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场社企分离的实践意义-江苏省南通农场社企分离改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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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经济管理 (2018/1)
Farm Economic Management
【作者简介】冯德龙(1966—),男,高级经济师,硕士,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国有农场社企分离的实践意义
冯德龙(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摘要】 从中央到地方的农垦改革文件,都重点强调“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
南通农场作为江苏农垦18家农场中第一个完成社企分离的单位,江苏省南通农场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改革,沉淀了宝贵的经验。
本文从社企分离的形成过程、社企分离存在的问题及社企分离的成效和意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 南通农场;社企分离;地方政府
—江苏省南通农场社企分离改革总结
江苏省南通农场建于1958年,经过几代人拦江围垦造田,面积从1.6万亩逐步发展到近8万亩,建场初期职工256人,1964~1974年,农场先后接收安置了来自南京、徐州、苏州等地插场知识青年3000余人,全场人口最多时达20794人。
南通农场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社会负担沉重的国营农场。
一、社企分离的形成过程
南通农场由于临近南通开发区,并且拥有10多公里江岸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南通市开始征用南通农场的土地,用于建造汽渡、油罐仓库、化工厂、道路等。
2001年3月,江苏省政府下发文件,将原通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南通农场划入南通市人民政府富民港办事处行政区划(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范围内,农场的土地被南通开发区征用进程不断加快。
2001年8月,农场将中小学移交开发区。
2008年,苏通大桥建成通车后,南通农场地理优势凸显。
2009年,江苏省沿海开发和跨江联动开发的重点项目苏通科技产业园(该项目占地50平方公里,其中占用农场土地35平方公里)开始建设,拉开了农场社企分离的序幕。
2009~2011年,江苏农垦与南通市政府、苏通科技产业园签定了土地征用合
作协议,协议中明确逐步将社会职能从农场分离,具体内容包括。
1.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由南通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和南通农场成立社区联合管理委员会,对农场区域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实施联合管理,社区管理费用由三方按占地面积比例分摊。
社区联合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南通农场原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开发区和园区派任,组成领导班子,负责日常工作。
社区联合管理委员会为过渡性机构,在南通农场将约定土地使用权全部移交时,南通农场社区社会事务同时全部移交开发区管委会属地管理。
2.移交社区及社会性单位
2012年6月,南通农场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园区的同时,将社区联合管理委员会和农场所属自来水厂、幼儿园、水利站、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社会事务单位一并移交(含各单位实际占用的各类房屋资产及土地),移交单位登记在册的人员由园区管理,农场所属农业管理区的管理人员由园区予以适当安排。
3.失地职工管理
园区收回全部土地后,地方政府每征地、租地
5~8亩地就带走一名职工,由地方政府按照南通市
经济研究
区最低工资65%的标准发放生活费,配套“五险一金”,为便于管理,失地职工劳动合同不变更,继续保留在南通农场,但是农场只负责代缴失地职工养老保险、办理失地农工退休手续。
退休人员每人一次性由农场缴纳800元社会管理费给开发区社会保障局,从而退休职工进入属地社区管理。
2013年4月,为进一步整合农场企业内部资源,深化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场的企业定位,江苏农垦对农场所属企业进行整体改制。
根据江苏农垦集团的统一部署,南通农场将江苏农垦南通农工商联合公司作为公司改造的母体,将农场二三产业经营性资产转入该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新注册成立新公司,即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新公司成立的同时,南通农场的牌子继续保留,用于为失地职工保留劳动关系,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2013年11月,苏垦南通公司正式挂牌运营,整体上实现了社企分离,掀开了南通农场发展史上新的一页。
二、社企分离存在的问题
南通农场社企分离具有外源性的特点,伴随着地方政府开发征地进程而推进,加之社企分离时间较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使得农场在很多方面不能未雨绸缪,社企分离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企分离不彻底,衍生出许多社会矛盾
一是农场失地职工长期以来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对农场有很深的情结,形成了有事情找农场的思维定式。
二是社区管理人员,认为是农场把他们推给地方,但是地方又迟迟未给他们合理的编制,因而心有不满。
三是地方政府提供给社区的经费较少,社区的管理、投入、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受到限制,很多投
入还需要农场出资。
2.公司在地方政府的话语权明显削弱
随着土地被大面积征用,苏垦南通公司在手的“筹码”越来越少,与地方政府社会职能领域的交流
明显减少,一旦公司有求于地方政府时(如寻求项
目开发政策支持),往往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3.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发展后劲不足
如今的苏垦南通公司本部的收入来源大部分
为地方政府支付的土地租金和借款利息。
虽然公司
下属企业有11家,但是重点管理的控股企业只有2家,还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4.国企机制在完全市场竞争中水土不服
几十年的国有农场的发展历史,使得农场干部
适应了过去“半行政化”的管理模式。
如今苏垦南通
公司行舟入海,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但是国企机
制不够灵活,如管理人员的经营能力、竞争意识不足,近几年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很多业务
大幅萎缩。
三、社企分离的主要成效
社企分离是南通农场在新的历史时期所选择
的发展必由之路,是在不断优化的区位优势环境下,实现农垦和地方深层次融合,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实现多赢的现实选择。
南通农场的社企分离成
效显著。
1.减轻历史包袱,实现瘦身强体
农场从过去的占地50平方公里到目前的6平方
公里左右,管辖的人口从过去的近2万人到目前的145人,更有利于集中精力、一心一意谋发展。
过去
农场每年要承担大约2000万元的社会管理费用,如
今甩掉包袱,公司纯经营性资产达6亿元,年创利能
力在3000~5000万元。
2.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地方政府通过征地、租地,获得了大量土地使
用权,为地方经济建设拓展了空间,活跃了地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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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以苏通科技产业园为例,短短几年间,共引进企业113家,2016年,新增财政收入5.14亿元,新增税收收入4.64亿元,累计完成注册外资8.1亿美元。
3.增加了农场职工的收入
农场职工过去享受5~8亩生活田,收入来源单一,风险大,效益低,通过身份置换,地方政府每月定期发放生活费,配套“五险一金”,使广大职工有了生活保障。
绝大部分职工在园区和开发区引进的企业重新就业,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4.社区管理更加专业化、社会化
苏通科技产业园入驻建设以后,外来人口逐步增加,农场区域人口迅速增长到4万多人,地方政府对南通农场的社会化管理越来越重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逐年增加,通过地方政府的逐步授权,正在向街道办事处方向发展。
四、社企分离的意义
农垦企业办社会由来已久,模式较为特殊,并且全国农垦各农场形势不尽相同,使得社企分离成为一项非常复杂的改革任务,但是社企分离改革对于实现垦地共赢、农场职工生活水平提高大有裨益。
因此,各国有农场要坚定信念、迎难而上、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对于具备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的国有农场,按照中央和地方部署,将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部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将国有农场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办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地方政府要妥善解决其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并在人员的培训、授权、公检法司等社会职能的完善上给予帮助扶持,并逐步向街道办、乡镇等形式过渡。
由于农场与地方在历史发展、管理模式方面差异较大,并且社企分离是一个很长的改革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很多国有农场暂时还不具备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综合考虑垦地的差异性、改革的漫长性和管理的便利性,可以考虑推进内部分开、管办分离改革。
在国有农场内部设立社会管理机构,承办国有农场区域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并与农场企业经营机构实行机构分开、职能分开、人员分开、资产分开、财务核算分开。
地方政府或通过委托授权,赋予国有农场社区管理权限;通过购买服务,实现国有农场社会事务由政府统一管理,人员、公用、基本建设经费等由政府承担,从而打通国有农场社会事业的政策和资金渠道。
社企分离后,农场成立的国有企业一方面要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在化解社会矛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企业定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目标,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好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作用,不断提高决策水平、监管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马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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