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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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制度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结构,强化学校对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满足学校管理需要,根据学校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学校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首先,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校领导之间的管理权限授权,以及由校领导向各部门授权。
各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必须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管理活动。
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学校统一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遵照民主集中、XXX、科学治校三大原则进行学校
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各管理事务、“三重一大”事务决策权集中在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分级管理、分级授权原则,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对各业务部门进行基本授权、确定分级授权标准等。
根据教育局相关干部管理规定、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学校校长因公(私)外出离岗期间,其行政事务管理权限可授权予
一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授权文件需盖学校公章后报备教育局办公室,授权时限从外出离岗开始至回岗上班结束。
学校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
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对该部门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学校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转授权。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需要,如因公外出等情况,可对在校在岗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特别授权。
授权基本形式包括基本授权、部门特别授权和专项事务授权。
基本授权由学校领导班子代表学校发布各部门工作职责,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部门特别授权由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议定,学校办公室发布通知,被授权人为特定部门负责人。
专项事务授权由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议定,被授权人为特定人员。
学校基本授权的范围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学校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学校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学校办公室制订明确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作为对该部门基本授权依据。
人事授权具体内容包括部门人员管理制度制订、部门人员考评、奖惩、人事任免推荐权、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建议权。
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