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全省稳定经济大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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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全省稳定经济
大盘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2.06.07
•【字号】青科发规〔2022〕46号
•【施行日期】2022.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全省稳定经济大盘实
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省国科资公司:
《科技助力全省稳定经济大盘实施方案》经专题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实施。
2022年6月7日科技助力全省稳定经济大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细化抓牢国家和我省一揽子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稳住经济大盘,保持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立足职能职责和工作目标,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科技厅科技助力全省经济稳定工作推进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莫重明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苏海红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许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姚长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援青办主任
朱生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柏为民厅二级巡视员、规划资管处(重大专项办公室)处长(主任)
苗希春厅办公室主任
花措厅人事处处长
苗欢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广强厅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瞿文蓉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处长(主任)、一级调研员
李岩厅高新技术处处长
王洁渊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张燕厅社会科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王荔华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叶拴劳省外国专家局局长
姜山松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
马本元省青藏科学考察服务中心主任
史军放厅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李琴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焜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柏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另设督办组,由厅办公室、机关纪委组成,李广强、史军放同志共同
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狠抓政策兑现落实。
把“科技政策落实年”活动作为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抓实抓细,以《关于2022年科技支持促进创业就业和物流畅通保产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为重点,推动普惠性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将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按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对承租省国科资公司及所属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6个月租金。
(责任单位:厅高新技术处、省国科资公司)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积极跟进科技部专项资金安排部署情况,加大国家计划项目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争取力度;继续组织省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赛马制”项目;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专项;加快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和野外综合科考基地项目建设;推进已立项256项新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落地生效,力争全年中央加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达4.5亿元,撬动、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责任单位:厅规划资管处、社会发展处、高新技术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科技处、成果区域处、省外国专家局)
(三)加大资金支出力度。
加快受疫情影响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已入库前补助项目出库进程,对诚信和法律核查无风险项目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加快年度预算支出进度,力争7月底前完成80%资金拨付工作;加快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审核和支出力度,与代编预算同步实现支出。
支持科技服务业稳定运营,提升服务水平;对已完成验收的涉企省级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争取于6月底前拨付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厅规划资管处、社会发展处、高新技术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科技处、成果区域处、省外国专家局)
(四)强化金融服务保障。
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研究制定《青海省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鼓励我省金融机构应用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工具,推动科创领域贷款稳步增长。
实行名录库管理,根据金融机构风险偏好和行业类别,将科技企业分解至各商业银行进行精准对接,实现“点对点”融资服务。
筹办科技领域银企融资推介会,建设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
鼓励保险、担保机构开展科技保险、担保业务,根据服务绩效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厅规划资管处、高新技术处、省国科资公司)
(五)助企纾困保运行。
新培育科技型企业2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3家,对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和90万元。
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中小微企业建立“伙伴团队”;加大企业科技项目申报支持力度,对科技成果转化类和产业化类科技项目予以倾斜支持;科技“三型”企业和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技术创新服务,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可申领创新券20万元;支持科技人员赴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对83家重点科技服务业企业一对一开展“企业科技体检”服务,确保实现全省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上半年增长6%、前三季度增长14%、全年增长12%的目标。
(责任单位:厅高新技术处、成果区域处)
(六)鼓励双创带动就业。
鼓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发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举办双创活动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按参赛比例动态调整获奖名额,获奖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并筛选一批科技创新活力强、带动就业大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鼓励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对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等租金的,在年度绩效评价时予以加分,绩效评价优秀的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奖励补助。
(责任单位:厅规划资管处、高新技术处)(七)开通项目管理绿色通道。
进一步减轻企业申报项目提交资料的负担,规上企业申报项目无需提供《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取消企业中级职称人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类别限制。
企业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再限制仅可申报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计划,所有计划类别均可申报。
对受疫情影响的在研科技项目(含前期已办理延期项目),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
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申报项目时无法提供自筹资金证明的,可先提供承诺函,相关证明可在项目立项前补充。
出台青海省促进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及时开展首批奖补工作。
常年面向企业征集技术需求,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黄河上游城市群科技成果对接会等活动,加强省级技术市场与东部省市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厅规划资管处、成果区域处)
(八)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特派员专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专项等为抓手,构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精准服务,在全省39个涉农县(市、区)建设102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做好与我省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对接工作,引导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内基层科研推广单位,加大实用技术成果集成转化及产业化示范推广力度,培育壮大企业(合作社)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全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厅农村科技处)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上来,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体化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科技创新的任务部署,坚定信心、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聚力打好稳住经济大盘攻坚战。
(二)加强工作统筹。
充分认清受疫情冲击和更趋复杂的宏观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围绕科技相关行业领域,深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补齐工作漏洞短板,展现科技担当作为,维护全省经济社会运行稳定态势。
(三)严格任务落实。
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推动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
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总体工作进展,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高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