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执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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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行为
➢ 先用权
与专利的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产品相同 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产品、使用方法,或已经做好制
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合法取得,包括自行研制、善意取得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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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只限于原有范围和规模内,即专利申请日以前的 先用权可以转让,只能与企业一并转移 ➢ 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 交通工具自身的需要;临时过境 ➢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专利 限于考察专利本身的技术特性或效果,或者进一步改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技术问题、方案及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2024/7/8
4
专利行政执法
–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
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限定要 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独立权利要求:整体反映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 必要技术特征(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 制造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行为
2024/7/8
7
专利行政执法
➢ 制造专利产品:生产、加工受专利保护的产品的行为, 无论用什么方法制造的、制造的数量有多少
➢ 使用专利产品:将专利产品的用途加以实现的行为,无 论是用了专利产品的哪一种用途、是反复使用还是一次 性使用
法律责任(A63)
– 民事责任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行政责任
由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罚款;
–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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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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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几个问题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评价报告
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 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出具专利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评 价报告
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进,制造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
药品或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 或专利医疗器械的
2024/7/8
16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 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的内容
– 实施了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 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 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024/7/8
14
专利行政执法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法第69条)
➢ 专利权用尽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是专利权 人或其授权的人(被许可人)合法制造并投放市场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权的概念 – 发明创造的合法所有人依法申请并取得 的独占权即专有权 – 专利权的特点
经申请产生权利 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 具有地域性、时间性、独占性
2024/7/8
1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申请文件 – 发明和实用新型
请求书 说明书 说明书摘要 权利要求书 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
➢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技术 方案,记载解决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用 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 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解释图片 或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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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的技术或设计称 为专利技术或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 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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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其他使公众造成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的误认为是专利。 专利终止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了标识,专利终止后
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 行政处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处罚办案,除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外,专利 法规定的调查取证手段,对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 封或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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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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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 权利人提出调解请求
– 专利行政部门通知被请求人,接受调解的, 进行调解;不接受的,不进行调解
– 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 因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归属请求调解的,当事 人可以持受理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请求中 止有关程序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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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排他实施许可:在约定范围内,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专 利权人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 普通许可:在约定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也 可以自行实施;再许可也是普通许可
四、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放弃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期限届满前专利权终止
五、标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期限:专利权有效期内
专利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被许可人,在专利产品或依
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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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案件的种类 – 专利侵权纠纷 – 专利申请权纠纷 – 专利权归属纠纷 – 发明人资格纠纷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 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
申请 — 初步审查 — 授予专利权
–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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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权利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强制许可、国家计划推广应用、先用权人视为获得许可
为生产经营目的
➢ 以获取利润目的实施行为,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不属于 经营目的实施行为
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 步限定(引用和限定部分)
– 外观设计申请文件
请求书 图片或者照片 简要说明应指明设计要点、省略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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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 发明申请:
申请 — 初步审查 —(满十八个月后)公布— (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实质 审查 — 授予专利权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 获得的产品
➢ 将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伸至依照该方法生产出的新产品, 使用专利方法生产出旧产品的,只保护取得专利权的制 造方法
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制造的产品用了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销售、进口用 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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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专利行政执法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 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落入外观设 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 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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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 协商解决
避免诉累、不伤和气
– 请求专利行政机关处理
2024/7/8
2
专利行政执法
–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的内容:
发明名称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 代理机构或联系人的姓名、地址等 要求优先权的,注明有关事项 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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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发明和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 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技术领域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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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假冒专利行为及查处(R84、A64)
– 对假冒专利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 管理部门处罚。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 注专利标识;
未经许可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销售以上三项所述产品的。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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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假冒专利行为
专利案件的性质
– 行政处理:依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可以 依职权调查取证
– 行政调解:居间调解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 发明人资格、奖励和报酬等其他专利纠纷
– 行政处罚: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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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侵权行为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成
– 专利有效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 为生产经营的目的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一般准则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的,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 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 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落入专利 的保护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 请求处理的条件: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 明确的被请求人、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受案部门 有管辖权;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处理的管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较大市 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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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处理决定的执行
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作出处理决定的,责令侵权 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人对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期满不起诉又 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转让专利权的权利
转让的法律效力:专利权转移,即专利权人变更
转让的主要方式:转让专利、以专利投资
转让生效的条件:转让合同签字、登记,由国家知 识产权局公告,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 –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独占实施许可:在约定范围内,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专利 权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 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明确表示提供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 销售专利产品:将专利产品出售给买方的行为,即货物买卖
关系 ➢ 进口专利产品:从境外进口与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相同的
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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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使用其专利方法
➢ 使用专利方法:使用了受保护的方法发明专利,使用了专利 方法,无论生产出的产品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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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等同原则
以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 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 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 特征
– 公知技术抗辩
证明实施的技术或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 成侵权
– 禁止反悔
不允许专利权人为告他人侵权,把在审批专利过程中, 为取得专利权而作出的一些放弃、修改、承诺再捡回来, 即不允许专利权人出尔反尔
➢ 先用权
与专利的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产品相同 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产品、使用方法,或已经做好制
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合法取得,包括自行研制、善意取得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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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只限于原有范围和规模内,即专利申请日以前的 先用权可以转让,只能与企业一并转移 ➢ 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 交通工具自身的需要;临时过境 ➢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专利 限于考察专利本身的技术特性或效果,或者进一步改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技术问题、方案及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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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
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限定要 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独立权利要求:整体反映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 必要技术特征(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 制造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行为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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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制造专利产品:生产、加工受专利保护的产品的行为, 无论用什么方法制造的、制造的数量有多少
➢ 使用专利产品:将专利产品的用途加以实现的行为,无 论是用了专利产品的哪一种用途、是反复使用还是一次 性使用
法律责任(A63)
– 民事责任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行政责任
由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罚款;
–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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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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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几个问题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评价报告
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 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出具专利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评 价报告
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进,制造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
药品或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 或专利医疗器械的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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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 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的内容
– 实施了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 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 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024/7/8
14
专利行政执法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法第69条)
➢ 专利权用尽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是专利权 人或其授权的人(被许可人)合法制造并投放市场
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权的概念 – 发明创造的合法所有人依法申请并取得 的独占权即专有权 – 专利权的特点
经申请产生权利 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 具有地域性、时间性、独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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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申请文件 – 发明和实用新型
请求书 说明书 说明书摘要 权利要求书 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
➢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技术 方案,记载解决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用 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 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解释图片 或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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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的技术或设计称 为专利技术或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 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设计;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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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其他使公众造成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的误认为是专利。 专利终止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了标识,专利终止后
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 行政处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处罚办案,除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外,专利 法规定的调查取证手段,对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 封或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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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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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 权利人提出调解请求
– 专利行政部门通知被请求人,接受调解的, 进行调解;不接受的,不进行调解
– 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 因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归属请求调解的,当事 人可以持受理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请求中 止有关程序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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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排他实施许可:在约定范围内,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专 利权人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 普通许可:在约定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也 可以自行实施;再许可也是普通许可
四、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放弃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期限届满前专利权终止
五、标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期限:专利权有效期内
专利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被许可人,在专利产品或依
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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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案件的种类 – 专利侵权纠纷 – 专利申请权纠纷 – 专利权归属纠纷 – 发明人资格纠纷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 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
申请 — 初步审查 — 授予专利权
–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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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权利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强制许可、国家计划推广应用、先用权人视为获得许可
为生产经营目的
➢ 以获取利润目的实施行为,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不属于 经营目的实施行为
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 步限定(引用和限定部分)
– 外观设计申请文件
请求书 图片或者照片 简要说明应指明设计要点、省略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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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 发明申请:
申请 — 初步审查 —(满十八个月后)公布— (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实质 审查 — 授予专利权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 获得的产品
➢ 将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伸至依照该方法生产出的新产品, 使用专利方法生产出旧产品的,只保护取得专利权的制 造方法
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制造的产品用了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销售、进口用 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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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 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落入外观设 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 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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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 协商解决
避免诉累、不伤和气
– 请求专利行政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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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的内容:
发明名称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 代理机构或联系人的姓名、地址等 要求优先权的,注明有关事项 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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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发明和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 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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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假冒专利行为及查处(R84、A64)
– 对假冒专利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 管理部门处罚。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 注专利标识;
未经许可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销售以上三项所述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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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假冒专利行为
专利案件的性质
– 行政处理:依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可以 依职权调查取证
– 行政调解:居间调解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 发明人资格、奖励和报酬等其他专利纠纷
– 行政处罚: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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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侵权行为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成
– 专利有效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 为生产经营的目的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一般准则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的,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 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 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落入专利 的保护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 请求处理的条件: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 明确的被请求人、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受案部门 有管辖权;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处理的管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较大市 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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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处理决定的执行
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作出处理决定的,责令侵权 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人对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期满不起诉又 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转让专利权的权利
转让的法律效力:专利权转移,即专利权人变更
转让的主要方式:转让专利、以专利投资
转让生效的条件:转让合同签字、登记,由国家知 识产权局公告,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 –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独占实施许可:在约定范围内,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专利 权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 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明确表示提供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 销售专利产品:将专利产品出售给买方的行为,即货物买卖
关系 ➢ 进口专利产品:从境外进口与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相同的
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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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使用其专利方法
➢ 使用专利方法:使用了受保护的方法发明专利,使用了专利 方法,无论生产出的产品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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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
– 等同原则
以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 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 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 特征
– 公知技术抗辩
证明实施的技术或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 成侵权
– 禁止反悔
不允许专利权人为告他人侵权,把在审批专利过程中, 为取得专利权而作出的一些放弃、修改、承诺再捡回来, 即不允许专利权人出尔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