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和推进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和推进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布部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和推进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年)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及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基层工作是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基础,是供销合作社推动“三农”工作、服务现代农业、参与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体现。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新时期加强和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2013〕1号文件和全国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3〕42号)文件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将密切与农民
的组织与利益联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经营创新,全面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着力构建县、乡、村组织体系健全、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完备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从2014年起,用两年时间构建起县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乡有基层社、联合社和农合联乡镇分会,村有便民服务网点、农民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县有综合服务中心,乡有社区服务中心、庄稼医院,村有综合服务社、经营技术能手的基层服务体系;县有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有供销社中心超市、资金互助社,村有供销社超市、连锁便民店的基层经营体系。

到2015年末,县级供销社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增加到500亿元以上,80%以上的县级供销社成立联合社和农合联;基层社及其服务组织在乡镇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社发展到1900家以上,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发展到1500家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120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0000家以上,供销社超市发展到10000家以上,庄稼医院发展到1500家以上,经营网络在乡村实现全覆盖。

“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率达到100%。

二、全面推进五项重点工作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工程。

一是加强县级社组织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探索实行农民成员进入县级供销社领导班子,进一步密切供销社与农民的组织联系。

以县级社为主导,广泛吸纳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共同组建农合联和行业协会。

以县级社为依托,积极推
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加快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二是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和当代农民需求,依托县(市、区)、乡镇供销社和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县(市、区)及乡镇领办、创办、合办各类生产、经营、运输、住宅、消费、资金互助等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到2014年末全省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