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工会在劳资谈判中的地位和作用(讲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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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代表应当由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可以连选连任。
3、职工代表人数
• 职工人数不足2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 人数不得少于30人;
• 200人至1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为40 人至100人;
• 1000人至5000的,职工代表人数为100 人至300人;
• 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 300人
2、协商会议的召开
•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 宣布协商议程和会议纪律; • 一方提出的内容和要求,另一方作出回应; • 协商双方就协商初步方案发表各自意见,
开展充分讨论;
• 达成一致意见的,共同或一方起草工资集 体合同草案。
3、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讨论通 过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工资集体合同 草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当有三 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工资 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 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的,方获通过。
• 设立工会筹备机构的单位,自筹备机构设 立之日起,按照全体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 百分之二向市总工会拨缴建会筹备金;基 层工会委员会建立后,由市总工会按照规 定比例返拨给该用人单位的工会委员会。
(三)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 规章制度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 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制定、修改 或者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全体职工讨论;
3、工会工作人员
• 工会成员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和经 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等
•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同类职务人 员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近亲属,不得 担任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和经费 审查委员会成员。
• 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 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 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 劳动合同的。
1、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 ●企业和职工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向工会提出工资集体协
商要求的,工会应当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协 商代表,并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当向另一方提出 协商意向书。 ●收到工资集体协商意向书的一方,应当在 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2、集体协商代表的推选
4、工资集体合同的订立
•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协商双方首席 代表签字。
5、工资集体合同审查
• 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 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企业方将工资集 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报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 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合同审查, 并将《工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 方协商代表。意见书应当加盖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 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经职工讨论过的规章 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由工会与单位平等协 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 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 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四)如何履行规章制度制定 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 民主程序要求: 第一步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步将规章制度草案交全体职工或职工代
•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不少于三人, 各设首席代表一名。
•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代表由工会选 派。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职 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集体协商代表的推选
•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本企业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空缺的,由工会其他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 主推举产生。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职工协商代表代理
表大会讨论 ; 第三步由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确定为免日后发生争议,单位要有证据意识 , 要有会议记录,并让参会者签字 。
公示程序要求
• 方式一,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让劳动者签 收;
• 方式二,组织劳动者培训学习,让劳动者签 字;
• 方式三,签订劳动合同时,让劳动者阅读规 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职代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 在规章制度制定、工资集体协 商和劳资谈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闭手机
心态归零
遵守时间
课堂 要求
积极参与
不要大声喧哗
注意环境卫生
课间要求
保持礼仪
课后要求
注意安全
目录
• 《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简读
• 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的 地位和作用
•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在工 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
6、工资集体合同合同生效
工资集体合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 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 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7、工资集体合同合同公布
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应当由企业方 于5日内以厂务公开形式,向全体职工 公布。
8、合同变更或解除
• 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一致; • 企业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
• 具备设立工会条件的单位自设立或者登记 之日起六个月内建立工会。会员或者职工 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会筹建工作, 设立筹备机构,发展会员。筹备机构由上 级工会批准设立。
• 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会员、职工和上级工会 依法建立工会,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 场地和其他条件。用人单位、其他组织和 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 法律法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 表大会条例》和《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前已详述
(二)企业是否必须建立工会?如 何组建工会?
• 工会性质和职责: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 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 工会组织:基层工会委员会;村、乡镇、 街道工会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总工 会;行业(产业)工会或工会联合法;中 华全国总工会。
4、工会任期及会议制度
• 基层工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 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 期五年。
•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 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国、省、自治 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代表大会,每 五年举行一次。
5、工会经费
4、不同层次职工代表的比例
• 生产一线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 • 中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 • 女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与企业女职工所占全
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相适应。
5、职工代表的权利
•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
主管理活动; • 参会期间,享受正常…出… 勤待遇;
• 方式四,在单位公告栏公告、或单位网站公 示、或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劳动者阅读,并让
三、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 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
• 职代会的地位和作用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讨论通过;
• 工会的地位和作用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工方代表 由工会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 面委托的本方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3、法起草 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工资集体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经双方同 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下次协商的时 间、地点、内容。中止协商期限一般不超 过六十日
• 协商代表的地位和作用 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代表被代表方的利益,享有 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1、协商前的准备工
• 熟悉法律; • 了解情况和资料,收集双方意见; • 拟定协商议题; • 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 确定协商记录员; • 企业方还应当为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条件
和所需的信息资料。
•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或者职 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11、事项通过及处理
•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表决的事项经 应到会职工或者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始 得通过。
•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 案需要修改时,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 会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二)工资集体协商
4、争议的协调与处理
• 企业与职工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积极协 商解决。
• 双方无法进行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 致意见的,或者达成一致意见不履行的, 地方总工会应当及时介入,指导协调。
• 企业和职工任何一方也可以申请当地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介入协调。 组成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进行协调。
5、过激行为处理
• 工会会员: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
1、建立工会的条件
• 用人单位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 层工会委员会;
• 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也 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 工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 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 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 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 总额的2%拨缴经费。
• 未成立工会的单位,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 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 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 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规定
• 建立工会的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依法 按照全体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 缴当月经费。
……
6、职工代表的义务
•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管 理秩序;
• 代表职工利益,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
要求;
……
• 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 大会交付的任务;
……
7、职工代表的撤换
• 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由原选区职工全 体会议予以撤换。
• 撤换职工代表应当经过原选区职工全体会 议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并经应到会职工 过半数同意始得通过。
• 劳资谈判技巧
一、《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简读
•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民主管理委员会 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建立
• 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
• 发生停工、怠工事件的; • 采取暴力、胁迫、阻碍或者封锁企业的出
入通道等手段的; • 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的; • 其他导致协商无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部门应 当及时进行协调,并报当地人民政府。
二、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规章制 度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职工代表选举的 法律规定
8、代表资格的终止
• 职工代表与企业解除、中止或者终止劳动 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9、职工代表的补选
• 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由原选举单位按规 定补选。
10、大会任期及会议召开
•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 •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经企业、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 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 大会制度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 选举和撤换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选举和撤换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 • 讨论企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草案或者重大事项方案 ;
……
2、职工代表的选举
• 选举职工代表可以分选区进行,应当有本 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 获得应到会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始得当选。
深圳特别规定
• 单位有会员10人以上或者有职工25人以上 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
• 会员不足10人的,可与本地区或者本行业 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基层工会。
• 有女职工25人以上或者有女会员10人以上 的,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3人 以上不足25人且女会员不足10人的,设立 女职工委员。
2、工会组建程序
3、职工代表人数
• 职工人数不足2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 人数不得少于30人;
• 200人至1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为40 人至100人;
• 1000人至5000的,职工代表人数为100 人至300人;
• 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 300人
2、协商会议的召开
•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 宣布协商议程和会议纪律; • 一方提出的内容和要求,另一方作出回应; • 协商双方就协商初步方案发表各自意见,
开展充分讨论;
• 达成一致意见的,共同或一方起草工资集 体合同草案。
3、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讨论通 过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工资集体合同 草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当有三 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工资 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 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的,方获通过。
• 设立工会筹备机构的单位,自筹备机构设 立之日起,按照全体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 百分之二向市总工会拨缴建会筹备金;基 层工会委员会建立后,由市总工会按照规 定比例返拨给该用人单位的工会委员会。
(三)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 规章制度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 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制定、修改 或者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全体职工讨论;
3、工会工作人员
• 工会成员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和经 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等
•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同类职务人 员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近亲属,不得 担任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和经费 审查委员会成员。
• 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 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 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 劳动合同的。
1、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 ●企业和职工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向工会提出工资集体协
商要求的,工会应当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协 商代表,并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当向另一方提出 协商意向书。 ●收到工资集体协商意向书的一方,应当在 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2、集体协商代表的推选
4、工资集体合同的订立
•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协商双方首席 代表签字。
5、工资集体合同审查
• 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 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企业方将工资集 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报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 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合同审查, 并将《工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 方协商代表。意见书应当加盖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 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经职工讨论过的规章 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由工会与单位平等协 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 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 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四)如何履行规章制度制定 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 民主程序要求: 第一步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步将规章制度草案交全体职工或职工代
•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不少于三人, 各设首席代表一名。
•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代表由工会选 派。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职 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集体协商代表的推选
•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本企业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空缺的,由工会其他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 主推举产生。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职工协商代表代理
表大会讨论 ; 第三步由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确定为免日后发生争议,单位要有证据意识 , 要有会议记录,并让参会者签字 。
公示程序要求
• 方式一,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让劳动者签 收;
• 方式二,组织劳动者培训学习,让劳动者签 字;
• 方式三,签订劳动合同时,让劳动者阅读规 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职代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 在规章制度制定、工资集体协 商和劳资谈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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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态归零
遵守时间
课堂 要求
积极参与
不要大声喧哗
注意环境卫生
课间要求
保持礼仪
课后要求
注意安全
目录
• 《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简读
• 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的 地位和作用
•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在工 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
6、工资集体合同合同生效
工资集体合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 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 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7、工资集体合同合同公布
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应当由企业方 于5日内以厂务公开形式,向全体职工 公布。
8、合同变更或解除
• 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一致; • 企业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
• 具备设立工会条件的单位自设立或者登记 之日起六个月内建立工会。会员或者职工 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会筹建工作, 设立筹备机构,发展会员。筹备机构由上 级工会批准设立。
• 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会员、职工和上级工会 依法建立工会,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 场地和其他条件。用人单位、其他组织和 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 法律法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 表大会条例》和《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前已详述
(二)企业是否必须建立工会?如 何组建工会?
• 工会性质和职责: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 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 工会组织:基层工会委员会;村、乡镇、 街道工会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总工 会;行业(产业)工会或工会联合法;中 华全国总工会。
4、工会任期及会议制度
• 基层工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 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 期五年。
•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 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国、省、自治 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代表大会,每 五年举行一次。
5、工会经费
4、不同层次职工代表的比例
• 生产一线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 • 中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 • 女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与企业女职工所占全
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相适应。
5、职工代表的权利
•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
主管理活动; • 参会期间,享受正常…出… 勤待遇;
• 方式四,在单位公告栏公告、或单位网站公 示、或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劳动者阅读,并让
三、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集体协商代表 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
• 职代会的地位和作用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讨论通过;
• 工会的地位和作用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工方代表 由工会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 面委托的本方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3、法起草 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工资集体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经双方同 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下次协商的时 间、地点、内容。中止协商期限一般不超 过六十日
• 协商代表的地位和作用 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代表被代表方的利益,享有 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1、协商前的准备工
• 熟悉法律; • 了解情况和资料,收集双方意见; • 拟定协商议题; • 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 确定协商记录员; • 企业方还应当为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条件
和所需的信息资料。
•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或者职 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11、事项通过及处理
•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表决的事项经 应到会职工或者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始 得通过。
•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 案需要修改时,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 会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二)工资集体协商
4、争议的协调与处理
• 企业与职工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积极协 商解决。
• 双方无法进行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 致意见的,或者达成一致意见不履行的, 地方总工会应当及时介入,指导协调。
• 企业和职工任何一方也可以申请当地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介入协调。 组成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进行协调。
5、过激行为处理
• 工会会员: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
1、建立工会的条件
• 用人单位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 层工会委员会;
• 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也 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 工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 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 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 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 总额的2%拨缴经费。
• 未成立工会的单位,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 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 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 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规定
• 建立工会的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依法 按照全体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 缴当月经费。
……
6、职工代表的义务
•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管 理秩序;
• 代表职工利益,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
要求;
……
• 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 大会交付的任务;
……
7、职工代表的撤换
• 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由原选区职工全 体会议予以撤换。
• 撤换职工代表应当经过原选区职工全体会 议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并经应到会职工 过半数同意始得通过。
• 劳资谈判技巧
一、《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简读
•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民主管理委员会 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建立
• 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
• 发生停工、怠工事件的; • 采取暴力、胁迫、阻碍或者封锁企业的出
入通道等手段的; • 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的; • 其他导致协商无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部门应 当及时进行协调,并报当地人民政府。
二、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在规章制 度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职工代表选举的 法律规定
8、代表资格的终止
• 职工代表与企业解除、中止或者终止劳动 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9、职工代表的补选
• 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由原选举单位按规 定补选。
10、大会任期及会议召开
•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 •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经企业、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 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 大会制度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 选举和撤换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选举和撤换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 • 讨论企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草案或者重大事项方案 ;
……
2、职工代表的选举
• 选举职工代表可以分选区进行,应当有本 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 获得应到会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始得当选。
深圳特别规定
• 单位有会员10人以上或者有职工25人以上 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
• 会员不足10人的,可与本地区或者本行业 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基层工会。
• 有女职工25人以上或者有女会员10人以上 的,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3人 以上不足25人且女会员不足10人的,设立 女职工委员。
2、工会组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