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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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9.27
•【字号】津国土房保[2010]372号
•【施行日期】2010.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有关问
题的通知
(津国土房保〔2010〕372号)
市内六区房管局:
为加快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解决拆迁中生活、住房“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使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尽早入住廉租住房,现就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与拆迁住房的产权人(承租人)不一致问题
(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长期居住的公有住房承租人为父母或子女的,因历史原因,形成承租人与申请人不一致,只要承租人同意全额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可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长期居住的私有住房产权人为父母或子女,但考虑到申请人与产权人长期居住的事实,只要产权人同意全额缴交拆迁补偿安置费,可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三)以上两种情况的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除执行《天津市廉租
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08〕38号)和《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操作规定》(津国土房改〔2008〕290号)的规定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经公证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及配偶的声明书(声明书样本见附件1、2);
2、街道办事处出具申请人与父母或子女长期共同居住及其关系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3);
由申请人持公证书和街道办事处证明,向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二、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认定
拆迁补偿安置费全额指被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安置补贴金额)、按房屋面积确定的搬迁奖励费、对违章建筑的安置补助费和各种困难补助费总和。

申请人全额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复核工作由各区房委办负责,被拆迁房屋所在区拆迁办协调有关拆迁单位进行确认。

三、关于跨区、跨街申请问题
拆迁住房与户籍地址跨区、跨街的“双困”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首先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会同房管部门核实其低保资格和住房情况,并出具有关情况证明(样本见附件4)后,然后“双困”家庭到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拆迁房屋所在区负担配租廉租住房的补贴资金。

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选房规则
(一)摇号规则
1、摇号前,区房管局(区房委办)应向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书面送达《廉租住房配租摇号通知书》(见附件5)。

2、所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应参加摇号活动,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摇号通知书、本人身份
证(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摇号活动。

3、摇号采用摇号机选号,按摇出姓名、身份证号的先后确定申请人选房顺序。

摇号分组进行,残疾人家庭(指有肢体残疾一、二级或视力残疾一、二级人员的家庭)单独摇号。

(1)分组方式:
残疾人家庭(指有肢体残疾一、二级或视力残疾一、二级人员的家庭)分为:A组(独单)、B组(偏单);其他配租家庭分为:C组(独单)、D组(偏单)。

(2)摇号顺序:按照A、B、C、D分组顺序依次进行。

(3)摇号方式:采取在现场由选定的代表上台启动摇号机,随机摇号,每次摇号确定一名配租申请人选房顺序号。

(4)摇号所需软件由市住保办统一制作,摇号所需相关设备由各区自行解决。

4、摇号的场地各区可根据参加摇号的人数多少自行确定,必须确保安全。

5、摇号全过程应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证人员应现场确认摇号结果并出具公证文书。

摇号可邀请区、街有关部门领导出席。

6、参加摇号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数据应提前分组输入计算机,录入完毕后,由公证人员对摇号机进行签封,在摇号现场由公证人员现场公开启封。

7、摇号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并公证,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8、摇号结果公布后,工作人员应当场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确认排序结果,并开具《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见附件6),作为申请人选房的凭证。

(二)选房规则
1、实物配租申请人持《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选房。

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申请人不能亲自选房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选,被委托人应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参加选房。

2、选房
(1)A组(残疾人家庭独单组)选房之后,C组(其他配租家庭独单组)再选房;
(2)B组(残疾人家庭偏单组)选房之后,D组(其他配租家庭偏单组)再选房;
(3)A、B组与C、D组可同时进行选房。

3、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规定申请人选房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或未选定房屋的申请人,其选房顺序排至本组最后,依次类推。

对超过选房规定时间5日内仍未参加选房或未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

4、实物配租申请人房屋选定后不得更改,由工作人员将选房结果记录在《区廉租住房选房登记表》(见附件7)上,同时出具由区房委办加盖公章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缴存通知书》(见附件8)。

五、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15年9月30日废止。

原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关于配租廉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房改〔2004〕341号)和《关于做好廉租住房配租摇号、选房、缴款、入住工作的通知》(津房改〔2004〕4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声明书
2.声明书
3.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与承租人(产权人)居住及身份关系证明(样本)
4.跨区、跨街“双困”家庭住房情况及低保资格证明(样本)
5.廉租住房配租摇号通知书
6.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
7.区廉租住房选房登记表
8.拆迁补偿安置费缴存通知书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1
声明书
声明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我们是夫妻关系,(承租人或产权人姓名)是坐落在天津市区(地址)房屋的承租人/所有权人,该房屋已/将拆除。

现声明如下:我们同意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姓名)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并自愿将上述房屋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安置费全额赠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姓名),用于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同时,缴存到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并遵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有关规定。

我们对上述声明的内容无任何异议,保证不反悔,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附件2
声明书
声明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我是坐落在天津市区_(地址)房屋的承租人/所有权
人,该房屋已/将拆除。

现声明如下:
我同意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姓名)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并自愿将上述房屋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安置费全额赠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姓名),用于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同时,缴存到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并遵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有关规定。

我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保证不反悔,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附件3
编号:
证明存根
兹证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与(承租人或产权人)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在(写明地址全称)。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街道办事处(章)
年月日
-----------------------------------------------------------------------------------------------------------------------------
编号:
证明
区房委办:
兹证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与(承租人或产权人)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在(写明地址全称)。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街道办事处(章)
年月日
注:出具证明时划掉(承租人或产权人)其中一项。

附件4
编号:
证明存根
兹证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系我街(《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人,领取证上的家庭地址
为,其(承租人或产权人)为,系申请人
的,住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现该处住房(未拆迁或已拆迁)。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街道办事处(章)
年月日
-------------------------------------------------------
编号:
证明
区街道办事处:
兹证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系我街(《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人,领取证上的家庭地址
为,其(承租人或产权人)为,系申请人的,住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现该处住房(未拆迁或已拆迁)。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街道办事处(章)
年月日
注:出具证明时在()中的内容选择一项,其余划掉。

附件5
编号:□□□□□□
廉租住房配租摇号通知书存根
同志:
请于年月日时,携带此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地址)
参加廉租住房摇号仪式。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编号:□□□□□□
廉租住房配租摇号通知书
同志:
请于年月日时,携带此通知、本人身份证,到(地址)
参加廉租住房摇号仪式。

申请人不能到场参加摇号仪式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除持上述证件外,还应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

每个申请人家庭只限参加2人。

注:符合残疾等级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在摇号前3日内,将残疾证和区残联开具的残疾等级证明送交区房委办。

区房委办联系电话: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注:编号由各区自行编排。

附件6
编号:□□□□□□
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存根
同志:(身份证号:、顺序号组号)
请持此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

您的选房时间是: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其选房顺序号延至本组最后号码末尾,依次类推。

超过选房规定时间5日内仍未参加选房或未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编号:□□□□□□
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
同志:(身份证号:、顺序号组号)
请持此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

您的选房时间是: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其选房顺序号延至本组最
后号码末尾,依次类推。

超过选房规定时间5日内仍未参加选房或未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注:编号由各区自行编排。

附件7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附件8
编号:□□□□□□□□
拆迁补偿安置费缴存通知书存根
同志(身份证):
您已选择廉租住房地址(小区-楼-门-单元号)
,请您持此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小写)
元缴存到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逾期不能缴齐拆迁补偿安置费,则不能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编号:□□□□□□□□
拆迁补偿安置费缴存通知书
同志(身份证):
您已选择廉租住房(小区-楼-门-单元号)
,请您持此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大写)元(¥:元)缴存到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逾期不能缴齐拆迁补偿安置费,则不能办理入住手续。

区房委办地址:联系电话: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注:编号按申请人的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的登记编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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