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产品定义及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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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产品的定义及分类
目前对农产品的定义是多种多样,说法不一,国际国内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
比如:这张表列出了我国一些法律法规中对农产品的定义。
显然不同的部门对农产品有着不同的定义。
比如: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中的农产品,是指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而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产品,食品是指经加工、制作的产品。
也就是说农产品是未经加工的产品,还包括非食用部分。
由不同部门颁发的法规对农产品的定义出现了冲突。
由此可见,给农产品下一个定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当前,比较普遍认可的定义是指:“动物、植物、微生物产品及其直接加工产品,包括食用和非食用两个方面。
”比如这里的图片所展示的粮食、禽类、木材、牲畜类和鱼类产品等。
但是,这个定义只是从定性的角度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农产品。
那么到底哪一些产品可以被称作是农产品呢?这就必须对农产品的外延进行界定。
大家可能会问,我们为什么要去确定农产品包含的范围呢?首先,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明确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比如,我们前面看到的这些法规,就明确了各自管辖的对象和范围。
如果不进行明确,就会出现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出现多头管理或者无人管理的现象。
其次,我们在参与农产品贸易多边谈判的时候,参与谈判国必须首先要对谈判对象有一个一致的定义和范围。
否则,谈判就无法进行。
大家想象一下,如果中美之间进行农产品贸易关税减让的谈判。
一种产品,比如,藤竹制品,中国认为是农产品,要求美国降低该类产品的进口关税,然而美国却认为这不是农产品,而是工业品,根本不应该包括在农产品的范围当中。
那么,中美之间的谈判要如何进行下去呢?他们是否应该在一开始就达成对农产品的一致界定呢?
第三,确定农产品的范围还可以帮助我们精确地进行统计。
这些精确的统计数据一方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支撑。
比如我们需要掌握农产品进出口的具体数据,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个年份的统计标准不统一的话,我们应该如何来进行比较呢,我们又如何能了解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呢?如果我们需要掌握中国农产品在哪一些产品上具有优势,哪一
些产品上不具有优势,以便我们分别针对这些不同的产品来提出不同的贸易政策。
我们就更需要对农产品进行精确的定义和分类了。
因此,明确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研究,并提高政策效果。
要确定的农产品范围,事实上是要确定产品的分类。
那么我们根据什么标准来对产品进行分类呢?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分类标准有以下三个。
(一)联合国经济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二)联合国统计署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三)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的《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
联合国经济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英文全称为Standard International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简称为SITC分类。
这种分类标准分类对象只涉及到可运输的商品,仅用于国际贸易中可运输物品的专门统计。
SITC标准共分10个门类,50个大类,150个中类和570个细类。
作为各国际机构做贸易统计报告和对世界贸易进行系统分析的共同基础。
下面这张表就是我国统计局按照这一分类标准发布的商品进出口分类统计数据。
第二个国际通用的分类标准是联合国统计署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
它的英文全称是
United Nations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简称为CPC分类。
这一分类主要是协调已有的、用于各种目的的产品分类目录,并针对HS、SITC分类使用的局限性,满足对全部产品进行统一分类的需要。
包括可运输产品与不可运输产品。
下面这个表格就是部分产品的CPC分类编码及其对应的产品名称。
第三个产品分类,也是应用最为广泛,最为重要的分类,是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的《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它的英文全称是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为H.S.分类。
我国海关是在1992年1月1日开始采用这套分类标准。
这一分类主要用于国际间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征收和统计。
所以,从事进出口贸易实务工作的人必须要十分熟悉该标准,并且知道自己交易的产品应该归类到哪一种产品,产品的编码是多少。
目前这一分类标准有超过200国家在使用,全球贸易总量98%以上的货物都是以HS分类的。
下面我们对这一分类标准进行比较详细的讲解。
HS分类采用六位数编码,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21类,97章。
章下再分为目和子
目。
HS的总体结构有三部分:商品编码的前两位数代表“章”,三、四位数代表“目”,五、六位数代表“子目”。
有的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已经分出第七、八、九位数码。
我国目前使用的HS编码,一共10位,其中前面8位称为主码,后面两位叫做附码。
下面我们给大家看一些实例。
这张表格是部分农产品的HS编码。
这张表格一共有四列。
第一列就是HS编码,第二列是该编码下产品的名字,第三列是最惠国税率,第四列是普通税率。
这也是典型的海关税制表格。
我们首先来看豆油这个产品的前两位数。
这代表的是章。
可以看到,豆油的这前两位数和鲜荔枝及整只冻鸡的编码都不一样,说明这三种产品属于不同的章。
我们再来看前三、四位数。
这两位数表示目。
可以看到豆油和下面的棕榈油和菜籽油都属于同一章,但属于不同目的产品。
五、六位数代表“子目”。
前六位数就构成HS国际标准编码。
这三种分类标准,把农产品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和不同的界定。
大家看下面这个表。
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之间的不同。
比如:在HS分类中,农产品包括:1类的1~5章,2类的6~14章,3类的15章,4类的16~24章。
对应的产品就是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蜡;精致食用油脂,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制品。
在SITC分类中,农产品包括:0类中的00~09章,1类中的11~12章,2类中的21~23章、26~29章,4类中的41~43章。
对应的产品是食品及活动物,饮料及烟类,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中以动植物为原料的部分。
在这里,我们要特意给大家说明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产品界定的范围。
也就是说只有这些农产品才会受到WTO农业协议的管辖。
这些农产品包括:HS编码0~24章当中除去鱼类的所有产品,再加上若干其它有关产品。
这些有关产品在WTO农业协议的附录中说明了详细的内容。
之所以不包括鱼类产品,是因为在WTO的组织中另有工作机构来执掌鱼类的多边贸易问题。
如果我们想要了解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概况,贸易格局,不管你是出于学术研究的目
的还是商业市场分析的目的,我们都需要找到农产品贸易的统计数据。
那么一般我们会从哪里获得这些数据呢?
通常,我们会从以下这些国际经济组织的数据库获得相关的数据。
包括: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商品贸易数据库、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库、世贸组织的数据库等等。
这些数据库的数据都是公开的,可以免费获取。
但在获取和使用这些数据的时候,我们要特别小心。
因为他们的统计分类标准不太一样。
大家会发现,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年份农产品的进出口数据会不同。
比如WTO的数据是以HS为分类标准的,但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数据是以FCL分类为标准的。
所以,大家在使用不同国际经济组织的数据库时,首先要了解他们的分类标准和他们对农产品的界定。
否则可能导致数据的不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