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要敢于动真碰硬
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依法监督

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依法监督与时俱进科学务实不断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多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有效地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但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监督超前性、针对性不强,监督范围不够广泛,力度不大,效果不够明显等。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完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把思想统一到《监督法》上来。
能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原则和内容,能不能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监督法》上来,关系到这部法律能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监督法》是第一部系统规范人大监督权的法律,其进步性是不容置疑的。
人大工作者思想一定要统一,思想上、行动上要坚定,要严格按《监督法》办事。
依法监督就是最有效的监督;依法监督才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二)树立渐进观念和积极务实态度。
《监督法》的制定体现了渐进、务实的特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加以深化、细化,作出具体规定;实践经验尚不成熟的,又需要作规定的,作出原则规定,为进一步改革留下空间;缺乏实践经验,各方面的意见又不一致的,暂不作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补充完善。
贯彻《监督法》,同样要以渐进观念、务实态度来积极推动。
对经验成熟、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对法律作原则规定的,也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一、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人大监督工作认识不够。
人大有的同志开展监督工作顾虑较多,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实质性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持续监督的韧劲,监督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
“一府一委两院”有的同志把人大监督看成软任务,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有的办理落实效果不是很理想。
(二)监督形式刚性不强。
《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监督的七种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查和批准、考察调研等“柔性”监督形式。
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
(三)监督重点与新时代的要求存有差距。
监督议题选定不精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内容有时不能及时抓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经济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切入点不够精准,如对产业政策论证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营商环境量化评估、财政引导基金使用绩效、大企业集团培育等领域的问题关注较少。
(四)监督方式整合不足。
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未能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五)监督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人大的监督活动主要停留于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于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成效如何,缺少规范化、刚性化的测评制度。
因此,“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监督整改的动力不足,达不到监督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找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重点。
X、要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X、要落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审查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点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收入。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思想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思想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作者:郭彦洪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9年第1期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监督职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形式和有效途径。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各级人大必须认真践行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动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级人大作为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贯穿到依法监督的备环节、全过程,全面助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确定监督议题要关民生、映民愿。
议题内容要体现“该做能做有用有效”,议题筛选要体现“群策群力”,议题确定要体现“少而精”,精准发挥监督最大效能。
近几年,唐山人大把大气污染防治、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作为监督重点,推动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二是调查研究要知民情、聚民智。
坚持“关口前移”,制定详细监督计划,组建高质量监督队伍,认真学习议题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工作“尺度”;坚持“重心下移”,既认真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又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群众多方面听取意见,为有的放矢开展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会议审议要代民言、发民声。
着力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充分表达意见,认真为民代言。
要改进审议方式方法,合理安排会期和会议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
要注重把各方面建议融入审议意见,提高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可行性和高质量。
四是督办落实要合民心、增民利。
注重全程督导,注重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在跟踪问效中彰显监督生命力和影响力。
对敷衍塞责甚至消极应付的,启用质询问责等刚性监督手段促其整改落实。
一、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强化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始终把准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努力强化“不监督就是失职,监督不到位也是失职”的意识,切实代表人民行使好人大监督权。
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逐步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在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从我国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现状看,监督不力仍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
目前,宪法与法律的实施情况不尽人意,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相当严重,监督虚置和监督乏力的问题较为突出。
如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扎实稳妥地行使好人大监督职权,推动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为一名地方人大工作者,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深化监督理念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好监督工作,首先必须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强化四个意识,深化监督理念: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
人大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任务,其目的就是保证宪法与法律的实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而保证公共权力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敢于监督,敢于碰硬。
在不享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应当把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不监督意味着失职,意味着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的背叛。
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
监督的过程,实质上是动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评价、衡量是非,检查、监督工作,纠正、处理问题的过程。
因此,监督的依据只有一个,就是法。
离开了法,监督工作就会失去尺度和标准。
是否需要行使监督权,如何行使监督权要以法律为准绳;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要严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只有坚持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强制力。
三是要强化全局意识。
监督工作要立足全局,始终紧扣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主题;要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督资源,抓住重点,突出中心,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进行,不能主次不分、轻重不辨。
人大工作建议

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任何削弱或摆脱党的领导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应当遵循的一条基本政治原则,人大工作离开了党的领导,将寸步难行。
二是要认真加强学习。
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选举法,明确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弄清楚哪些是代表大会做的,哪些是常委会做的,哪些是主任会议做的,做到依法行使职权。
其次是要加强人大理论、业务和现代经济、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要清楚地认识中国特色的人大制度,民-主政治建设是个渐进的过程,对人大监督的实效性要正确看待。
要正确处理好同县委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的监督工作要从全局出发,有利于剑阁的发展。
在重大问题上要坚持原则,但又要考虑客观实际,在工作中要具有灵活性。
要找准问题,抓住问题,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使人大的监督能够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人大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它的特点是会议制度,重大问题要靠会议来解决,体现集体权威。
因此人大工作采用的方法、手段、看问题的切入点和党委政府工作不一样,人大工作不涉及“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是为了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也有利于人大监督,从而确保“一府两院”严格依法办事。
四是要抓大事、抓重点,要在提高监督实效性上下功夫。
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工作的重点,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和热点,平时要多留心,做到耳聪目明,从大量现象中筛选出问题,加大力度监督,就会产生很好的效果。
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可以探索在会前主任会议先听一下汇报,确定监督重点,提高审议质量。
一年内抓住二三件事,把问题搞准,认真逗硬抓落实,就能够树立人大的权威。
五是要充分发挥各委室的作用。
各委室是人大的工作机构,人大的具体活动都是由各委室参与和执行。
各委室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常委会行使权力的能力。
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

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作为区一级纪委监委,主要任务就是抓贯彻、抓落实,具体来讲就是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按照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确保国家监察体制精神在顺庆的落实落地。
一、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作为区一级纪委监委,首先要深入、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思想源泉、行动指南。
务必要坚持长期学、深入学,只有学到真理、悟到真谛,才能真正做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我们的所有一切工作、一切改革,都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就是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体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宪法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修正案》修改确立的监察制度,其具体化正是《监察法》。
学习好、维护好《宪法》,是我们开展好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实践与思考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实践与思考作者:陈震宁来源:《人大研究》2020年第11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
长期以来,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做法和成效为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依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工作质效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面向需求创新实践。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依法监督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回顾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后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工作历程,取得的显著成绩不可低估,积累的基本经验弥足珍贵,但同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也应予以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可行管用的路径和方法,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以江苏为例,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40多年历程,就不同时期工作特点而言,大致可分为起步探索、全面实施、规范健全和创新突破四个阶段,总体上呈现出一条比较清晰的发展轨迹:依法监督工作的职能职责从无到有、不断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建立完善,监督形式的运用不断拓展丰富,监督的认识、理念和实践不断深化,监督工作的法治化框架愈加完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依法监督领域改革创新呈现出许多特色和亮点,取得一系列新拓展新突破。
通过实地了解基层人大强化依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做法及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提示我们,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影响质效的薄弱环节,具体可梳理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议题遴选不够精准。
地方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的一个常见问题是监督事项选题的针对性不够强、精准度不够高,站在全局高度谋划未达到应有水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扣得不紧,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贴得不近。
具体表现为贪多求全,聚焦点不够集中,问题导向不够鲜明,相关工作安排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对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关注不够,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只求过程留痕,不重最终成效。
最新要把握好监督法的四个特点

要把握好监督法的四个特点要全面理解贯彻《监督法》,必须牢牢把握《监督法》的四个特点,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
一、要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监督法》所规范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人大监督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依法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作为《监督法》的执法主体,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样人大监督就一定能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大有作为。
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大前提,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突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大重点,时刻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围绕依法治国这个大目标,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要把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则性较强的特点,解决好“硬与不硬”的认识问题《监督法》对监督事项的确定、监督过程的进行、监督结果的处理有明确规定,条款内容具有很强的原则性。
《监督法》出台之初,有的同志看到没有将述职评议和个案监督写进去,觉得监督法不够硬,削弱了人大的监督力度。
其实不然。
我认为,《监督法》实施后,监督的力度比过去更大了,监督的重点比过去更突出了,监督的程序比过去更规范了,监督的效果比过去更注重了。
确定人大监督议题应突出“五性”

前后 照应 、 体 现系统性 的议题 , 确保监 督工作 的连续性 。 对于事 关发展 大局又 必须 常抓不懈 的重要工作 , 要按 照反复监督 、 跟 踪问效的原则 , 有 重点地 安排持 续跟踪监督 , 支持促进“ 一府两 院” 加大推进力度 。 对 同一 问题 , 可 以组织力量进 行专题视察或
点作为监督重 点, 真 正做 到与地方经济 社会发展 的总体规划相 衔接 , 与“ 一府 两院” 需要集 中力量推进 的重 点工作 相衔接 , 与
关系地 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的问题 相衔接 , 确保 监督议题符合党委 总体 工作 部署 、 切合地 方发展大局 、 顺应群 众愿望诉求 , 使
人 大监督更能把握全局 、 更体 现 民意 、 更符合 实际、 更具现 实针对 性。 程序 上要突 出广 泛性。人大监 督议题应 当代表人 民的意 志, 公 开选 题 , 充分反 映人 民群众 的利益和 要求。要在 坚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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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大监督是 宪法和法律赋 予的重要 职权 人 大监督工作 涉及 经济社 会发展 的各 个方面 在选择 监督议题 上 , 一定要分
清 主次 , 突 出重点 , 有的放矢 , 不能“ 胡子眉 毛一把抓” 。当前 , 一 些地方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常规性 监督 多、 深层 次监督少 , 程序
督法规定 的监 督议题来源 六个途径 的基础 上 , 建 立健全收集 民意 、 掌握 民情 的网络平 台机制 , 充分利用 报刊、 网络 、 电视 等现 代 传媒手段 , 鼓励社会 各界就人 大监督工作提 出建议 、 发表看法 、 提供 线索 , 广 泛搜 集人 民群众 的意见和建议 , 扩 大监督工作 的选题 范围。 与此 同时, 人大及其 常委会 各工作机构要组 织召开不 同层次 的座谈会 , 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 人大代表 、 法人、 企 业和社会 组织负责入 、 公 民代表 等方面 的人 员参 与, 广 泛收 集监督议题 , 力求使 监督议题 的选择具 有广泛 的民意基础。要 坚 持召开“ 一府两院” 联 席会议 , 征 求和听取它们对人大监督议题 的意见和要求 , 深入沟通协商 , 努力做到监督选题贴 近实际 、 体
人大监督精准发力关键要找准监督点

人大监督精准发力关键要找准监督点作者:周建军来源:《人大研究》 2016年第10期□ 周建军视察调研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要环节。
视察调研质量高低,直接关系人大监督的质效。
近两年来,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开展不打招呼的突击式实地暗访,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详见《中国人大》2016年第15期《“暗访”让监督对象脸红心跳》)。
视察调研预先不告知,“突然袭击”,黄石市人大常委会这一精准监督的积极尝试获得点赞。
人大监督要精准发力,关键是要找准监督点。
工作重点、民生热点、监督难点就是人大监督的精准点。
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是黄石市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监督重点,组织暗访组深入全市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地拍摄取证,在随后的专题汇报会上播放,引起强烈反响,有力促进了该项工程的实施。
民生热点从来都是人大监督的指向标,大冶湖生态治理万众瞩目,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以此开展专题询问。
为了避免专题询问流于形式,专题询问前,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根据暗访情况,最终确定了18个集中反映大冶湖问题的询问题目,询问会让应询者如坐针毡,脸红心跳,纷纷现场表态要解决暴露出的问题。
政府想办又一时办不了的,也是人大监督精准发力的第三条渠道。
小作坊、小企业、车辆违停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是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人大监督的难点。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在深夜、凌晨进行暗访,加工整理成专题片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督促相关部门直面和从速解决实际问题。
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大冶湖保护、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管理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相关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这其中,暗访功不可没。
因为暗访,掌握了大量生态修复治理的第一手资料,敢于动真碰硬,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才产生了极大触动;因为暗访,形象真实地反映了大冶湖现状,扣住“七寸”,一个个辛辣的询问才能直指要害;因为暗访,让具有较强流动性和隐蔽性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监督工作才能不留死角和盲区。
人大主任在分发任命书大会上对对新任命干部的几点要求

人大主任在分发任命书大会上对对新任命干部的几点要求下面,我代表人大常委会提四点要求和希望。
首先,要牢记使命,崇尚事业,树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新任命人员受命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担负着党和人民、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党和人民把国家机关一个方面的工作交由你们负责,体现了对你们的高度信任,也饱含了对你们的殷切期望,赋予了你们重大的责任。
希望你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大力发扬“四种精神”,积极出色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敢于负责的精神。
怕担风险,怕负责任,是打不开工作局面的。
你们要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真正视事业为生命,视责任为泰山,遇到困难不绕道,遇到问题不回避,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吃苦耐劳的精神。
新的岗位、新的职责,是一种新的考验,只有吃大苦、耐大劳,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你们要把吃苦作为自己的本分,作为为民造福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任劳任怨、鞠躬尽瘁。
三是动真碰硬的精神。
你们要无私无畏,敢于直面矛盾,敢于在原则问题上动真格。
要从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旗帜鲜明地“弘扬创业者,支持改革者,鞭挞空谈者,惩治腐败者”。
四是只争朝夕的精神。
市场经济呼唤快节奏,激烈的竞争意识需要高效率。
在飞速发展的形势和稍纵即逝的机遇面前,你们要带头发扬雷厉风行、只争朝夕的精神,带领大家抢机遇、抢时间、抢速度,努力推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
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只有加强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履行职责能力,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你们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理论素质和思想政治水平。
要着眼于新的实践、新的发展,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现代经济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
2021年浅谈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三篇

浅谈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三篇【篇一】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关键在于突出问题导向。
监督是制约、督促和规范之意,对问题不监不督,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并不是监督的本意,监督有力才能支持有力,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揭短亮丑,强制或督促被监督者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实现监督目的。
一切从问题入手,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监督全过程,人大监督才能精准发力、增强效能。
会前调研要坚持“以我为主”,自主选择走访对象,明察与暗访结合,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会议审议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敢于亮剑发声,直击问题实质。
要完善督办机制,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形成监督闭合回路。
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
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责成有关方面依法整改,并追究法律责任;对审议意见落实不力或办理不认真的,要依法启动质询、撤职案等手段,让人大监督长出利牙、咬合有力。
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蕴含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彰显的是责任和担当。
人大监督刚性不足、实效不强是问题表象,根源在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缺乏担当斗争精神。
一些同志认为在人大是“二线”歇脚,不是“一线”创业,工作“意思意思”就行了;有的存有“多栽花,少栽刺”思想,明哲保身,温情脉脉。
人大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人大监督不仅是宪法法律要求,更是制约规范“一府一委两院”职权行为、维护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力保障。
人大监督越有力,人民越有获得感。
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就是缺位和失职,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
人大要摈弃“二线”思想和情面心理,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理直气壮履职,动真碰硬监督,持续跟踪督办。
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作用,增强履职本领,提升监督底气、硬气。
进入新时代,人大工作被赋予更多新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人大是工作机关,就要有效运作、发挥作用。
人大如何用好“刚性监督”等(6 则)

人大如何用好“刚性监督”等(6 则)作者:暂无来源:《浙江人大》 2018年第5期人大如何用好“刚性监督”监督本级政府工作,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题询问成为常态,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也时有耳闻。
然而,有些地方的人大监督的优势和作用仍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
“刚性监督”不常见的原因之一是观念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把接受人大监督挂在嘴边,但是打心眼里害怕监督,更害怕动真碰硬的监督。
人大监督发挥实效,关键在于监督力度。
如果只是提提意见建议而不跟踪问效,重视答复意见建议而不抓具体落实,那么,监督就容易流于形式。
隔靴搔痒式的监督不仅起不到应有效果,容易放任“为官不为”,而且会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挫伤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进一步发挥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的作用,亟须更具体的制度保障和程序规范。
比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群众最关心什么,对什么工作最不满意,从而形成监督的主题,有的放矢进行监督,一针见血进行监督。
比如,在开展质询等监督前,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了解实情,形成客观、理性的监督意见。
比如,在质询后的整改阶段,给予政府部门合理的整改期限,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比如,政府部门因为整改不合格而被问责时,要依法严格追责,保证“刚性监督”的权威性、公信力。
来源:《人民日报》缺乏相关审议,专题询问效果要打折扣目前,各地普遍实施的专题询问,被认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但一些地方人大开展的专题询问,事先不听取“一府两院”相关报告,也不审议,直接开始询问,看似场面壮观、热闹,但缺少针对性、实效性。
另外,有些地方以人大常委会名义作出“ 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从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角度来看,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
人大监督工作如何硬起来实起来

人大监督工作如何硬起来实起来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是地方人大工作者需要不断探索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监督工作的现状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不断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经验。
监督重点不断突出。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紧扣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做到了监督选题精准、内容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定期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的报告。
二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
三是围绕推进法治进程,加强对依法行政、司法改革等工作的监督。
四是围绕改善民生,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与政府形成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工作合力。
监督方法不断创新。
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探索创新,以创新推动监督工作向难度突破、向配套发展、向刚性着力。
探索创新运用了专题询问、“一年三问”、满意度测评等新的刚性更强的监督方式。
换届以来,对区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回头看”活动;对61个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了“一年三问”和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对20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35个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公开测评结果,向党委、组织部门通报。
问出了人大威信权威,测出了部门干劲担当,推动了目标任务完成,取得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职为民的良好效果。
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调研城区7个校建项目建设情况,通过点上看、现场问、座谈听、当面对答、持续跟踪督促的方式,及时了解并帮助呼吁解决项目征迁整体较慢、出资主体不明确、新校区周边配套建设推进不力等问题。
目前,通过区政府和教体局等部门的合力推进,7所学校均已竣工投入使用,解决了2万多名学生的上学住校问题。
增强执法检查实效须“五要”

增强执法检查实效须“五要”金若水【摘要】当前,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支持轻监督、重治标轻治本、重当前轻长远和肤浅性检查多实质性检查少、滞后性检查多主动性检查少、对事检查多对人追究少、阶段性检查多经常性检查少等毛病。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有效克服上述“四重四轻”和“四多四少”现象,提高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质量,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加以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加强和改进人大执法检查。
应注意“五要”:【期刊名称】《江淮法治》【年(卷),期】2011(000)017【总页数】1页(P53-53)【关键词】执法检查;地方人大常委会;经常性检查;监督法;主动性;滞后性;治标【作者】金若水【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26当前,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支持轻监督、重治标轻治本、重当前轻长远和肤浅性检查多实质性检查少、滞后性检查多主动性检查少、对事检查多对人追究少、阶段性检查多经常性检查少等毛病。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有效克服上述“四重四轻”和“四多四少”现象,提高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质量,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加以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加强和改进人大执法检查,应注意“五要”:一、目的要明。
督促本级“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人大执法检查的重要功能。
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只有首先明确人大执法检查的主体、客体、内容等基本要素,明确人大执法检查的目标,即通过开展人大执法检查,要达到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有效贯彻实施的目的,才能突出人大执法检查的个性,增强人大执法检查的实效。
二、方案要精。
一个科学合理、周详完善的执法检查方案,是确保人大执法检查取得成效的前提。
方案要兼具目标性、程序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一是人大执法检查的内容确定,应选择关系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尚未完全到位或存有某些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保障法律实施和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的主要手段。
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对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一、要敢于监督。
敢于监督,就是依法大胆行使监督职权。
要把监督的精力集中在诸如政府工作中的农民增收、城市改造、污染防治、医疗卫生以及“两院”工作中的司法不公等这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上,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
在监督程序上,要做到不偏不漏,既严又全,不搞所谓的“弹性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症结,举一反三,监督有关机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彻底加以解决。
对出现久拖不决或一再反复的问题,要大胆动用特定问题调查、跟踪执法检查、质询、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笔者认为,解决针对一些地方在监督工作中存在“怕”监督的现象这个难题,是我们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
首先要依照法律。
监督法明文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这从法律角度给予了人大监督职权的权威性。
其次要提高认识。
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认识到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再次要务求实效。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人大监督工作不是“找茬子”、“挑毛病",而是通过监督来与“一府两院”共同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使监督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要善于监督。
善于监督,就是开拓思路,力求增强监督实效。
如何运用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方式来开展监督工作,是我们一直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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