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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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通用13篇)
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1
进一步贯彻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传眀任组长,法制副校长肖三,副校长蔡俊成任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组长张传明担任,副组长蔡俊成担任,成员有谭毅梅容朱华张鹏组成,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省市县的会议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
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出租房屋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
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局文件精神,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乐器室、实验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
因此,要充分利用校会、晨会班队会及各类有关学科,
以讲座、板报、宣传栏、校园电视台及网络信息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
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
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
1、户外体育设施;
2、用电设施;
3、交通方面;
4、师生饮水、食品卫生;
5、学生课外活动;
6、环境卫生;
7、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
8、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
9、校园周边环境。
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九)、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公安、工商、防疫、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
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而不懈努力。
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文明程度,建立“清洁昭觉、美丽昭觉、和谐昭觉”,根据中共昭觉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大凉山经济文化强县为奋斗目标,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开展“五大创建”活动和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在本局内开展创建卫生股室(队)为载体,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使单位内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内容
(一)净化工程。
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灭卫生死
角。
治理内容及措施是:
1、清扫保洁。
一是局办公室认真组织并督促本局各股、室、队切实履行“门前五包”义务;二是负责抓好各股室、单位办公及住宿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三是办公室内桌椅、书籍、报刊、文具用品、器具等摆放整齐;四是地板、窗台、空调平面和阳台表面清扫彻底;五是壁面干净,无蜘蛛网,挂物整齐规范;六是厕所干净无垢无积水。
走道间、栏杆、配电消防设备洁净;七是积极配合“除四害达标活动”,搞好消杀、灭鼠、灭蝇、灭蟑螂,除害灭病;八是办公室负责与办公区住户及门市租赁户达成门前保洁协议,实现共建共享。
2、声环境治理。
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机动车辆、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娱乐、房屋修建和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3、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鼓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搞好每周一次的义务劳动。
(二)绿化工程。
根据县里标准,全面完成绿化工程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庭院(住宅区)绿化,做到布局合理,应绿尽绿。
局办公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扎实抓好办公区范围内的花草、行道树的绿化及日常管护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干部职工为城区绿化捐一棵树的认捐植树活动,完成分配绿化任务。
(三)美化工程。
规范办公区、门市等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标语,协助社区清除破损广告,抓好单位内部规范建设,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干涉,保持道路通畅。
(四)亮化工程。
定期对各办公区内路灯、霓虹灯、轮廓灯等进
行维修、增补、完善、清洗,保证重大节日张灯结彩。
(五)规范城乡居民行为工程。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切实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规范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素质。
局办公室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我是昭觉文明人”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较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者清扫服务等社会宣传、社会动员、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干部教育。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
范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文明卫生意识,并将干部带头遵守规章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3、革除陋习,规范居民行为。
各股室(队)要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配合其他执法部门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地洁路畅、文明有序、安宁和谐的城乡环境,培养城乡居民的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要求职工及家属力争做到爱护公共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市容秩序。
(六)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工程。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搞好建设秩序的规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石一阿博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伟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吉泽尔且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定人、定岗、定区域原则。
实行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和环境卫生月检查评比制度,年终评选出卫生先进股室和文明职工。
对措施不力、责任区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实行问责,并通报批评。
总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昭觉城乡环境,提升昭觉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昭觉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
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
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
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
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
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
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
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
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
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
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
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
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
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__〕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
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
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
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闻喜县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县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全民动员、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一个目标,完成四大任务,实现四大变化,实施五个阶段,确保五项措施,大力整治城市综合环境,彻底根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贴乱画”等八乱现象,努力使城市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范围
环卫处丁字路口至党政街十字路口(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科技局)。
三、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城市美化再上档、城市亮化再提升、环境卫生再改善、城市交通要通畅”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四、整治任务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突出重点,猛攻难点,标本兼治,重点完成“治脏、治乱、治堵、治噪”四大任务。
一是治脏。
对城市主干道、公共场所随意倾倒垃圾、污水、小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中村垃圾无人过问等环境卫生差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是治乱。
对城市户外广告随意设置、店铺门牌粗制滥造、玻璃橱窗乱贴乱画,早摊夜市、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临街门店外经营、临街楼体破烂不堪,未经许可乱搭乱建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是治堵。
对城市交通中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闯禁令,随意调头,城市客运
车辆随意停车、不按站点停靠,车辆于上下学高峰期在学校周边道路乱停乱放,新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到位、不齐全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是治噪。
对临街门店高音喇叭揽客,建筑工地夜间作业,开业庆典、婚丧嫁娶、乔迁无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城市燃煤锅炉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通过整治,创建更加优美、整
洁、秀丽、和谐的城市环境。
五、整治效果
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最终实现四大变化:
1、城市卫生干净。
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公共场所以及机关庭院清扫干净,保洁及时。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专项处置,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城市主街道美观整洁,“门前五包”(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硬化、包秩序化)落实到位,沿街门店无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城市废气污染、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市容市貌整洁。
坚决取缔流动摊点,严禁店外经营,合理规划早摊夜市,实行专人管理,加强卫生监督,
垃圾进筐,污水进桶、文明经营,摊撤场净。
全面装饰、美化城市主干道临街建(构)筑物,对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要拆旧建新或整修翻新。
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要合理规化、规范设置、一街一景、整齐美观,各街道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贴乱画现象。
3、交通秩序畅通。
城市道路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按交通法规有序通行,无乱停乱放、乱掉头现象。
公交车、出租车按线行驶,按站停靠,车辆停靠站点规范合理。
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到位,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机动车辆按规定停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接送学生的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确保城市主干道安全畅通。
4、绿化亮化提升。
紧紧围绕创建园林城镇的目标,实施城市绿化建设,深入开展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绿化达标工作,完成县城主要街道绿化和建成区绿地网络建设,园林绿化管护要达到设施完好无损,绿篱花带干净整洁,各类花草树林管护及时,无死树干枝,无缺苗断垄现象。
以城市主干道路灯为基础,以沿街门店为补充,以临街建筑为精品,对县城照明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临街楼体、门
头牌匾实施亮化,达到外观整洁,亮化到位。
六、实施步骤
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机关召开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