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
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
•【公布日期】2008.04.30
•【字号】渝人办[2008]35号
•【施行日期】2008.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
资助经费的通知
(渝人办〔2008〕35号)
在渝重点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专司函〔2008〕15号)的要求,现将重庆市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按有关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
学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排我市申报项目不超过20个。
为支持和鼓励来渝的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我市主要从企业、经济和科技园区、科研机构、高校等申报项目。
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4个,其它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高水平、有影响,好中选优,把符合申报要求的科研项目推荐出来。
(二)填写申报表要字迹端正、清晰,内容翔实,申报项目须有同行专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抓紧组织申报工作,请于2008年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过期将不再受理。
(四)《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申请表可复印,或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
请按照A4纸张格式填表并附电子件同时上报。
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邮编:401147
联系人:宋小平
电话:86868883
附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略)
重庆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