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关于对首批“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开展中期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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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关于对首批“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开展中期
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公布日期】2010.06.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6.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
正文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关于对首批“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开展中期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指导小组、区县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自去年启动以来,在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和各商业企业积极参与之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社会影响。
今年上半年,市承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承诺办”)通过条块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区和行业的承诺单位开展了督导交流工作,各区县也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推进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进承诺活动的有序开展,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承诺活动的中期调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查对象
2009-2010年首批168家承诺单位
二、调查形式
中期调查采取“承诺单位自查,区县普查,市承诺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区县知识产权局牵头区县指导小组和区县商联会共同组织开展。
各承诺单位
须填写自查情况表格(详见附件);区县组织调查、实地核实检查、并可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推进制度的落实和承诺活动标识的规范使用;市承诺办酌情抽查相关单位并参与调查。
各承诺单位负责对其所辖的各门店承诺活动标识使用及管理的检查。
三、调查内容
1、践行承诺的有关情况;
2、相应知识产权管理归口部门并设有管理人员的情况;
3、知识产权商品管理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工作制度并付诸实施的情况;
4、积极配合、协助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
5、承诺活动标识使用情况;
6、承诺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实效。
四、调查安排
时间:2010年6月中旬—7月下旬
(一)制定方案。
2010年6月21日之前,由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和区县商联会共同制定调查方案并报市承诺办。
(二)中期调研。
2010年6月21日—7月20日,由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牵头区县指导小组和区县商联会共同开展中期调查。
(三)书面小结。
2010年7月25日之前,由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和区县商联会就中期调查情况书面报市承诺办。
(四)汇总报告。
2010年7月底,由市承诺办总结中期调查情况,并作为2011年承诺活动的工作依据。
五、调研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沟通。
各区县指导小组和区县商联会一方面要形成合力,共同开展中期调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沟通,将调查中碰到的问题和经验及时反
馈市承诺办。
(二)加强业务指导。
各区县指导小组和区县商联会在开展调查中,要加强对承诺单位的督促和服务,积极指导承诺单位制订知识产权商品管理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工作制度,就开展承诺活动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协助。
(三)加强活动宣传。
各区县指导小组和区县商联会在调查中要认真总结承诺单位的有益经验,对于工作富有成效、承诺活动开展较好的承诺单位要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同时,按照参与承诺活动的要求,对2011年承诺活动申报单位进行有计划的排摸,并为下半年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自查表(略)
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倡导小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