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配管理制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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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配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篇:人员调配管理制度范例
人员调配管理制度范例
一、人员晋升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经内部人员调整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时,采取晋升的方式引进人才,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确定用人单位岗位编制的原则。
(1)符合公司及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目标和为此需实现的利润计划的需要。
(2)符合目前或近期生产、业务的需要。
(3)需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放产出评估。
(4)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生产、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
(5)适应用人部门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
第三条公司聘用人员首先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
各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
第四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作为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的依据。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六条公司员工中的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
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实行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
机制内容如下。
(1)晋升原则。
①能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提升的结果使大部分员工都心服。
②员工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③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半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六月、十二月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④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部门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训练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⑤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经历至少应满六个月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
(2)晋升条件。
品行良好,工作表现突出者;未违返公司任何纪律,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三个月以上且表现良好者;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身体健康并达到以下一条或多条条件者,可给予晋升。
①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突出者。
②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③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几年创利达到公司要求或成绩显著者。
⑤领导亏损部门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⑥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⑦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晋升薪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者,不得有晋升的机会。
①品行恶劣,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②上季度曾记过或考核不合格者。
③拖欠账款不清。
④参加非法组织。
⑤吸食毒品。
⑥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身体不合格者。
(4)晋升程序。
①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晋升前筛选准备工作。
②确定需晋升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等);拟定日程安排;编制笔试问卷和审核纲要;成立审核小
组;准备需要的其他事项。
③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通过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等形式筛选出表现比较突出的人员,并列出中选人员名单。
④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对中选人员进行综合能力分析,包括职员品行分析、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主管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⑤人力资源部汇集、整理材料,会同晋升用人部门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出考核通知书。
⑥人力资源部组织中选员工参加第一次考核,员工须填写“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被考核者填写的“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⑦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第一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二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二次考核通知。
⑧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第二次考核,主要进行文化试题笔试。
⑨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第二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三次考核通知。
⑩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员工参加第三次考核,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⑪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待晋升人员名单,需对待晋升人员进行岗前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
⑫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待晋升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晋升人员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核后向中选人员发出晋升通知,向落选人员发辞谢鼓励通知。
(5)晋升监控。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需对晋升后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后期跟踪考核,每月月底考核一次,每次都需进行以下几项的考核:职员品行分析、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主管能力
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第七条总经理提名的晋升由总经理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查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人员晋升实施规定范例
第一条晋升的定义。
晋升是员工在组织中向较高职位的移动。
员工得到提升后,将拥有更大的权力,获得更多的报酬,同时,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面临更大的挑战。
第二条晋升决策的注意事项。
(1)应该事先制订一个明确的、具体的晋升政策,规定晋升的程序和方法,并向相关的员工公布这些政策的内容。
(2)应该让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员工都作为晋升的候选对象,保证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3)严格按照晋升的标准和程序,依据标准化的可信的资料来筛选候选人,而不要根据领导者的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来指定晋升者。
(4)要提高员工对于晋升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
(5)作晋升决策之前,应该与有关的候选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他们的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的态度,不要强迫员工改变他们热爱的职业方向。
(6)作晋升决策后,应该与未晋升的候选人及时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晋升的有关事项,争取他们的理解与合作,尽量减少晋升决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条影响员工晋升的因素。
(1)工作能力:员工在原来的职位上是否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是否具备新的工作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2)过去的工作经验、资历与工作业绩。
(3)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培训课程。
(4)工作责任心等。
(5)具有较好的适应力和潜力。
第四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事部门根据政策,在每年规定期间内,依据考核办法协调
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上级核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名单,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发布,对晋升者个人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三、人员降职实施规定范例
第一条降职的定义。
降职是一种与晋升相反的职位变动,是将员工调到比其原来的职位低的岗位上去的过程。
在一般情况下,降职对员工是一种不幸的事件,它意味着工资减少、地位降低、职业发展受挫;它可能使员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情绪上受到打击,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也可能降低;它还可能使员工产生愤怒情绪,做出对组织不利的行为。
因此,管理者在做出降职决策时必须非常慎重。
第二条降职的原因。
(1)降职可能是纪律处分的措施,即组织以降职来惩罚那些严重违背规章制度的员工。
(2)降职也可能是员工失职或表现不佳的结果,即组织不得不将那些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者因重大失误给组织带来损失的员工安排到工作要求较低的职位上去。
(3)降职可能是由于员工本人的健康原因或工作意向的改变,以至于不再适合在原来的职位上工作,而换到一个工作负担较轻的低级职位上去。
(4)降职也可能是由于组织裁员或裁减组织结构层次造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高级的职位被取消,但组织仍想保留高素质的员工,于是将他们安排到低一级的职位上。
作为补偿,组织往往会保留这些人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条采用降职时的注意事项。
(1)降职决策的做出应该遵循一套合理的程序,应该先取得能够充分支持降职决定的事实材料,做到有理有据。
不应该凭企业领导者的个人好恶来决定员工的降职。
(2)有关降职的意图和具体原因应该向被降职的员工通报,允许其提出不同意见,并与之心平气和地进行充分的沟通。
(3)在公布降职决定后,应该照顾到被降职员工的情绪反应,努力维护其自尊心,在必要的时候,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和劝导工作。
四、人员调动实施规定范例
第一条人员调动的定义。
调动是员工在组织内部的水平移动,它可以是同一级的不同职位之间的移动(等同于职位轮换),也可以是保持职位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工作地点。
第二条人员调动的原因。
调动可以作为组织的一种工作安排,由组织首先提出,也可以作为员工的一种工作期望,由员工首先提出。
调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适应组织机构调整的需要:有时,组织为了自身发展,或者为了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设立一些新部门或撤销一些旧部门,相应地,需要对有关的员工进行内部调动。
(2)为了保证主要提升渠道的畅通:由于提升机会有限,一些工作表现出色但又因为某些原因不可能被提升的员工会堵塞提升渠道,影响在其职位之下的高素质员工的职位发展,为了让这些高素质员工能够顺利得到晋升,组织可能会将那些堵塞提升渠道的员工调换工作。
(3)为了满足员工的个人意愿:有时,员工可能因为个人原因,如家庭居住地的搬迁、上下班的交通问题等,而想在不离开本组织的条件下调换工作地点;有时,员工也可能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想换到另外一个职位,这时他们都会提出调动申请。
(4)为了缓解人际冲突:如果两个工作关系非常密切的员工不能和谐相处,其人际矛盾对工作难免产生负面影响。
解决这种冲突的方法之一就是将一方或双方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
(5)为了给员工提供学习多方面技能的机会:一些希望晋升的员工会主动寻找水平调动的机会,以在不同的职位上学习新的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准备。
组织也会特意让工作能力强的员工进行职位轮换,使他们积累职位资格,以便在合适的时候将他
们提升到更高的职位。
第三条人员调动的注意事项。
(1)要仔细分析调动对于组织和员工个人利益的影响,尽可能兼顾二者的利益。
(2)应制订明确的调动政策和程序,包括调动的申请办法、审批程序、工作交接的方式和要求、调动费用的安排。
第二篇: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1、管理干部的调动和任命
公司“六部六长”及副总以上人员任命,需向集团提交任命申请报告及个人相关资料,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统一下任命文件;
各科室,队管理干部的调动和任命由公司总经理审核任命。
2、行政员工内部工作调动
员工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必须履行调动手续,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交接工作并履行公物归还手续;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允许员工对工作变动情况进行申诉,但不允许对公司的工作安排拒绝接受,违反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按旷工处理。
3、从事生产、特种作业技术人员调动
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的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
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部门或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总经理或煤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组织决定,工作需要的,必须调动的;根据定编定员安排的。
(2)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因各种特殊原因申请调离本煤业的。
4、员工离职、辞职、辞退、除名、裁员规定
辞职是员工本人向公司提出离开公司的形为;辞退是员工因工作
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达不到公司要求,由公司强行采取让员工离开的情形;除名是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工奖惩管理条例,或是个人行为严重与公司企业文化不符以及有经济不当行为时,受到公司处罚,强制要求离开公司的情形;自动离职是员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开公司的一种行为;裁员是因公司生产经营不善,缩减经济开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1)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分层管理的权限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劳动部门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本人及公司各一份。
(2)辞退必须依据员工技能,工作态度,因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岗位适应等角度清楚陈述辞退员工理由,报相关领导审批。
提前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二份,员工本人及公司一份。
(3)除名是员工所在部门依据公司规定,申明辞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请,报公司批准式由公司直接下达辞退命令。
(4)擅自离岗员工,所在部门应在离职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劳动部门,关健岗位人员必须上报公司核批,离职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公司因经济影响而必须裁员时,由相关部门制定裁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对被裁员工,应进行相应的谈话。
公司因生产及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临时停产放假临时人员变动不属于裁员范畴。
(6)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当办理好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当月的工资由各科,队按当月的出勤统计,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工资领取时间领取。
(7)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离职人员的离职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工作需要改进的退的改进。
应建立离职员工的联络机构。
第三篇: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能进能出、具有竞
争活力、高效灵活的用人机制,推进人员结构优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勘院全体员工调动归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借调人员归属地勘院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第三条以核定的岗位编制为人事调配基本依据,地勘院各单位应编制用人计划,申请进人应以岗位编制空缺或人才置换为前提,报三局审批,严禁超编进人和随意进人。
第四条地勘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调配的管理、协商、服务与监督。
人员内部调整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部门之间或各分院之间调整员工时,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应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的员工工作调整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备案。
第七条各分院之间调整,应坚持各方协商自愿的原则,由双方单位协调并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的人事劳动关系变动手续。
员工招聘与录用
第八条各分院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本着“择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新录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有大学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经公司研究可不受此限)。
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在核定编制、职数范围内进人必须编制进人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进人计划及申请(含人数、条件等);
(二)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组织招聘。
招聘必须严格按计划及申请条件进行录用。
(三)初定合适人选后报三局人事处审批。
第十条人事行政关系调入:凡符合上岗条件、工作称职的员工,经公司研究同意,由院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一条在核定岗位、编制、职数内录用各类人员,均须按以上各条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
确需超编制、超职数进人,须先按岗位编制管理办法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参照第九条执行。
调离
第十二条单位员工需要调整、调动、辞职、辞退等形式调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各分院、机关部门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离院手续),并报院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三局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
调离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所在单位确认工作移交清楚(原则上工作移交由移交人员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列出移交清单,并由移交人、接交人、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二)财务资产部确认财产移交清楚(含现金、票据、公有财物等);
(三)综合办公室确认文件资料移交清楚;
(四)法律事务部确认无涉及法律纠纷;
(五)人力资源部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转移手续。
(六)单位领导审批;
(七)党团、工作关系转移手续按各自章程办理,本制度不作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调离或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其人事行政关系随劳动关系解除而脱离单位。
附则
第十四条从外地区录用并调入人员的交通费、搬家费报销问题,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相应废止。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第四篇:肿瘤科人员调配方案
肿瘤科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员调配方案
为保证病房护理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保证患者的安全,保证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员迅速到位,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制定护理人员调配方案。
1 肿瘤科成立护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护士长任组长,对护理人员统一进行调配。
2遇到各种突发性的事件、大抢救、特殊病例、病房紧急缺编时,需要临时调配护士,全科在岗护士服从统一调配。
科室安排备班:备1班:休息的护士;备2班:护士长。
首先由病区护士长在本病区内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告护理部,以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5报告程序:
(1)正常上班时间:主班护士→护士长→护理部→分管副院长→院长
(2)夜班、节假日:值班护士→护士长→值班护士长→总值班→护理部→分管副院长→院长
(3)特别紧急情况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越级上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也可向其他科室人员请求紧急援助。
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有突发性的事件、大抢救、特殊病例、病房紧急缺编时,值班人员首先应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果护士长外出,应报告临时负责人,然后逐级上报。
应急小组成员确保通讯畅通,在接到紧急电话时要及时到位,不得耽搁、推诿。
8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服从科室的调配。
对于无故不配合调配的护理人员,或接到应急通知不能及时到岗者,将追究个人责任,并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及医院考核,情节严重者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2014-5-5
第五篇:公司车辆调配管理制度
察右前旗电力公司
交通安全考核办法
1、各有车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派车手续,严禁私自出车。
未履行派车手续,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并严格按照《乌兰察布电业局内部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2、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依据用车需求的重要性进行调配,优先考虑生产一线用车。
用车单位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注明用车事由、路线、时间,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供电辖区及集宁内用车由综合部统一调配;供电辖区外、恶劣气候或跨省市用车经综合部部长审核、分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出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综合部,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待回来后一小时内补填出车单;乘车人亦是本次行车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3、如遇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安排出车,因特殊事情确需出车,经分管经理、经理批准,由综合部安排专人检查车况和备好防滑链、牵引绳等必备的防护工具后方可出车;节假日所有车辆按照车辆管理制度,除值班车辆统一调配外,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单位车库不得出车。
4、公司及各单位车辆主管人员(各供电所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带病出车。
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
保证车辆故障不过夜,车辆有病不出车。
驾驶员要随车携带“机动车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检查。
如检查中发现不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的,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扣派车人和驾驶员各50—100元。
5、不准装载和搭乘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人员。
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
扣派车人和驾驶员各50—100元。
完成任务后,将车放在单位停车场所;外出工作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所,妥善保管。
不按规定停放发生车辆丢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并严格按照《乌兰察布电业局内部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每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扣驾驶员50—100元。
6、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转借车辆,严禁超速行车,严格执行有关限速规定。
每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3分。
分别扣驾驶员及乘车人各100—300元。
精神状态不佳(熬夜、闹矛盾、有心事、酒后)严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