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
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怀政办发[2011]38号
【发布部门】怀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25
【实施日期】2011.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市发改委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当前改革发展实际,现就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化两型”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战略目标,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推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事关全局与长远的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战略转型。
二、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
1、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进一步完善水电、新能源发电价格机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完善小水电价格定价机制,加快推进电力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积极建设竞争性电力市场,优化销售电价分类和结构;择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探索非居民超定额用电加价制度(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负责)。
2、加快完善水资源费等水价成本构成,制定出台《怀化市供水企业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实行抄表到户的基础上,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在科学核定定额的基础上,实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负责)。
3、探索以市场机制、价格杠杆、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
主体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积极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向上申请贷款贴息专项补贴。
实施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超耗能企业和产品惩罚性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逐步将高能耗企业用电价格恢复到大工业目录电价。
加大环保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研究建立地方性公益林补偿机制,深化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制定和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负责)。
4、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制。
鼓励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广辟社会筹资渠道,引导和带动民间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关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场外市场、境外市场和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怀化中心支行负责)。
5、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推进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改革创新做大做强,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园区配套集聚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负责)。
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激励机制,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产学研结合创新,加快重大科技支撑平台、技术研发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医药、林业、农业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与试点示范,建立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实验基地和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支持物联网技术在重点领域的集成应用与示范、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应用与示范和工业设计与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