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学案:专题5 3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学习目标] 1.了解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2.结合事例,解析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培养学生平等、公平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
一、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1.含义: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主要体现
(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1.含义: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4)婚姻法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
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判断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女主人公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殴打的遭遇在现实生活中仍不时上演。
(1)违背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
()
(2)违背了“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
()
(3)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
(4) 可能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但不违反法律。
()
【答案】(1)√(2)√(3)√(4)×
2.【思考】甲于2016年1月与乙结婚,甲于3月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买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
2016年8月两人因关系不和离婚。
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如何处理呢?
【答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先思考再核对答案1.教材P77探究问题
【提示】赞成观点一。
《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2.教材P78探究问题
【提示】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房子应归龚某个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稿酬2万元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平等分配。
预习完成后,请把你认为难以解决的问题记录在下面的表格中
学生分组探究夫妻约定财产制
第1步‖背景——鲜活材料,审清细节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业”,需要用心呵护与经营,婚前婚后财产协议好比是“企业合资”。
婚姻是两个人的爱情和两个人的财产的风险投资,而婚前婚后财产协议就好比是一份“保险合同”。
对财产纠纷做出最有效的预防,其目的不是真想用它,而是希望婚姻能在“情感和责任”中“健康长寿”。
第2步‖探究——分层设问,破解疑难
1.夫妻财产包括哪几种形式?
【答案】夫妻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
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答案】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它有什么好处?
【答案】①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②当爱情还在的时候,夫妻财产协议就当它是一个爱情的见证者;当爱不在了,有了夫妻财产协议的制约,至少也能够为双方利益带来一定的保证。
爱情、婚姻不在,利益在,也未尝不是一种不幸中的大幸。
第3步‖结论——自我总结,素能培养
正确认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
(1)约定的主体。
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作出约定。
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适用代理制度。
(2)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夫妻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作出约定,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可以撤销。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且不得超越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范围。
不得规避养老育幼等法律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是无效的。
(4)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能够采用公证形式是最好的。
经过公证的协议使夫妻约定财产制易于操作,能够有效减少纠纷,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第4步‖巧练——习题印证,落实强化
1.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张某分得住房一套。
张某所得属夫妻约定财产。
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②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③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④约定财产导致了涉外婚姻的增多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②③④
【解析】①②③都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正确说法,故选A项。
④说法错误,约定财产与涉外婚姻没有必然的联系。
【答案】 A
2.甲、乙为夫妻,2018年3月甲、乙离婚,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生活困难,甲能否要求乙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多分得财产()
A.能,乙应给予适当帮助
B.不能,甲、乙离婚,财产各分一半
C.不能,致残是甲不小心,应自负其责
D.不能,甲提出生活扶助标准无法律依据
【解析】依《婚姻法》,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他方应予以必要帮助,
故本题中乙应给予甲帮助,故选A项。
【答案】 A
2016年小平嫁给同镇年龄相仿的男青年王刚。
婚后第二年,她在当地一家医院生下一名健康的女婴,自己却因大出血被医院切除了子宫,永远地失去了生育能力。
由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处置不当,经过协商,医院同意向小平支付10万元的赔偿款。
随后丈夫王刚瞒着小平从医院取走了这笔钱,在领取了赔偿款之后,王刚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处理,为此夫妻多次发生争执而分居,事后小平多次向丈夫索要这笔赔偿款,均遭到拒绝。
2016年11月,小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要求王刚全额退还赔偿款。
王刚却认为,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最后法院判决王刚全额退还小平的医疗赔偿款。
——[先对接知识]—————————————
1.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的核心是()
A.婚姻自由
B.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
C.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D.夫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解析】《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答案】 C
2.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①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②双方或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且未规定只归一方所有③双方或一方的工资收入④约定归属的财产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③④D.①②③④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夫妻共同财产知识的掌握。
④属于约定财产,其归属要看约定,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答案】 A
3.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B.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C.夫妻约定财产制适应当前社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D.有夫妻约定财产制就不能适应法定财产制
【解析】夫妻可以约定全部或部分财产归个人所有或共同所有,故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可以同时并存。
【答案】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