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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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6.25
•【字号】渝发改环〔2012〕770号
•【施行日期】2012.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2〕770号
区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市属企业集团:
为做好2013年我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3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区县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区域内项目分别由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有关市属企业集团加强申报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申报的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按要求完善手续后,由区县发展改革委统一上报。

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上报的项目组织审查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衔接当地有关部门、园区和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环资〔2012〕1335号)文件,特别注意今年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有关专题与往年的差异,对储备项目和新选项目都要认真把关,按要求做好项目的遴选、指导和审查工作,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三、此次项目申报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们高度重视,集中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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