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规-38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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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规程
(试行)
总部运行维护部
2006年7月
目录
第一篇管理篇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无线网络优化组织架构和职责 (4)
第一节无线网络优化组织架构 (4)
第二节无线网络优化机构职责 (5)
第三节无线网络优化各级机构岗位及人员配置 (5)
第四节网络优化人员岗位职责 (8)
第三章无线网络优化工作基本管理制度 (9)
第一节总体要求 (9)
第二节保密制度 (10)
第三节工作沟通制度 (11)
第四节网络安全制度 (11)
第五节会议制度 (12)
第六节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13)
第七节持证上岗制度 (14)
第八节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16)
第九节工器具管理制度 (18)
第四章网络优化工作组织和开展 (19)
第一节网络优化模式 (19)
第二节网络优化工作的流程和内容 (20)
第五章对第三方优化公司管理制度 (24)
第一节资质认证审核 (24)
第二节合同签订 (25)
第三节管理考核 (26)
第六章网络优化考核制度 (27)
第一节考核目的和原则 (27)
第二节考核体系 (27)
第三节考核形式 (27)
第四节考核的时间安排 (28)
第五节考核办法 (28)
第七章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费用管理 (28)
第八章网络优化管理支撑系统建设 (30)
第九章网络优化培训 (31)
第一节培训目的 (31)
第二节培训方式 (31)
第三节培训内容 (32)
第四节培训要求 (32)
第二篇技术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网络优化工器具配置要求 .. (33)
第二章网络优化作业计划 (34)
第一篇管理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对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提高优化工作效率,改善网络运行质量和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根据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现行的运行维护管理体制、运行维护规程以及各种管理规定,结合现网实际情况和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现状,特制定本无线网络优化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总体原则和指导性文件,是各省级分公司制定本省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相关规定时的主要依据。
各级无线网络优化部门应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以满足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实际需要。
实施细则应统一标准和规范,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本规程中的相关要求。
第3条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工作是移动通信网运行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无线网络优化工作应由各级运行维护部门组织开展。
第4条无线网络优化含义
无线网络优化是指充分利用已有技术资源(如软件平台、工具仪表等)对已经投入运行的移动通信网进行有针对性的数据采集和分析,通过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配置、参数、数据、路由、天馈等调整,实现网络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改善用户感受度、使网络达到最佳运行状态的工作。
第5条无线网络优化的目的
1.改善网络运行指标,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消除故障隐患,使网络处于最佳性能运行状态。
2.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比,根据用户实际行为模型变化情况,调整系统配置,充分利用各种无线网络优化手段进行容量均衡。
3.根据用户实际的业务类型和服务质量要求,进行网络覆盖、容量和质量的相互平衡,适应市场业务发展需求,基于用户角度进行网络调整,改善用户感受度,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
第6条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的目标是:建立专职无线网络优化队伍,掌握无线网络优化核心技术,逐步摆脱对第三方的依赖,自主开展无线网络优化工作;不断提高网络运行质量、资源利用率和用户满意度,有效支持市场经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第7条根据工作深度不同,无线网络优化可以分为日常优化、基础优化和深度优化三个层次,各层次优化工作的含义如下:
1.日常优化是指通过局部的现场数据采集,并对话务统计和用户投诉等基本信息进行简单分析,通过对无线设备和天馈系统进行简单调整等方式解决网络问题的优化工作。
日常优化的特点为:处理问题相对局部,网络调整规模较小,一般针对用户投诉或者网络问题小范围调整网络参数,对全局影响相对较小,需要人员配置相对较少。
2.基础优化(又称阶段性优化)是指通过全面的数据采集(如DT、CQT测试),结合系统性能、话务统计、网络参数和用户投诉等数据,进行较深入的系统分析,找出影响网络运行质量的根本原因,并制定、实施完整的优化方案,从而提高目标优化区域网络运行质量和用户满意度的优化工
作,另外还包括为保证通信畅通,满足大规模突发性话务需求,针对重要
活动和重大事件而进行的应急性网络优化。
其特点为:一般以项目为单
位,具有明确的网络优化工作目标,需要人员较多,需具备各种类型优化
工程师;一般采用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调系统全面的优化,
网络调整规模较大,涉及硬件、射频、和系统参数的重新配置等。
3.深度优化是指对针对网络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综合分析,对网络结构、资源配置、频率(PN)规划和系统算法等进行全局性的调整,重点解
决网络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某些深层次问题。
其特点为:一般由技术
水平精湛的无线网络优化骨干人员组成项目组,针对某些特定网络问题,
深入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要对频率规划/PN规划做出调整,从而解决相
对重大的全局性网络问题。
第8条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组织原则
无线网络优化工作采取总部统一领导,总部、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的组织原则。
总部运行维护部归口管理移动通信网全网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应对口设置专门的无线网络优化机构具体负责无线网络优化事宜,各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应按照上级维护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实施本地移动通信网的网络优化工作。
第9条各级分公司应充分重视无线网络优化队伍建设,加快无线网络优化骨干力量的培养,减少对外界力量的依赖,逐步建立起以自身无线网络优化队伍为主,第三方网优公司和设备厂家为辅的无线网络优化体制。
第10条对于自身暂时没有能力自主开展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省分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网优公司,但须向总部运行维护部进行报备。
在聘请第三方网优公司
时,各省分公司应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应借助第三方网优公司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培训,使自身无线网络优化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合作中学习成长。
第11条各级分公司应逐步探索将无线网络优化工作中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的简单重复性工作(如大规模路测、天馈线调整等)与无线代维(如基站、铁塔的代维巡检)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从而降低网络维护成本和优化费用的支出,解决无线网络优化人员不足的问题。
第12条在实施无线网络优化工作时,应确保移动通信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对于影响重大的调整要谨慎实施,应避开话务忙时,并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由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以免对网络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第13条本规程主要适用于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C网、G网无线系统割接入网后进行的优化。
第14条本规程中如无特殊说明,“网络优化”均指“无线网络优化”。
第二章无线网络优化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一节无线网络优化组织架构
第15条无线网络优化组织架构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工作采取总部、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体制。
各省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应下设网络优化中心,配置专职人员从事无线网络优化管理和实施工作,各地市分公司应指定专人进行网络优化工作,对于有条件的分公司应成立网络优化中心,专职从事无线网络优化工作。
中国联通无线网络优化工作基本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第二节无线网络优化机构职责
第16条中国联通总部运行维护部工作职责
总部运行维护部归口管理移动通信网全网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负责制定移动通信网全网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要求和相关管理办法,对全网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对全网的无线网络优化费用进行管理和审核,组织全网无线网络优化的培训和交流,并负责制定第三方网优公司的资质标准和管理要求。
第17条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的工作职责
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负责按照总部运行维护部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省内无线网络优化的管理办法、工作目标和实施细则;负责省内各地市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负责省内无线网络优化工具仪表和费用的管理;负责对第三方网优公司的资质认证、选择和管理考核以及省内无线网络优化人员的培训提高;负责参与省内移动通信网的网络规划工作。
第18条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或网优中心)职责
各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或网优中心)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实施本地移动通信网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
第三节无线网络优化各级机构岗位及人员配置
第19条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机构及人员配置原则
1.各省级分公司应按照公司组织机构要求,在省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下设网优中心,配备专职网优人员负责无线网络优化工作。
省分公司网优中心侧重
于深度优化和基础优化工作,地市分公司网优人员主要进行日常优化工
作,对于没有配备专职无线网络优化人员的地市分公司,可以由维护人员兼职开展日常优化工作。
2.鉴于目前无线网络优化支撑系统(如优化平台、软件、工具仪表)成本较高,各省所能配备的资源有限,且无线网络优化人员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现阶段省内无线网络优化人员原则上应集中配置,集中解决全省基础和深度无线网络优化问题,避免分散使用,以便更好发挥无线网络优化人员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并促进优化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3.在无线网络优化人员省内集中配置的基础上,对于省内地市分公司无线网络达到一定规模的,或者具备条件的分公司应在地市设置网优中心,开展本地区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
4.原则上无线网络优化人员应根据网络类型进行明确的分工, G、C两网应单独配备无线网络优化人员。
5.对于有较大规模室内分布系统和微蜂窝的分公司,可以单独配置一定数量的优化工程师进行室内分布系统的优化,数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20条各级分公司应合理配置无线网络优化人员,具体可包括如下岗位:
第21条各级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人员配备原则如下:
(1)省分公司(不包括直辖市)无线网络优化人员配备原则:
对于采取集中优化方式的省分公司,省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除设置主任或副主任外,其他网络优化技术人员可根据地市数量和网络规模情况进行配备,具体原则如下:
单网每地市平均基站数大于等于300的分公司,每3个城市至少应配备一个网络优化工作组,根据省内地市数量多少配备若干个工作组。
每个工作组至少应该由3人组成,包括系统分析工程师、射频优化工程师和测试分析工程师。
单网每地市平均基站数大于等于150小于300的分公司,每4个城市至少应配备一个网络优化工作组,根据省内地市数量多少配备若干个工作组。
每个工作组至少应该由3人组成,包括系统分析工程师、射频优化工程师和测试分析工程师。
单网每地市平均基站数小于150的分公司,每5个城市至少应配备一个网络优化工作组,根据省内地市数量多少配备若干个工作组。
每个工作组至少应该由3人组成,包括系统分析工程师、射频优化工程师和测试分析工程师。
对于省内地市数量相对较多、网络规模相对较小的省分公司(如新疆)或者省内地市数量相对较少、网络规模相对较大的省分公司(如海南)可在以上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或减少网络优化人员数量的配置。
注:1、以上人员配备原则指G/C网分别单独配置;
2、每地市平均基站数指全省单网基站总数/全省地市数量
(2)直辖市分公司网络优化人员配备原则:
直辖市分公司一般网络规模较大,且需同时处理日常优化、基础优化和深度优化工作,根据网络规模网络优化人员配备原则如下:
(3)地市分
公司网络优化人员配备原
则: 地市分公司网络优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网络规模确定,具体原则如下:
注:无线网络规模较大或者有条件的地市分公司应成立网优中心,除配置以上技术人员外,还应配置网络优化中心主任一名(不分C/G 网),管理网络优化工作的开展。
第22条 对于省内大部分地市分公司网络优化人员配备较为充足,技术力量较强,能够独立开展基础优化和深度优化的省分公司,可在以上配置原则基础上酌情减少省分公司网优中心人员的配置 。
第23条 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在组建队伍进行集中优化时,如果人员不足,可酌情在省内地市分公司调用无线网络优化人员,以便集中力量在各地市分公司进行基础优化和深度优化。
第24条 省分公司网络优化人员在地市分公司开展网络优化工作时,地市分公司网优人员应全程参与,配合进行本地区的网络优化工作。
第四节 网络优化人员岗位职责
第25条
系统分析工程师工作职责
1.负责网络系统参数的分析,提出对系统参数的修改方案;
2.负责全网系统性能(即KPI性能指标)分析并制定提升方案;
3.负责对系统容量、负荷等进行核算,提交优化方案;
4.负责跟踪系统性能无线侧优化实施的效果;
5.负责制定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
第26条射频优化工程师职责
1.负责按照测试规范采集DT(路测)数据、CQT(拨打测试)数据;
2.负责基站基础数据库的更新。
3.负责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对现场测试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4.负责投诉的现场测试、分析并提出射频方面的解决方案;
5.负责对外部干扰问题进行定位并提供解决方案;
6.负责验证DT测试、CQT测试和投诉处理优化方案的实施效果;
第27条测试分析工程师职责
1.负责按照测试规范采集DT(路测)数据、CQT(拨打测试)数据
2.负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对测试中发现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
3.负责对本地区的无线传播模型进行分析和校正,利用模拟预测平台对覆盖、容量和质量进行预测分析;
4.负责优化方案实施后的DT、CQT测试结果验证。
第三章无线网络优化工作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28条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优化管理制度是运行维护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规程中无线网络优化管理部分的细化,无线网络优化应遵从运行维护
规程的总体原则, 本管理制度中没有提到的部分以运行维护规程为准。
第29条各级分公司应根据总部制定的配置标准配备相关无线网络优化人员,无线网络优化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获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无线网络优化工作。
第30条各级网络优化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无线网络优化工作流程、管理流程和考评制度。
定期对内部无线网络优化人员和第三方网优公司进行考评,充分调动网优人员的积极性,使网络优化产生实效。
第31条网络优化工作要分工明确,有效配合。
分工明确是指网优人员负责网络优化工作中的系统调查、数据采集、网络分析和优化方案的制定,方案的审核确定应由网络优化工作负责人负责,并应充分听取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优化方案的具体实施特别是针对网络设备的操作应由设备维护人员负责,网优人员不得擅自直接操作现网运行的网络设备,如果必须由网优人员操作,应由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授权确认。
有效配合指网优人员有义务将所有统计数据、发现的网络问题和优化方案提供给设备维护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必须配合网优人员进行系统调查和数据采集,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32条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应充分重视综合网管、网络优化工具平台的开发和应用,提高网络优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节保密制度
第33条网络优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保守通信机密,不能向无关人员泄漏公司通信网的结构、配置、性能指标及调整方案等各种信息。
第34条不准携带公司技术业务文件进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在私人信件、广告宣传中,严禁泄漏通信机密。
第35条各种涉及网络情况和优化的方案、图纸资料要注意妥善保存,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36条所有网络优化人员必须参加保密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各级运行维护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三节工作沟通制度
第37条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应建立与客户服务部门的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来自第一线的用户投诉、网络质量问题。
并定期对用户投诉进行分析与汇总,组织网络优化人员结合现场进行验证,分析投诉类型和分布情况,确定问题区域,查找原因,通过后续优化解决问题,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服部门。
第38条如果网络优化方案实施可能影响用户正常通信,网络优化部门应主动及时与客户服务部门沟通,由客服部门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39条网络优化部门应加强与市场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市场的最新业务需求,以及热点地区的网络需求情况,积极通过网络优化工作,提高网络运行质量,配合市场部门发展用户。
第四节网络安全制度
第40条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体系确保网络安全,网络优化人员必须确立网络安全第一的意识。
第41条各级网络优化人员只负责网络测试、数据分析和网络优化方案的制订,
不得擅自操作现网运行的网络设备和修改网络参数,如果必须由网优人员执行操作,应由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授权确认
第42条网络优化方案确定前应充分听取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由维护人员根据现网情况确定实施与否、实施时间并组织具体的实施和调整工作。
第43条在实施网络优化工作时,应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第44条对于影响重大的调整要谨慎实施,提前制订应急方案,避开话务忙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便将对网络造成的影响减至最小。
同时,对于网络的新的功能参数及重要参数的修改必须十分谨慎。
第45条在网络优化工作中,如果需要进行系统参数的修改,应预先做好相关的备份工作,对于在优化过程中的每一次参数修改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完整的优化日志,以便在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恢复,并备日后查询。
第五节会议制度
第46条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网络优化例会,对网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落实,对于重点问题应建立待办工作清单,确定需要完成的日期与要求;
第47条网络优化例会上应重点讨论前阶段的网络运行情况和主要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制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第48条在基础优化或深度优化项目启动时应召开启动会,明确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在优化进行期间应每周召开例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落实,在结束后应召开总结会,总结优化成果与经验。
第49条为保证例会的正常进行,应建立签到制度,对于无故缺席的网络优化人员达到一定次数后应采取警告措施,并且将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入网络优化人员工作考评范围。
第50条例会内容要求有明确的会议记录,确保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第51条对于网络优化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工作例会上讨论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网络优化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安排专人进行长期跟踪,研究解决方案。
第52条网络优化人员应当参加当地分公司的运行维护例会。
第六节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第53条实施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日常优化的有序开展,保证网络优化能达到预期目的。
第54条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编制由省级网优中心(或地市级网优中心)按照总部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55条网络优化作业计划下达后,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不得任意更改,如需要调整或增加内容,须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56条应充分利用网络优化支撑管理系统及其它手段,提高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工作效率。
第57条为确保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实施,应安排必需的网络优化人员和配备足够的网络优化工具、仪表及交通车辆。
第58条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应定期自查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提高作业计划的完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