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自查整改报告(参照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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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房屋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自查整改报告(参照格式)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项目进度:
自查日期:2023年月日
自查整改责任人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盖章)
(备注:按许可证填报,格式供参考,各单位可另行补充)
一、项目概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情况
自查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一)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二)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情况(需包含整改前后照片)
(三)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见台账(附件1)
三、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完成“五带头”工作自查整改情况
(一)自查发现问题情况
1.每月至少1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自查发现问题:
2.健全全员责任制;制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
工作清单;设置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强化第三方技术指导。
自查发现问题:
3.组织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至少1次全员警示教育,至少1次排查关键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4.组织外包外租排查整治,至少1次排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5.至少组织2次事故救援预案演练)。
自查发现问题:
(二)自查发现问题闭环整改情况(需包含整改前后照片)
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
(一)自查发现问题情况
1.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开展专项方案编制、论证、方案变更、
审核、交底、验收工作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12要点、起重机械使用安全10要点、基坑工程施工安全10要点、脚手架施工安全10要点、模板支架施工安全10要点落实情况(《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
自查发现问题:
3.落实有限空间(地下消防水池)“两把锁”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要求情况,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4.高处作业严整行动开展情况,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及“六不施工”要求情况,“五临边”及“四洞口”防护情况,高处作业审批情况,落实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意识等“四安”关键环节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5.责任落实方面。
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牵头参建
各方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情况;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员日志制度,以及安全员规范履职等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6.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开展全员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等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监督危大工程关键节点施工,以及危大工程方案变更审查,市政隧道工程“超前预控、全过程动态管理”,动火作业审批、作业过程监督及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7.安全隐患治理方面。
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重点,从严检查施工企业执行危大工程、市政隧道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落实施工、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及制定对应事故预防控制措施,隐患整改销号等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8.应急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开展演练及全员应急培训等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
9.其他
自查发现问题:
(二)自查发现问题闭环整改情况(需包含整改前后照片)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