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八届统计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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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八届统计科研成果评
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12.05.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八届统计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区(市)县统计局、统计学会,市统计学会直属专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统计机构:
按照《成都市统计学会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年将举办第八届全市优秀统计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全市统计学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及在统计科学、统计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统计工作者。
(二)本届评选设优秀学术论文(课题)奖和优秀分析报告奖二类。
学术论文(课题)是指科研课题、研究论文等科研成果。
分析报告是指除专著和学术论文外的统计调查及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的科研成果,需在经过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区(市)县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可申报参评:
1、不宜公开发表的统计调研分析报告、对策研究等,被市以上领导机关或区
(市)县委、政府机关采用、推广,已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出具原件及相关采用证明。
2、我市统计系统内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
3、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主研或执笔是我市人员的。
(三)申报评奖成果限于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内完成或出版的。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一般以学会直属专委会、区(市)县统计局、统计学会、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统计机构为基本申报单位,市评奖委员会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二)推荐项目限额。
学术论文和分析报告每个基本申报单位限报3篇。
(三)凡申报参加评奖的项目请务必于2012年5月31日以前将所推荐的科研成果和填写的《成都市第八届统计科研成果申报及评审表》(附后)及电子文档报送成都市统计学会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及奖励
评审工作由成都市统计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委员会全权负责,分为初审与复审,评奖名额视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参评文章每篇交纳100元评审费,奖励基金自筹。
联系人:汪琪电话:61888378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邮编:610041
E-mail:****************,也可通过OA系统报送。
附件:《成都市第八届统计科研成果申报及评审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附件:
成都市第八届统计科研成果申报及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