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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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领导负责制:学校领导对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
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分类管理:按照安全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对安全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3. 完整性:安全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4. 保密性:涉及学校、师生个人隐私的安全档案,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 可持续性:安全档案管理应适应学校发展和安全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
三、管理职责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档案分类及内容
1. 安全制度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计划等。
2. 安全检查类: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
3. 安全培训类: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4. 安全设施类: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设备等的使用和维护记录。
5. 事故处理类:事故报告、调查报告、处理决定、赔偿协议等。
6. 其他:与学校安全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档案管理要求
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安全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及内容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3. 档案保管:安全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并定期检查、维护。
4.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查阅、复制。
5.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监督检查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自查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学校安全办公室对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
促整改。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