防振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分析是否客观,对上述设施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评价是否客观,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
8.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辅助用室分析评价是否客观;
9.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分析评价是否客观;
10. 针对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尚存在的问题,是否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补充措施建议;
11. 评价结论对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归纳是否客观、明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 编制总体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评价程序清晰明确,评价依据恰当准确,评价范围界定清晰准确,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法选用得当,报告书用语规范、确切;
2. 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地点自然气象条件、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等信息的调查说明是否清晰明确;
3. 对工程试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试运行情况调查说明是否清晰明确;
4. 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产品、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说明清楚,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准确,对各工种(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说明是否清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检测条件说明是否清晰;检测结果分析是否正确,表述合理;
5. 对项目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参数及试运行情况调查清楚、全面,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6.对项目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参数及其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是否调查描述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对应急救援措施调查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7.对项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与空调、采光与照明等建筑卫生学信息及辅助用室的调查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8.对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说明是否具体、明确,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9.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10.评价结论对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归纳是否客观、明确,评价结论正确。
(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 编制总体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评价程序清晰明确,评价依据恰当准确,评价范围界定清晰准确,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法选用得当,报告书用语规范、确切;
2. 对企业基本情况、自然气象条件、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等信息的调查说明是否清晰明确;
3. 对企业生产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调查说明是否清晰明确;
4. 对生产涉及的原辅材料、产品、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说明是否清楚,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对各工种(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说明是否清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检测条件说明是否清晰;检测结果分析是否正确,表述合理;
5. 对企业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
形式、参数及试运行情况调查是否清楚、全面,分析评价合理;
6.对企业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参数及其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调查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对应急救援措施调查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7.对企业建筑结构、采暖、通风与空调、采光与照明等建筑卫生学信息及辅助用室的调查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8.对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说明是否具体、明确,分析评价合理;
9.提出整改建议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10.评价结论对报告书的评价内容是否归纳客观、明确,评价结论正确。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1)设计依据是否全面、正确、有效;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建设项目概述是否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是否完整、准确;
(3)建设项目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平、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分析是否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是否合理、可行;
(5)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7)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是否采纳;
(8)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是否能满足要求;
(9)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是是否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
(10)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是否客观、正确。
3、评价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提出的建议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形成修改稿件和说明,报评审专家组长确认。
1、
4、下列几种情况,评价报告不予通过:
(1)评价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人员未到现场开展工作,或者评价报告弄虚作假的;
(2)现场采样点布置和采样时间不符合规定,检测数据失真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
(3)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检测、评价存在重大漏项的;
(4)采用类比法进行评价的工程项目无可比性、内容不完整的。
(5)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工程分析、职业病防护措施分析、现场调查、措施建议等内容不全面的、不具体的;
(6)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结构混乱,存在较多错误格式、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