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与困境:日本法科入学考试的素质评价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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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及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及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及启示前言日本是一个非常法制化的国家,其司法制度也是全球独特的存在。

在日本,人们可以通过参加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而这一制度正是日本法学教育的核心所在。

本文将重点探讨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的概述日本的司法考试是一个极其严格的考试,可以说是全球最难的司法考试之一。

它分为一般司法考试和公检法司法考试两种。

一般司法考试需要通过司法修炼生制度并取得修炼生资格,然后才能参加考试。

而公检法司法考试则更难,必须首先取得一定年限的法律实务经验,然后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日本司法考试的难度主要表现在其考试科目和内容上。

其考试科目涉及日本的法律体系、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多个领域,并且要求考生在考试中进行大量的论述和分析。

据统计,每年参加日本司法考试的人数为万余人,而能够通过考试的人数仅为几百人。

日本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在日本,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果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必须先接受日本法学教育的培训,并且这种培训方式必须符合司法考试的要求。

日本的法学教育主要由大学负责,学生在接受法学教育的过程中,需要通过不同层次的考试以及现场辩论等方式进行考核。

这种培训方式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有利于他们日后参加司法考试和担任相关职位。

正因为日本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密不可分,所以日本的法学教育十分严谨,注重培养学生的论述和分析能力,并且还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和实习机会,为学生提供了充分的锻炼机会。

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日本司法考试的成功经验和其与法学教育的紧密耦合关系,对我国的司法及法学教育也提供了很多启示。

首先,我国应该注重提高司法考试的难度和质量,避免“无病呻吟”的考试现象。

其次,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论述分析能力,加强学生对具体法律案例的演练和实践。

最后,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还需要和实际的司法岗位需求相结合,加强与实际司法工作的沟通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机会和就业出路。

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现状、问题、趋势与借鉴

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现状、问题、趋势与借鉴

第4期2018年7月阅江学刊YuejiangAcademicJournalNo.4Jul.2018㊃高等教育评论㊃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现状㊁问题㊁趋势与借鉴曲佰玲(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210044)摘要:为了推动选拔方法多样化和评价标准多元化的大学入学考试改革,改变片面强调考试成绩和学力偏差值的选拔制度,1990年,日本大学开始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该制度为日本确立现有的统一与多元并重的招考模式发挥了很大作用㊂但是,AO入学考试依然存在弊端:缺乏学力测试功能,录取的早期化削弱了学习意愿,高中对AO入学考试不信任等㊂因此,未来AO入学考试的发展趋势为强学力㊁重衔接㊁多评价㊂结合我国国情,借鉴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制度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有利于我国选拔创新型人才,进一步促进高考公平,丰富我国高考改革的理论研究㊂坚持国家统考与高校自主招生相结合,推行多元化录取的招考机制,是高考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大势所趋㊂关键词:AO入学考试;高校招生自主权;多元化录取;高考改革中图分类号:G649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8)04⁃0089⁃09作者简介:曲佰玲,硕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讲师㊂随着 大学全入化 以及 少子化 时代的到来,日本开始实施选拔方法多样化和评价标准多元化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AO入学考试制度(AdmissionsOfficeTest)备受青睐㊂自1990年庆应义塾大学的综合政策学部和环境情报学部①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以来,这一选拔方式取得了不少的成绩㊂但是,近年来AO入学考试被认为是导致日本学生 学力低下 的原因之一,②筑波大学和九州大学的部分学部以此为由,已经停止了AO入学考试㊂AO入学考试制度的可取之处和缺陷是什么?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对于正在实行多元化高考制度改革的中国而言,日本AO入学考试的现状㊁问题与发展趋势值得关注㊂㊀㊀一㊁AO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历史AO入学考试是由日本各高校专门负责招生考试的机构 招生办公室(日语为 入98①②对应中国高校的学院或系,本文全部指 学院 ㊂所谓学力,指通过系统学习所获得的能力㊂阅江学刊:2018年第4期学管理局 )组织实施的,这是一种根据审查调查书㊁推荐书等资料并综合运用面试等手段判定考生学习能力㊁学习适应性㊁学习意愿的入学考试㊂①AO入学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激烈的大学入学考试竞争,不再片面地强调考试成绩和学力偏差值,②推动高校招生从单一的职能评价向多元的整体评价转变㊂③从选拔过程来看,AO入学考试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选拔型㊁对话型㊁体验型㊂④第一,选拔型㊂考生首先向志愿学校提交小论文及志愿理由书,学校在此基础上对考生进行筛选,挑选考生进入第二轮面试㊂通过面试,学校可以对考生的性格特点㊁学习意愿等进行详细全面的了解㊂第二,对话型㊂这种方式是日本AO入学考试制度的主流,在考生正式提交志愿前,学校先进行一至两次预备面试,然后考生提交志愿理由书㊁自我简介等材料获得正式面试机会㊂考官与考生交谈,了解他的求学经历㊁人生规划,对符合招生标准的考生尽可能给予机会㊂第三,体验型㊂这种类型的AO入学考试要求考生走进大学校园,体验大学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之后再提交体验报告书,学校根据考生在体验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报告书的质量进行选拔㊂⑤AO入学考试的发展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艺入学 考试期㊁新入学考试期和入学考试改革期㊂㊀㊀(一) 一艺入学 考试期 AO入学考试制度的诞生1989年,庆应义塾大学公布了次年在神奈川县藤泽市新设的综合政策学部及环境情报学部的入学考试简章,简章中提到, 两学部将实行一般学力考试和AO入学考试并行的选考制度 ,其目的是创建一所具有多样化个性的大学㊂⑥自此,日本首次在大学入学考试中引入了AO入学考试制度㊂简章规定,录取标准为高中时的平均评定分数在4.0以上,且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复读生也可提出申请㊂时任庆应义塾大学法学部部长的堀江湛在1991年7月的‘读卖新闻“中呼吁: 有突出技能㊁或参加过个性化活动的考生请报考庆应大学! 一艺入学 一词再次引起关注㊂1991年,‘朝日新闻“将 一艺入学 定义为 不以学力考试及成绩为评判标准,而是以体育㊁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实际成绩及实际能力作为高考录取标准的制度 ㊂在此之前的日本大学入学考试对于所有科目都优秀的考生才有利,可以说, 一艺入学 考试标准的出现正是对片面追求学力偏差值的考试制度进行反思的结果㊂㊀㊀(二)新入学考试期 AO入学考试制度的确立1992年,时任庆应义塾大学综合政策学部部长的加藤宽认为: AO入学的录取评判标准并非 一艺一能 ,而是着眼于该生是否有意义地度过了高中时代㊂这样的学生在大学也会发挥自己的特长并且努力学习㊂AO入学的考生目前占比10%,应该大幅度增加到09①②③④⑤⑥[日]文部科学省:‘大学の入学定員㊃入学者数等の推移“,2012年6月28日,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4/siryo/attach/__icsFiles/afieldfile/2012/06/28/1322874_2.pdf,2017年11月5日㊂学力偏差值指一个人的学力的检查结果与集体平均值之间差距程度的数值,以我国高考类比的话,相当于录取分数线㊂学力偏差值=[(个人成绩-平均成绩)ː标准差]ˑ10+50㊂李润华:‘统一性和多样化并存的日本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比较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第48页㊂[日]加泽恒雄:‘現代日本における入試方法の多様化と新しい学生募集戦略に関する一考察“,‘广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开发中心大学论文集“,2007年第38集,第195页㊂王丽燕㊁宋佳佳:‘试析日本大学招生制度的弹性化 AO入学 的现状及其启示“,‘湖北招生考试“,2015年第3期,第47页㊂‘慶応が一芸一能入試“,‘朝日新闻“,1989年12月23日㊂曲佰玲: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现状㊁问题㊁趋势与借鉴50%左右㊂ ①他否定了 一艺一能 的说法,并对AO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㊂1994年2月28日,‘朝日新闻“发表‘以自我方式进行学习的庆大AO入学第一期学生“: 一艺一能 是无根之花,必须要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 ㊂自此,‘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日本主流媒体不再使用 一艺入学 的说法,AO入学考试制度在日本正式确立,成为继一般入学考试㊁推荐入学考试之后的第三种招考方式㊂㊀㊀(三)入学考试改革期 AO入学考试制度的兴盛在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填鸭式及过分重视学力偏差值的教育方式备受诟病,AO入学受到了大学及媒体等社会各方面的青睐㊂1997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下文简称 中教审 )在报告中提出,② 从整体来讲,AO入学考试制度实施并不充分需进一步努力㊂希望所有的大学都付诸实施,特别是有影响力的特定大学应率先组织实施 ㊂中教审倡导各大学引入AO入学考试制度,文部科学省也积极推进相关政策,并在预算中有所准备㊂于是,东北大学㊁筑波大学㊁九州大学等三所有影响力的国立大学决定在2000年的招生中引入AO入学考试制度㊂2000年,早稻田大学㊁北海道大学等 难关大学 (难以考取的名牌大学)纷纷宣布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AO入学在日本全国急剧扩张㊂2000年,全日本有75所高校采取了AO入学考试,占全国高校的16%;2005年,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高校迅速增长到401所,占全国高校的55%㊂自此,AO入学考试在日本大学入学考试中拥有了稳固地位,成为继一般入学考试㊁推荐入学考试后的第三种考试形式,进入繁盛期㊂㊀㊀二、AO入学考试制度的现状近年来,为确保入学人数,争取优质生源,以AO入学考试为代表的特殊选拔方式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㊂围绕 AO入学动向 问题,2014年4月9日至22日,专门为日本高中生㊁大学生提供教育资讯的LICENCEACADEMY公司以全日本四年制的752所大学为对象进行了调查㊂其中,当时计划于2015年度(平成27年)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大学数量与比例如图1所示㊂图1㊀2015年度(平成27年)日本大学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情况19①②‘さらばレジャーランド㊁新しい大学像に挑む座談会“,‘朝日新闻“,1992年8月14日㊂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相当于我国的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制定教育系统的法律法规等㊂阅江学刊:2018年第4期㊀㊀在2015年度,会继续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高校最多,超过调查院校的一半㊂各高校都希望通过AO入学考试制度获得更多的优秀学生,如 希望能够培养出除学力以外的㊁富于多样可能性的学生 希望通过扩大入学考试机会来获取更多有强烈愿望在本校学习的生源 ㊂同时,也有很多高校缩小了AO入学考试的实施范围,甚至在全校范围内废止AO入学考试制度㊂2014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实施AO入学的大学数㊁招生人数推移变化图“(图2㊀2006 2015年日本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大学比例㊀图3㊀2006 2015年日本大学通过AO入学考试招收的学生数量㊀㊀2006年,日本国立㊁公立大学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比例为29.2%,2015年,增长到42.8%;2006年,日本国立㊁公立大学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学部占比为22.2%,2015年,该比例达到30.6%㊂2006年,AO入学考试的招生人数为2280人,2015年已增至3387人㊂2006年至2015年,日本经AO入学考试而进入高校的学生数量基本呈逐年增长态势㊂①综上所述,作为获取生源的手段之一,AO入学考试制度在日本日益受到重视㊂虽然由于 入学后指导 学力低下 等问题,有高校缩小了AO入学考试的招生规模,但大多数高校要维持这一制度的愿望还是很强烈的㊂早稻田大学㊁京都大学等 难关大学 相继宣布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㊂以 培养具有世界视野的市民精英 为目的,东京大学于2016年(平成28年)宣布在后期考试日程中引入包括资料审查和面试选拔等流程的AO入学考试制度㊂可见,在日本,入学考试形态的多样化已经是大势所趋㊂㊀㊀三、AO入学考试制度的弊端㊀㊀(一)缺乏学力测试功能在日本,部分实施AO入学考试制度的大学并不进行学力测试(此种情况私立大学占多数)㊂2008年1月,‘每日新闻“就曾报道过:升学考试中,超过4成的大学生未接受过笔试考试,担忧 学力低下 的声音越来越多㊂②2008年12月,中教审在‘构筑学士课程教育“中指出: 在实行AO入学选拔的学部当中,将出示高中成绩判定平均值作为必要条件的大学,仅占当年参加选拔学校的1成㊂ 这种缺乏测试功能的招生方式,难以甄别考生真29①②[日]文部科学省:‘平成27年度国公立大学入学者選抜の概要“,2014年8月,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senbatsu/_icsFiles/afieldfile/2014/09/11/1351606_01_1.pdf,2017年10月16日㊂‘大学入試:AO枠に学力テスト 中教審提言“,‘每日新闻“,2008年1月24日㊂曲佰玲: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现状㊁问题㊁趋势与借鉴正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更不利于有效地向大学输送合格的专业人才㊂这样,入学考试失去了权威性,日本整体的教育体制也受到影响㊂①㊀㊀(二)削弱学习意愿高等院校录取的早期化会降低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动力,削弱学习意愿㊂日本高中的毕业时间是每年的4月初,但日本多数私立大学AO入学考试报名登记集中在前一年的6月㊁7月㊁8月,部分学生在8月上旬就已经被确定录取了㊂录取结果过早地确定,导致很多学生难以维持学习意愿,甚至有的学生连正常的课程都不参加了㊂②2012年8月,日本Benesse教育研究开发中心以8所不同层次高中的学生为研究对象进行了跟踪调查,受调查的高中生在升学前的学习时间如表1所示㊂③表1 日本高中生升学前的学习时间学习时间调查总人数(4070人)参加中心考试(485人)参加一般入学考试(2294人)参加推荐入学考试(817人)参加AO入学考试(173人)附属高中推荐入学(164人)高中一二年级平均校外学习时间(%)基本不学习29.928.226.733.336.447.00.5小时20.419.320.221.225.318.91小时19.416.720.020.822.018.81.5小时9.910.310.29.84.69.82小时8.610.79.87.14.31.93小时7.810.98.85.34.01.84小时以上4.03.94.32.53.41.8入学考试冲刺期的平均校外学习时间(小时)4.55.05.23.13.12.1㊀㊀在高中一二年级平均校外学习时间的调查中, 基本不学习 的学生占总人数的29 9%,其中,志愿参加AO入学考试的学生 基本不学习 的比例更是高达36.4%㊂在升学考试冲刺阶段,学生的校外学习时间也不同,志愿参加一般入学考试㊁中心考试的学生平均每日耗时约5小时,志愿参加推荐入学考试㊁AO入学考试的学生平均每日耗时约3小时㊂和志愿参加一般入学考试㊁中心考试的考生相比,志愿参加推荐入学考试㊁AO入学考试的学生平均每日约少2个小时的校外学习时间㊂这个差距逐渐累积的话,到大学升学时,学力差异就很明显了㊂㊀㊀(三)高中对AO入学考试不信任评价体制不明了导致高中以及高中教师对AO入学考试不信任㊂现在,日本高中教师一般按照学生的学力采取不同的升学指导策略:针对学力较高的学生,推荐他们挑战一般入学考试;学力水平在平均值以上的学生,建议他们参加推荐入学考试;靠运气有可能升学的,推荐这类学生参加AO入学考试㊂很多高中教师表示,在AO入学考试制度实施39①②③王丽燕:‘日本大学招生制度改革及其发展趋势述评“,‘教育科学“,2008年第24期,第86页㊂日本高中学制三年,一年有三个学期:第一学期一般是4月7日至7月18日,第二学期一般是9月1日至12月20日,第三学期一般是1月7日至3月20日㊂日本没有类似我国高考的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㊂[日]林宽子:‘入学区分に見る学業成績と生活態度と卒業時の意識“,‘大学入試研究ジャーナル“,2012年第22期,79-84页㊂阅江学刊:2018年第4期初期,他们也曾推荐一些优秀学生参加AO入学考试,可是,很多他们认为有希望的学生并没有通过考试,而不是很有自信推荐的学生却通过了考试㊂这样的结果导致高中对AO入学考试这种选拔方式不信任㊂㊀㊀四、AO入学考试制度的评价如何客观地评价某一种入学考试制度?有很多学者从制度的适合性和考试本身的适合性等方面着手进行研究㊂AO入学考试制度的适合性体现在很多方面,如AP(入学基准方针),AP和选拔方式的关联性及合格判定基准的适合性,入学考试制度和入学后教育的关联性,入学者的追踪调查等㊂GPA追踪调查只是评价方法之一㊂只有经过多角度的思考,才能对AO入学考试这种特别的选拔制度进行客观的评价㊂AO入学考试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改革片面强调考试成绩和学力偏差值的选拔制度㊂1991年4月,中教审在‘对应新时代的教育改革“中明确了大学入学考试改革的三个方向㊂第一,为了进行更有效的选拔,决定摒弃 分数至上主义 ,尽可能地开发出能够发掘富于创造力和拥有多样化才能的人才的多元化评价方法㊂第二,去除以少数知名大学为终极奋斗目标的 大学序列化 ,希望更多的大学在教育和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自身特色,互相竞争,从而促成 多元选择型竞争 的高校结构,即 多峰型体系 的形成㊂第三,广泛公开入学考试相关信息㊂AO入学考试迅速发展的原因有两方面:第一,以临时教育审议会和大学审议会为代表的官方力量不断引导和推动;第二,在选拔时间和选拔方式上,赋予各个大学充分的裁量权㊂从学生和大学的角度来看,AO入学考试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㊂从学生角度来看,通过AO入学考试,志愿报考的学校能够较早确定下来;他们有可能进入一所在一般入学考试中很难考取的大学,并且能够选择与自己能力㊁适应性和兴趣相符合的大学;学生有充裕的准备时间(日本AO入学考试要经过数次面试,历时较长),面试受到充分重视,能够提升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㊂从大学的角度来看,通过AO入学考试可以招收到个性较强的学生,有助于增强大学的活力;大部分学生是抱着 一定要进入这所大学 的想法参加考试的,所以对大学的归属感较强,毕业后也会对母校抱有更深的热爱之情;AO入学考试制度能够有效避免大学和学生 不适应 的现象发生;AO入学考试也是教育的一环,可以在学生入学后作为对其进行教育的出发点㊂①庆应义塾大学是日本最早实施AO入学考试的大学㊂ AO入学考试通过者与一般入学考试通过者在入学后的表现有何不同? 围绕这一问题,2014年,庆应义塾大学综合政策学部中室牧子教授等人进行过详细的调查㊂他们针对该校在校学生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试图明确与一般入学考试通过者相比,AO入学考试通过者在领导力的发挥㊁对大学的满意度㊁对大学的归属感㊁完成课题时的目的意识㊁心理健康状态等方面的具体差异㊂调查结果显示:相比一般入学考试通过者,该校通过AO考试的入学者具有较为突出的领导49①[日]加泽恒雄:‘現代日本における入試方法の多様化と新しい学生募集戦略に関する一考察“,‘广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开发中心大学论文集“,2007年第38集,第196页㊂曲佰玲:日本大学AO入学考试:现状㊁问题㊁趋势与借鉴能力,且在完成课题时具有明确的目标意识,同时在大学生活中抱有强烈的学校归属感㊂特别是通过AO考试的入学者在学习和生活中普遍表现出明确的问题意识,这一点完全符合该校AO入学考试的招生目标㊂①另外,早稻田大学也曾发表过类似的报告㊂AO入学考试制度在日本已实施了近三十年,客观上促成了日本大学招生从单一的职能评价向多元的整体评价转变,这一事实不可否认㊂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前提是多样化,高等教育多样化要求入学考试多元化㊂通过不同的考试方式㊁不同的考试内容和不同的考试程序对受教育者进行合理定位与分流,正是高考多元化改革的重要目的㊂㊀㊀五、AO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趋势㊀㊀(一)强学力针对大学入学考试的早期化和学生基础学力不足等问题,经高大接续工作小组的讨论,②中教审认为有必要改革目前AO入学考试制度对基础学力的评估方法,同时,文部科学省也敦促日本各大学改革AO入学考试㊂国立大学协会在‘国立大学入学选拔实施要领“中规定:自2008年起,推荐入学及AO入学的合格者不能超过规定招生人数的50%㊂③并且为了回应对 提前内定高中生源 的批判,文部科学省决定自2011年起将AO入学考试申请书的受理时间改为8月1日以后㊂同时为把握学生基础学力情况,要求在AO入学考试中必须考核中心考试成绩㊂④针对提升学力的要求,Benesse教育研究开发中心推出了‘高中视角的大学改革课题相关调查“,调查结果发现,61.5%的高中赞成在AO入学考试㊁推荐入学考试中增加学力测试,其中认为非常有必要的占28.6%,觉得有必要的占32.9%㊂高中为了维持自身的教学质量,迫切要求在AO入学考试中增加学力测试;高中生和高中生家长对于在入学考试中增加学力测试也无明显异议㊂同样出自Benesse教育研究开发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62.3%的高中生和68.9%的高中生家长认为:即使AO入学考试增加了学力测试,也希望通过努力考入志愿报考的大学㊂可见,在AO入学考试中增加学力测试有实施的必要性,社会的接受程度较高,因而具有实施的可能性㊂日本国立大学协会在2007年11月的总会中发表了‘2010年度以后的国立大学的入学者选拔制度 国立大学协会的基本方针“㊂该文件提出:创建一种能够促进高中阶段基础教学科目学习的方法和能够把握学习结果的新型考试形式㊂这种考试形式即 高大59①②③④[日]中室牧子㊁藤原夏希㊁井口俊太朗:‘’AO入試」の再評価 慶応義塾大学湘南藤沢キャンパス(SFC)を事例に“,2015年8月24日,http://koara.lib.keio.ac.jp/xoonips/modules/xoonips/detail.php?koara_id=0402-1401-0009,2017年6月5日㊂鉴于大学招考过程和入学后学生的表现,为了使高中毕业生能平稳地过渡到大学学习中,日本近年来实施了 高大接续改革 ㊂改革目的之一为协调高中和大学教学,改进入学考试选拔制度㊂这项工作主要由高大接续工作小组负责㊂[日]国立大学协会入试委员会:‘平成22年度以降の国立大学の入学者選抜制度 国立大学協会の基本方針について“,2010年11月4日,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itaku/08082915/__icsFiles/afieldfile/2010/11/04/1298840_1.pdf,2017年10月6日㊂[日]文教协会:‘平成23年度大学入学者選抜実施要項について“,‘大学资料“,2010年第3期,第1-18页㊂阅江学刊:2018年第4期接续考试 ㊂①日本文部科学省大学改革推进委托事业的研究代表,北海道大学公共政策大学院特任教授佐佐木隆生提出:可以将高大接续考试成绩作为一项学力的外部基准引入AO入学考试㊂将高大接续考试成绩与面试㊁推荐书等结合,形成欧美型的AO选拔制度,具体做法可效仿美国㊂美国是以ACT(AmericanCollegeTesting,即美国大学入学考试)的分数为基础,将高中调查书㊁面试㊁推荐书等赋予不同的权重进行计算,最终决定录取结果㊂另外,每部分占总成绩的比例和权重由各大学自行决定㊂㊀㊀(二)重衔接如前所述,由于对AO入学考试具体措施不了解,高中及高中教师对AO入学考试制度产生了不信任感㊂AO入学考试与进行学力测试的一般入学考试等考试形式不同,由自我推荐书㊁调查书㊁课题和小论文㊁面试等方式灵活组合而成㊂正因为AO入学考试具有很高的灵活性,所以在实施的时候,要求考生具有更深厚的专门知识㊂公布体现考生专门知识水平的评分表以及对选拔结果的事后监察都能够提高人们对AO入学考试制度的信任感㊂在这个方面,长崎大学做了很多的工作,在AO入学考试结束之后,该校从三个方面监察考试结果㊂首先,审查评分者的评价稳定性和评分者之间的评定一致程度;其次,研判考生成绩参差不齐的原因,即进行误差分析;最后,确认贡献率,计算出在选拔材料的组合当中,每部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考试结果,具体情况是否与AP(入学基准方针)有出入,如有出入则要对结果进行修正㊂㊀㊀(三)多评价选拔方式多样化要求评价尺度多元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多样化的选拔方法能够招收到多元化㊁个性化的人才㊂同时,评价尺度的多元化要求将考生入学后的成绩㊁行为表现等都列入考核内容㊂例如,在AO入学考试中根据积极性和领导力选拔出来的考生,在入学后,不仅要考核他们的课程学习情况,也要对他们在活动和实习中的积极表现予以肯定㊂2016年春,Benesse教育研究开发中心对六万五千名大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 英语运用 日语理解 判断推理 基础学力综合 等学习能力确实是按中心考试入学者㊁一般入学考试入学者㊁推荐入学考试入学者㊁AO考试入学者的顺序依次下降㊂但是,如果考察自主性㊁说服力㊁统帅力等领导能力,AO考试入学者得分最高㊂因此,入学后的表现不能仅仅依靠卷面分数和报告等进行简单评价,必须依据多样化的成绩评价方法㊂㊀㊀六、日本AO入学考试制度的借鉴意义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纲要明确提出, 以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生的弊端,发挥考试的正向引导作用㊂ 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逐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㊂ 这些文件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全面启动,构建 双向69①高大接续考试实际指 连接高中和大学的考试 ㊂本着适度增加学力测试的初衷,日本文部科学省考虑创造一种新的考试形式,相当于我国的高中会考㊂。

日本院生考试亲身体验(达人日本)

日本院生考试亲身体验(达人日本)

日本院生考试亲身体验(达人日本)一、考前复习考试时间是2月19日,而我从一月多才正式开始复习,之前的时间几乎都在研究室里泡网、玩游戏、聊天,然后就是打工、睡觉,真正是连课本都没碰。

直到12月末申请入院考试后才向老师询问了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1月初从家里寄来了相关科目的课本,这才正式进入复习阶段。

由于那段时间我打工很忙,至于多忙有些人是知道地,反正每天学习的时间不算多,要有效利用这最后一个多月时间去准备考试确实非常有难度,所以一定要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才行。

于是我去系事务所借往年的留学生入学考试试卷。

到手后大失所望,居然一共只有两份试卷,而且出题的方向完全不同,涉及的章节竟然没有重复的。

看来这些试卷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找针对日本人的入学考试试卷,从这里把握考试重心了。

我从学院网站上找到试卷,从1992年到2003年共12份,量有点多,而且要考虑到出题老师的更替,对不同的出题老师自然有不同的出题偏好,所以仅从试卷上分析的结果不一定会准确。

保险起见我又去打探学院近年的人事变迁,终于了解到学院里1998年前后与我同领域的负责人有过变动,于是我翻看学院主页的大事记,确实找到1998年领域学科带头人更换的消息。

所以我就抛开98年以前的试卷不看只对98年开始的试卷做学科、章节分析,并开始对有关科目做题量及比分的分析。

考试共考6门,其中两门最重要,大概比分都占20%左右,其余4门各占15%左右。

最后我从考试涉及的科目中删去了题量较少且已经印象模糊的两科跳过不复习;题量少的另外两科只复习重点章节;题量大的两科通篇复习并加做习题。

虽然这样有些冒险,按我的做法必须将所复习的四科全部做到80%以上的正确率才能达到规定的及格线,不过时间紧迫,只好冒险赌一把了。

即使经过筛选,在剩下一个月零19天里也还必须复习4千多页8开的课本,同时还有大量的相关习题要做。

同时我打工的店将在二月末倒闭,如果我不打工又将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因此打工不能也不敢请假,能牺牲的只有可怜的睡眠时间了。

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研究

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研究

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研究作者:刘薇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0年第12期【摘要】日本当代的司法考试制度发端于明治维新以来的法制近代化过程。

追溯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历史渊源,明确日本旧司法考试制度特点和弊端,探讨日本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因、理念和方法,从而提出改革后日本法律职业培养体系将面临的课题。

【关键词】日本司法考试改革上世纪末进行的日本战后第三次司法改革以司法改革审议会提出《日本司法改革审议会意见书——支撑21世纪日本的司法制度》的报告为标志。

报告中对此次司法改革的任务列出了三条,其中第二条即扩充法曹(日本称法官、检察官、律师为法曹三者)规模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是扩大法曹规模的中心环节,也是选拔精英法律人才的关键,决定了国家法律人才整体素质的高低。

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渊源日本当代的司法考试制度发端于明治维新以来的法制近代化过程。

经历了二战前制度草创形成期、二战以后司法制度的确立期,经逐步发展最后形成了当代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基本模式。

二战前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形成。

明治维新后,日本建立近代司法制度,实现了法制近代化。

在近代司法制度形成过程中,日本首先将分散的司法权收归中央,并改变了行政权和司法权不分的权力结构,建立独立的法院体系,制定司法程序法,培养了专业的司法人员,在此制度背景之下,日本近代司法考试制度逐渐形成。

1872年,日本司法省制定了近代第一部统一规定法院制度的《司法职务定法》,形成了近代日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职业的雏形。

1876年司法省公布《代言人规则》,由于限定了代言人的资格条件和考核标准,日本建立了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法律职业考核制度。

1893年又制定了《律师法》,将律师资格限定为通过律师考试的男子。

从此,日本律师职业考试制度被正式确立下来。

①可见,二战前的司法考试制度是为二元法律职业制度服务,是在法律职业内部分层的结构中建立起来的。

1886年,日本制定《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根据这个规则,法官和检察官统称为司法官,属于文官一种,原则上担任高等文官要在文官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实习方可任职。

现实与困境:日本法科入学考试的素质评价探索

现实与困境:日本法科入学考试的素质评价探索

DOI:10.14156/ki.rbwtyj.2018.02.009
一、研究背景与方法
日本司法改革中将法科大学院与新司法考试捆 绑在 一 起 的 做 法, 导 致 了 “堆 积 如 山 ”[1]的 问 题。 事实证明,法科大学院并未如制度设计之初那样, 彻底突破为通过司法考试而进行 “应试教育”的弊 害 。 [2] 相反,因司法考试通过率持续低迷,并未 达 到改革方案预期,导致法科大学院生源直降,迫使 明治大学及一些大学被迫关闭法科大学院,尚未关 闭的也在不断减少招生人数 , [3] 另一方面,因参 与 法科大学 院 入 学 考 试 的 学 生 数 量 骤 减, 为 维 持 考 试,考试组织方不得不将报名费大幅调高,日本文 部科学省的相关咨询机关,也开始讨论将法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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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问题研究
2018 年 第 2 期
在设定与落实措施之间,却存在诸多不可调和的矛 盾。首先,法科大学院并非成为 “法曹”的唯一通 路。作为一种补偿措施,对于那些经济能力受限, 无力就读 法 科 大 学 院, 但 又 希 望 成 为 “法 曹 ” 的 人,日本设立了所谓 “预 备 试 验”, 考 试 内 容 以 专 业法律知识为主,通过者即可获得参加正式司法考 试的资格。这一考试的通过 率 一 般 不 超 过 4%,但 近年来参与预备考试的人数每年都超过 10000 人。 可以想见,这 一 替 代 通 路 对 于 法 科 大 学 院 的 影 响 。 [6] 其次,日 本 的 “法 曹” 就 业 范 围 非 常 有 限。 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创设初衷之一,是让更多人通过 司法考试,以满足社会对于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 质言之,此轮司法改革是以专业法律人才不足为重 要前提的。尽管,说这场改革是为了达到如美国那 样高的人均律师比例还过于武断,但效仿美国,提 高日本国民中律师占比,的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然而,这一考量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现实,即美国没 有所谓的相关专门职业。在日本,除律师外,还有 司法书士、行政书士、辩理士、税理士以及注册会 计师等专门职业,承担着相关法律实务。同时,日 本社会治安情况远好于美国,国民性格又倾向于息 讼,“毕业生就业观念保守”[7]导致法科大学院设 立 后,许多历 经 千 辛 万 苦 通 过 司 法 考 试 的 律 师 面 临 “失业”的窘境。第三, 法 科 大 学 院 的 多 元 化 培 养 目标存在内在矛盾属性。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制度原 型是美国的法学院教育,但与美国设立本科后法学 教育所不同, 日 本 的 很 多 大 学, 原 本 都 设 有 法 学 部,开展法学本科教育。作为一种折衷,日本法科 大学院设立后,为了确保法科大学院学生的多元化 背景,规定必须确保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法学专业 或者具有 实 务 经 验 的 学 生, 如 果 没 有 达 到 二 分 之 一,需要公布学生选拔的状况 。 [8] 但反过来说, 法 科大学院 不 仅 需 要 吸 收 非 法 律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入 学,而且还 招 收 法 律 本 科 毕 业 生。 事 实 上,2010 年以前,非法学本科考生录取比例的确高于法学本 科考生,2010 年 之 后 情 况 则 发 生 逆 转, 入 学 者 中 在职人员的比例逐年下降。这些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往往因学习时间有限,司法考试合格率低、进入法 律家队伍的机会较少。非法学本科教育背景者进入 法科大学 院 虽 有 助 于 培 养 具 有 多 元 知 识 结 构 的 法 官,但学生从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本科训练,可能 影响法律素养的有效获得 。 [9]

从转型中的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看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

从转型中的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看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

作者简介:肖萍(1974-),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

① 根据《法院法》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研习生是由最高裁判所从司法考试合格者中任用的人。

司法研习生不是公务员,但是具有准公务员的身份,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和专心研习的义务,不得从事副业、不得打工。

司法研习生被分配到进行实务研习的地方裁判所,而非司法研修所,去司法研修所研习按出差办理。

② 虽然被称为“择一式考试”,但答案有时不限于一个。

从转型中的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看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Analysis About Impr ove ment Of China Judicial Exa minati on Syste mFr o m Conversi on Of Japanese Judicial Exa minati on Syste m肖 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875)内容提要:日本的司法考试制度正处于转型期中,新司法考试自2006年度实施,而旧司法考试制度将到2011年才废除。

新司法考试通过与法学教育和司法研习改革的有机结合,形成新的培养法曹体系。

作为法曹培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司法考试由原来的选拔型考试转变为资格考试,注重确保职业法律人才的素质。

在几年的实践中,新司法考试制度暴露出了许多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提供了许多崭新的视角。

关键词:日本 司法考试 法学教育 一、转型期的日本司法考试制度根据《日本司法考试法》第1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考试是以判定要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人是否具有必要的学识及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为目的的国家考试。

”从2006年起,司法考试实行旧司法考试与新司法考试并行的作法。

所谓旧司法考试是指到2005年为止以“司法考试”的名义实施的,从2006年起依照司法考试法附则的规定,作为特例实施的考试。

旧司法考试将于2011年废止。

新司法考试是指2006年开始实施的新的司法考试。

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改革得失及启示

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改革得失及启示

DOI: 10.16750/j.adge.2019.02.012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改革得失及启示李骏姚文韵摘要:介绍了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情况,作为一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衔接日本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旨在培养高素质职业型的法律人才。

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呈现出理想化的设计—面对现实的挫败—实施改革—改革胜败参半的发展趋势。

这一法学教育的改革历程既暴露出目前法学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又体现出法学教育的复杂性。

认为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可为我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日本法科大学院;法律专业学位作者简介:李骏,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南京210023;姚文韵,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南京210023。

一、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概况20世纪90年代,由于日本原有的法律服务状况已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日本即对司法制度以及法律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2004年,日本参考美国法律职业博士(Juris Doctor,简称J.D)培养模式及经验,开始实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称为法科大学院制度,该制度与司法考试、司法研修相互关联,目标是为日本培养高质量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

该制度建立之初以全新的法律实务教育理念、独立于法学部(法学本科教育)和法学研究科(培养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的理想运作模式,在招生、课程、师资、实践、学位授予等环节精心设计、严格规范,被学界与业界称赞为“日本法学教育的重大改革,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日本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法律实务人才。

然而好景不长,时隔三四年,法科大学院即陷入了招生不足、就业困难、制度异化等一系列困境,日本各界对于该制度的意见与质疑也随之浮出水面,尤其是2011年法科大学院出现了第一例因业绩差而暂停招生的实例,学界与业界的批评之声更加不绝于耳。

“对于一个新实施的教育改革制度遭受如此迅速的挫折,表明当初的决策多少存在着盲目或误判的因素。

日语能力测试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日语能力测试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日语能力测试现状及其对策分析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节奏的不断加快,外语学习热不断兴起一轮又一轮的高潮。

我院作为浙江省唯一独立开设的外国语学院,各级各类外国语能力测试资格证书的合格率,直接检验着我院外语教学实力和教学水平。

因此,今后我们怎样做才能更好地取得日韩语能力测试的合格率,对我院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 能力测试听力读解分析原因1日语能力测试介绍该考试在日本国内由15名专家组成考试实施委员会,决定其方针、实施计划、考试内容及证书的授予标准等。

该委员会下设规划委员会和考试委员会。

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考试结果的分析评价;考试委员会负责试题的命制。

在我国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每年举办两次。

成绩合格者还将同时得到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颁发的合格证书。

其中一级为最高级,水平相当我国大学本科日语专业四年级水平,一级合格的学生自己理解、提问、利用参考书籍或其它信息可实现自我发展;但非专家者对日本古典、方言等的了解仍相当不够,同时理解社会生活和工作所需的日语。

而二级合格学生的日语水平要求能够达到能够使用日常生活和办公所需的一般日语;能够理解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公共宣传物的解说等;在日常活动中能够流利阐述自己的意见。

能够听懂日本人一般的日常会话。

2能力测试现状分析我们可以从2009年度的JLPT考试中发现一些问题。

虽我们在考前组织了精兵强将投入较大力度开展辅导,并多次组织模拟考试,并开设专题讲座,专门针对如何在考前调整个人心理状态以更积极的心理状态迎接考试、考试小技巧等方面开展辅导。

从成绩分析,对于零起点的学生来说,不能做到全员参加(日语有近20%左右的学生因为报不上名而不能参加考试),因此要达到60%非常不易。

而横向对比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的合格情况,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的全球地区总体合格率2007年度29.6%,日本国内合格率仅为37.4%。

我院07级应用日语学生应试各部分得分情况(表1)而与此对比,让我们来看一下2007年度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日本国内考生各部分得分情况(表1)。

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和各大学对其自主灵活的选择利用,形成了相对统一性和灵活的多样性相结合的高考模式,即保障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又促进了高中教育的多样化发展,也给考生增加了再挑战的机会。

它对我国的高考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标签]日本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本文试析日本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心考试和各大学对中心考试的自主利用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中心考试的宗旨、命题学科和科目中心考试是从1990年(平成2年)开始实施的。

中心考试是以判定报考大学的考生对高中阶段基本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考试,是为了有助于国公私立大学根据各自的判断和创意适当地利用这一方法,从而能够多方面判定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学教育的能力和适应性而实施的考试。

中心考试的前身是从1979年(昭和54年)开始实施的共同第一次学历考试。

共同第一次学历考试和中心考试作为全国统一考试,克服了以往各大学单独出题时所存在的超出高中教育程度和范围的难题、怪题的弊端。

但中心考试和共同第一次学历考试有所区别(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中心考试将利用全国统一考试的大学范围扩大到私立大学。

开始实施中心考试的1990年,利用中心考试的私立大学只有16所,之后,利用中心考试的私立大学年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001年利用中心考试的大学为全部国立大学(95所)、全部公立大学(72所)及266所私立大学(657学部)。

另外,自1997年始中心考试的出题学科、科目也有较大的变化。

按当时的高中学习指导要领,日本的高中可开设的国家课程达9学科62科目.c3)各高中在编制教育课程时既要考虑地域、学校的特点和学生的发展,又要考虑中心考试出题的学科与科目,因此,如果中心考试出题学科,科目不多,将不利于各个高中根据地域、学校及学生的实际、学科的特点编制多样化的教育课程,建设有特色的学校。

出于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将出题学科、科目增至6学科31科目(参见表2)。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及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及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及启示【摘要】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密不可分,历史悠久。

司法考试内容与法学教育紧密联系,考试对教育影响深远。

日本法学教育注重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为考试打下基础。

考试要求涉及广泛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考试结果直接影响法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深入学习法学知识。

日本司法考试及法学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这种耦合关系对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也有借鉴意义,促进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提高法学教育水平。

【关键词】日本司法考试、法学教育、耦合关系、历史背景、特点、内容、影响、启示、紧密联系1. 引言1.1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在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耦合关系。

这种耦合关系不仅在于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和影响,同时也反过来影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内容。

日本的法学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运用能力,而这种培养同样是司法考试所追求的目标。

司法考试不仅是对法学知识的考察,更是对法学教育质量的检验和促进。

日本的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耦合关系不仅是一个考试与教育的关系,更是一个相互促进和相辅相成的关系。

这种紧密联系使得日本的法学教育更加贴近实践需求,为培养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指导。

这种联系也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学教育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多样化和发展。

2. 正文2.1 日本司法考试的历史背景日本司法考试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期。

在日本开启现代化进程后,需要建设一支正规的司法人才队伍来保障法律体系的稳定发展。

于1871年成立了司法官培训学校,为了选拔出优秀的法律从业人才,于1873年开始实行司法考试制度。

最初的司法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涵盖了国家法律、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领域。

在整个明治时代,司法考试一直是非常严格的选拔机制,只有通过该考试的人才可以成为合格的法律人士。

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司法考试的内容不断更新和完善,逐渐形成了现代化的考试体系。

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

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

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摘要】本文探讨了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的议题。

首先介绍了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历史与现状,然后分析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

接着提出了日本法科大学院的构想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对日本司法体制的影响。

最后讨论了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的意义,展望了未来发展,并总结了结语。

该研究旨在为日本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促进司法行政的发展和改革。

【关键词】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历史、现状、问题、方案、影响、意义、发展展望、日本司法体制、结语1. 引言1.1 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旨在对日本司法体制进行全面革新和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需求的变化。

通过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和优化考试评价机制,该构想旨在培养更符合现实需求的法律人才,并提高司法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重塑司法考试制度也是为了打破传统的功利性和理论性偏见,促进司法领域的革新和进步。

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的提出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认可,特别是在司法考试制度存在严重问题的前提下。

这一构想的实施将为日本司法体制带来积极的变革,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升。

通过改革司法考试制度,也将为更多有志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日本法律教育和司法体系的整体提升和进步。

2. 正文2.1 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历史与现状日本法科大学院是日本最具权威性的法律学习机构,其历史可以追溯至1872年的明治时代。

最初成立的法科大学院是以培养法官和检察官为主要目的,为日本司法界输送人才。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日本法科大学院也逐渐发展壮大。

今天的日本法科大学院不仅拥有完善的法学教育体系,还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法学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

在现代社会中,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地位日益重要,为日本法律体系的稳定运行和司法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日语试卷评语期末总结范文

日语试卷评语期末总结范文

日语试卷评语期末总结范文亲爱的同学们:首先,恭喜大家顺利完成了本学期的日语学习任务。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你们的日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为你们的努力和进步感到骄傲。

在这个期末总结里,我想针对本学期的学习情况给大家做一个全面的评价和分析。

首先是词汇与语法能力方面。

大多数同学在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和课后复习的过程中,词汇量和语法掌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

同学们已经学会了一些基本的日常用语和句型,并且能够在简单的对话中运用。

不过,还有一部分同学在词汇和语法的掌握上还有些欠缺,建议你们在假期里多进行相关的练习,提高自己的基本能力。

其次是阅读能力方面。

同学们通过本学期的阅读练习,已经能够读懂一些简单的文章和对话,并且能够理解其中的大意。

但是,在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提高,可以多利用课外阅读的机会,增加阅读量,拓宽阅读视野,提高阅读理解的能力。

再者是听力和口语能力。

同学们在日语听力和口语的训练上有了明显的进步。

在课堂上,大家勇于开口,积极参与各种口语练习,句子的表达流利了许多。

此外,你们在听力考试中的表现也不错,能够听懂简单的对话和文章,掌握了一些重要的听力技巧。

在口语和听力方面的提高需要继续下去,建议你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多进行听力练习和口语对话。

最后是写作能力。

同学们在写作上也有了明显的进步,能够用简单的句子进行一些基本的写作练习,词语的运用也更加准确。

不过,还有一些同学在表达上还有些困难,特别是句子的复杂程度和表达的准确性。

希望大家在假期里多进行写作练习,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学习日语需要持之以恒,没有捷径可走。

虽然在这个学期里你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学习的热情,专心致志地继续努力。

祝大家愉快的假期,再接再厉!敬上(600 字)。

日本高考:“考试地狱”变革

日本高考:“考试地狱”变革

日本高考:“考试地狱”变革作者:暂无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6年第12期方勇新改革侧重综合评价对于高考的改革,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14年发布了《关于迈向适应新时代的高中大学衔接的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大学入学者选拔的一体化改革》报告,提出改革日本现行高考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年后,日本文部科学大臣公布了《高中大学衔接改革实行方案》。

今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组织专家对高考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并于3月25日公布了最终报告。

报告对高考改革提出了意见,计划于2017年度公布相关方针,2019年度制定实施大纲。

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为了促进大学接收富有多样化背景的学生入学,实行对于申请者的能力、意愿、适应性等进行多方面综合评价的选拔改革。

改革后的高考将不再区分一般入学考试、推荐入学考试、大学“AO”考试(Admission Office),而统一实施新的学力评价考试,即高中基础学力考试和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

备大学根据其教育理念以及招生录取政策,根据学生学力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性的评价选拔方法。

新高考侧重测试学生的知识、技能、思考能力、判断能力、表现能力、主体性、多样性与合作性。

为了适应高考的新改革,日本计划对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进行改组,成立新的机构,负责新考试的实施与方法的研发。

同时,日本还将成立探讨新考试的专家会议,对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的教科型、科目型、综合型等具体框架,试题的积累方法、出题方法、记述式题目的导入方法、基于计算机测试方式的导入方法、成绩显示具体方法等进行探讨。

按改革方案,新高考的样本试题将于今年公布,2017年度初公布新考试的实施方针,2017年度进行高中基础学力考试的试测,2018年度进行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的试测,2018年初公布高中基础学力考试的实施大纲,2019年初公布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的实施大纲,2019年度开始实施高中基础学力考试,2020年度开始实施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

日本的司法考试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的司法考试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
( 一) 由专 门的机 构来 进行 司法 考试 的管 理
传 统 的司法 考试 由 日本法 务省 所属 的 司法考 试 管 理委 员会 来负 责宏 观管 理 。司法 考试 管理 委员 会
由三人组成 : 即法务省法务次官、 最高裁判所的事务
总长 、 以及 由律 师联合 会推 荐 、 并得 到法 务大 臣任命
出适合我 国国情的 司法考试之路 。 关键 词 :司法考试 ;法 学教育 ;改革 中图分类号 :D 9 0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6 7 2— 6 1 2 x ( 2 0 1 4 ) 0 0 3—0 1 0 8— 0 4
2 0 0 6年 , 日本 开 始 了 司 法 考 试 改 革 , 其 中 一 项 就 是 仿 照美 国的 L a w S c h o o l 模 式 设立 法 科 大 学 院 。 日本本 科毕 业 生如 果想 通 过 司法 考 试 , 首 先 必 须 通 过 考试 进入 日本 的法科 大 学 院学 习 , 毕 业 之 后 方 可 参 加 司法考 试 。这一 考试 模式 的改 革将 会使 得每 年 大约 3 0 0人 的通 过率 上涨 到 3 0 0 0人左 右 , 极大 的丰 富 了 日本 的司法 实务 界 。我 国 目前 的司法考 试制 度
本 的铃 木 贤 教 授 所 说 , “日本 大 学 本 科 阶 段 ( 四 年
试 考查 委员会 主 持 , 一般在每年 1 0月 的下 旬 开 始 ,
共 三天 。 主要涉 及 以下 五个 科 目: 宪法、 民法 、 刑法 、
民事诉 讼法 、 刑事 诉讼 法 。 … 日本 司法考 试 的考试 周期 比较 长 。从 第一 年年 末 开始 第一 次 司法考试 报 名工作 , 到 第二 年 1 1月份 公 布 面试成 绩 , 差 不 多要 1年多 的时 间 。

日本司法考试改革中的“质”“量”问题与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改革中的“质”“量”问题与启示

日本司法考试改革中的“质”“量”问题与启示王华胜【期刊名称】《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3(000)002【摘要】The“widecaliber”and“lowpassingrate”policyhaslongbeenpursuedbyJap aninthetradi-tionalbarexamination.ThispolicyaffectsnotonlythenumberofJapaneselawyer s,butalsothequalityofuniversitylaweducation,whichultimatelyreducesthequalityoflawyers.Undere normoussocialpressure, theJapanesegovernmenthastoreform.Thecoreideasofreformistoreplacethetr aditional“pointtype”of examinationwith“procedural-type”professionaleducationsystem,andtoraise passingrateofbarexamina-tioninordertoimprovethequantityandqualityofthelawyersintheshorttime.Th eJapanesereformof barexaminationprovidesagoodreferenceforChina.%日本传统的司法考试制度长期奉行“宽口径”与“低通过率”政策,它不仅影响到日本法曹的数量,而且对正常的大学法律教育产生一定的冲击,从而最终影响到法曹的质量。

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下,日本政府不得不进行改革,其思路是以“过程式”职业教育体系来取代传统的“单点”式的考试,加强法律职业教育,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以期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法曹的数量与质量。

日本的司法考试

日本的司法考试

日本的司法考试日本的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考试,这三个法律职业在日本被通称为法曹。

我国2002年三考合一,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当时参考的主要就是日本的司法考试制度。

在日本,司法考试合格以后,就成为“司法修习生”,经过司法研修后,然后才能成为法曹,也就是律师、法官或检察官。

现在的日本司法考试、并存有旧司法考试和新司法考试。

旧司法考试,就是日本战后开始的司法考试,已经有61年的历史。

今年司法考试合格的考生,就是第61期司法修习生。

这个旧司法考试制度将于2011年废止,并轨到新司法考试。

新司法考试制度是从去年开始实施的。

参加新司法考试,必须是法科大学院毕业生。

日本的法科大学院是为了实施新司法考试制度而于4年前开始设立的,日本的法科大学院参考的是美国的law school,类似于我们的法律硕士,属于硕士研究生,但不以研究为目的,而以准备司法考试、学习实务为主要内容。

法学本科毕业的,法科大学院学制为2年,非法学本科毕业的,学制是3年。

而施行至今的旧司法考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实行的,然后将在2011年废止,并轨到新司法考试。

旧司法考试,每年通过率设在1%-3%之间,大多数人都要花费多年时间进行备考。

在日本,司法考试是最难通过的国家考试。

正因为它的高难度和通过后的良好钱图,被称为现代的科举考试。

旧司法考试分两次考试,四个阶段。

第一次考试,属于基本内容的考试,内容非常广泛,主要为选择题和小论文。

没有国籍、年龄、学历资格等报考限制。

第一次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第二次考试。

第二次考试才是法律知识的考试,分选择、小论文、口述(面试)三个阶段。

第二次考试内容才是真正的司法考试备考阶段。

选择题的考试固定在每年的5月份的第二周的周日,也就是母亲日那天。

考试科目分别为宪法、民法和刑法,考试题型是单选题,为五选一,宪、民、刑分别20个、共计60题。

考试时间3个半小时。

选择题的考试正确率一般要求在70-80%以上,每年有变动,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接下来的小论文考试就没有资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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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稿 日 期 :2018-01-30 基金项目:国家教育考 试 科 研 规 划 2017 年 度 课 题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中 法 律 类 综 合 能 力 测 试 的 创 设 及 其 与 现 行 法 硕 联 考 的 衔 接 研 究 ”
(GJK2017044) 作者简介:戴一飞 (1982—),女,湖北武汉人,博士,教育部考试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测量与评价、法学教育研究。
DOI:10.14156/ki.rbwtyj.2018.02法改革中将法科大学院与新司法考试捆 绑在 一 起 的 做 法, 导 致 了 “堆 积 如 山 ”[1]的 问 题。 事实证明,法科大学院并未如制度设计之初那样, 彻底突破为通过司法考试而进行 “应试教育”的弊 害 。 [2] 相反,因司法考试通过率持续低迷,并未 达 到改革方案预期,导致法科大学院生源直降,迫使 明治大学及一些大学被迫关闭法科大学院,尚未关 闭的也在不断减少招生人数 , [3] 另一方面,因参 与 法科大学 院 入 学 考 试 的 学 生 数 量 骤 减, 为 维 持 考 试,考试组织方不得不将报名费大幅调高,日本文 部科学省的相关咨询机关,也开始讨论将法科大学
等问题,使得这种素质评价的探索遭遇瓶颈。日本的实践证明,此类考试招生制度的设计不仅仅是一个技
术问题,更是一个需要兼顾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与法学教育结构调整的顶层设计问题。
关键词:法科大学院;入学考试;司法考试;素质评价
中 图 分 类 号 :G53/57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编号:1004-2458 (2018)02-0069-07
2018 年 第 2 期
日本问题研究
Vol.32No.2
第 32 卷 (总 第 195 期 )
JapaneseResearch
Apr.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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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本已着手对非法学本科入学者试行法律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的测试,称之为 “共通到达度确认试验”(暂定名) 参 见 日 本 法 務 省.法 曹 養 成制度検討会議取りまとめ [EB/OL]. (2018-1-21)http://www.moj.go.jp/content/000112068.pdf.笔 者 在 交 稿 前 了 解 到,2018 年将不再组织日本法科大学院适性考试,之后是否恢复该项考试尚不确定。参见 「適 性 試 験 管 理 委 員 会: 法 科 大 学 院 全 国 統 一 適 性 試 験 に ついて (お知らせ)」.https://www.jlf.or.jp/jlsat/pdf/20171102_ oshirase.pdf. ②所谓 “法曹” 在日本一般指裁判官、检察官及辩护士,即法曹三者,对应中国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现实与困境: 日本法科入学考试的素质评价探索
戴一飞
(教育部考试中心 命题二处,北京 100084)
摘 要:日本希望通过设立法科大学院突破司法考试之弊端,实现专业法律人才建设的目标,目前已面临
失败的风险。与法科大学院制度相配套的入学考试,虽以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为制度蓝本进行素质评价,
借鉴先进教育测量理念,运用成熟教育测量技术,但因在制度移植过程中,出现与本土制度环境衔接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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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问题研究
2018 年 第 2 期
在设定与落实措施之间,却存在诸多不可调和的矛 盾。首先,法科大学院并非成为 “法曹”的唯一通 路。作为一种补偿措施,对于那些经济能力受限, 无力就读 法 科 大 学 院, 但 又 希 望 成 为 “法 曹 ” 的 人,日本设立了所谓 “预 备 试 验”, 考 试 内 容 以 专 业法律知识为主,通过者即可获得参加正式司法考 试的资格。这一考试的通过 率 一 般 不 超 过 4%,但 近年来参与预备考试的人数每年都超过 10000 人。 可以想见,这 一 替 代 通 路 对 于 法 科 大 学 院 的 影 响 。 [6] 其次,日 本 的 “法 曹” 就 业 范 围 非 常 有 限。 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创设初衷之一,是让更多人通过 司法考试,以满足社会对于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 质言之,此轮司法改革是以专业法律人才不足为重 要前提的。尽管,说这场改革是为了达到如美国那 样高的人均律师比例还过于武断,但效仿美国,提 高日本国民中律师占比,的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然而,这一考量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现实,即美国没 有所谓的相关专门职业。在日本,除律师外,还有 司法书士、行政书士、辩理士、税理士以及注册会 计师等专门职业,承担着相关法律实务。同时,日 本社会治安情况远好于美国,国民性格又倾向于息 讼,“毕业生就业观念保守”[7]导致法科大学院设 立 后,许多历 经 千 辛 万 苦 通 过 司 法 考 试 的 律 师 面 临 “失业”的窘境。第三, 法 科 大 学 院 的 多 元 化 培 养 目标存在内在矛盾属性。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制度原 型是美国的法学院教育,但与美国设立本科后法学 教育所不同, 日 本 的 很 多 大 学, 原 本 都 设 有 法 学 部,开展法学本科教育。作为一种折衷,日本法科 大学院设立后,为了确保法科大学院学生的多元化 背景,规定必须确保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法学专业 或者具有 实 务 经 验 的 学 生, 如 果 没 有 达 到 二 分 之 一,需要公布学生选拔的状况 。 [8] 但反过来说, 法 科大学院 不 仅 需 要 吸 收 非 法 律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入 学,而且还 招 收 法 律 本 科 毕 业 生。 事 实 上,2010 年以前,非法学本科考生录取比例的确高于法学本 科考生,2010 年 之 后 情 况 则 发 生 逆 转, 入 学 者 中 在职人员的比例逐年下降。这些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往往因学习时间有限,司法考试合格率低、进入法 律家队伍的机会较少。非法学本科教育背景者进入 法科大学 院 虽 有 助 于 培 养 具 有 多 元 知 识 结 构 的 法 官,但学生从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本科训练,可能 影响法律素养的有效获得 。 [9]
院入学考试从必考调整为选考,甚至干脆彻底废 止① 。应该说,造成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水土不服 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作为日本司法改革的实现手段 之一,与司 法 改 革 的 预 设 目 标 存 在 先 验 的 矛 盾 属 性,且无法与其他制度性安排实现兼容。
日本 《司法制度改 革 审 议 会 意 见 书》 中 提 出, 设置法 科 大 学 院, 旨 在 将 其 建 设 为 培 养 “法 曹 ”② 的专门学院,并为此专门出台了 《专业型研究生院 设置标准》[4],其制度设 计 的 核 心 在 于 通 过 大 学 专 业教育,培养 具 有 多 样 化 知 识 背 景、 丰 富 社 会 经 验、高超法律职业技能的法律职业人才。为此,从 2011年起,日本 建 立 了 法 科 大 学 院 教 育 与 法 律 职 业准入的制度衔接,将就读法科大学院并顺利毕 业,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前提条件 。 [5] 但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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