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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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协议书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创新创业,加强科研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激发科研人员的创业热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协议内容
1. 目的
本协议旨在允许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离岗期间进行创业创新活动,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2. 双方权益
2.1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享有在离岗期间进行创业创新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技术转让、企业合作等。

2.2
事业单位享有对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活动的监督和评估权益,确保离岗期间的创业创新活动不影响正常科研工作的进行。

3. 离岗期限
3.1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离岗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2
离岗期间,科研人员仍然享有事业单位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包括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4. 创业创新计划
4.1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离岗前需提出详细的创业创新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方案、预期成果等。

4.2
创业创新计划须经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审核通过,以保障离岗期间创新活动的专业性和可行性。

5. 知识产权
5.1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离岗期间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等,属于创业人员个人所有。

5.2
事业单位享有对科研成果的优先评估和转化权益,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参与科研成果的转让或合作开发。

6. 返岗安排
6.1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期满后,需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办理返岗手续。

6.2
返岗后,科研人员需将创业创新项目的最终成果与事业单位进行共享和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7. 终止协议
7.1 协议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终止协议。

7.2
若科研人员在离岗期间严重违反协议内容,事业单位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该协议的签署将有力地推动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离岗创业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同时,也为事业单位提供了更多
监督和评估的权益,以确保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不影响正常科研工作的进行。

双方通过签署协议,实现了科研成果的优先评估和转化,最终达到推动国家创新创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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