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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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乡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干部管理以现任干部为重点,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从而形成选、育、用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的管理水平。
第三条管理范围:现任农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后备干部,已离任的老干部。
第四条村级干部管理主要方法:选拔任用、经济待遇、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后备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离任干部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五条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群众,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和艰苦创业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要具有“五种能力”即:执行政策能力、加快发展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3、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求在小学以上学历,党支部书记一般要达到初中以上学历;
4、干部年龄实行梯次配备,30岁、40岁、50岁上下的干部应各占三分之一。
现任干部的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0周岁以下,新任干部的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
第六条职数配备。
坚持“精干高效,依法择优、兼职交叉”的原则,每村定编6-8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第七条选拔方法。
村极干部的选拔任用要遵循《中国
第十二条对擅自离职、因工作不称职被免职、受党纪处分被撤职、触犯刑律或连续两年在考核评议中被评议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取消评为老干部资格。
第五章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村干部要积极参加自治区、地区、县、乡举办的各种培训。
乡党校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对农村“两委”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致富
能手进行培训。
乡党校每年要利用乡党校对“两委”干部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第十四条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干部没有达到任职学历要求的,要积极参加各类成人正规化学历教育,提高文化水平。
第六章后备干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后备干部选拔的标准是政治素质高,有开拓创新意识,甘于奉献,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较好;致富能力强,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在初中以上,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村级后备干部的数量配置要按照“少而精,备用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
第十七条要坚持“选、育、用相结合,培养、锻炼、储备相配套”的原则,后备干部除每年要和在职农村干部一样,参加县、乡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加成人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文化水平。
要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后备干部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
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让后备干部尽快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实行农村财务乡农经站管理制。
第十九条村级正职干部和负责财务的干部离职后要及时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条每年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有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要进行审计。
第八章老干部管理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老干部的管理,注重发挥老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作用,经常不断地同他们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交流感情。
第二十二条为符合条件的老干部办理养老保险,使其老有所养。
第二十三条建立老干部约束机制。
老干部应维护现任村班子的团结,支持帮助村支部和村委会开展工作。
对不配合甚至干扰村务工作、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包括党内严重警告)或触犯刑律的,经乡党委批准,县委组织部备案,享受养老保险的,终止保险关系。
第九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村干部档案由乡统一管理,逐人建档,专人负责,定期填写,及时入档,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农村现任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履历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表、结构工资审批表、培训学习情况、**评议结果、实绩卡片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后备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培养措施、
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材料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老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干部履历表、乡党委有关本人离职后享受待遇的文件等内容。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乡党建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