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渔浦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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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渔浦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上级关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以促进渔浦小学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统一考核,分项实施。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公办教职工。

四、组织建立
(一)领导小组
按教育局文件规定: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包括校长、书记、负责学校德育、教学等工作的校级领导、校分工会主席以及教职工代表等。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来水义
副组长:陆蛟民、孔堰宏、韩东兴
组员:郭杰、葛建国、葛月红、姜叶根、俞久达
(二)工作小组
根据我校实际及评价工作的需要,分类建立工作小组,由各线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代表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1、师德规范奖考核组
组长:孔堰宏
组员:韩红燕、王小勇
2、考勤奖考核组
组长:葛建国
组员:何伟良、章小华
3、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组
组长:韩东兴
组员:周明红、孙红谊、辛婷婷、朱银卫
4、教师能力奖考核组
组长:郭杰
组员:孙红丹、华成林、王丹凤
5、常规管理奖考核组
组长:葛月红
组员:倪云利、丁界利、曹惠英
五、考核模块与实施办法
模块一:师德规范奖
师德规范奖考核细则
(全年3000元,计15分)
(一)爱国守法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没有与之相违背的言行。

(1.0分)
2.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1.0分)(二)爱岗敬业
1.尽职尽责,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不随意停课、换课、占课、拖课和无教案上课;不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下棋、打牌。

(1.0分)
2.严谨求实,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力求轻负担高质量,不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

(1.0分)
(三)关爱学生
1.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记住任教学生姓名,不歧视行为偏常、生理(心理)缺陷的学生。

(1.0分)
2.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讽刺、挖苦学生,不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因少数学生的犯错责备全班学生,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学生难堪。

(1.0分)
3.保护学生安全,坚决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

(1.0分)
(四)教书育人
1.教书育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把负面情绪带进教室。

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如有偏差,敢于承认错误。

(1.0分)
2.关注学生全面素质提高,不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因学生成绩差异表现出好恶。

(1.0分)
(五)为人师表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不说脏话粗话,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参与赌博活动。

(1.0分)
2.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取礼物。

(1.0分)
3.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同志团结的事。

(1.0分)
4.尊重家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坚持家访;以平和的心态听取不同反映,不训斥、指责和恫吓学生家长。

(1.0分)
(六)终身学习
1.虚心勤奋,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活动。

(1.0分)
2.严谨治学,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和经验文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0分)
说明:
①师德考核总分为15分,教师先自评,然后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评,达到9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核合格者即发全年师德考核奖3000元。

②学校根据上级精神及实际需要,不定时组织学生或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在总分中酌情扣除。

③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级:
A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
B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C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处的;
D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E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
F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④对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可扣发20%直至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转岗或待聘直至解聘。

⑤其他未尽事项,由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讨论、领导小组决定后组织实施。

模块二:考勤奖
考勤奖考核细则
(全年4000元)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第一条:全校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天早晨上班时必须在传达室打卡或签到,无故不签到或代签、忘签、迟签的,均按迟到论处(公出除外),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第二条:凡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活动,如全体教工会、全校师生会、升旗仪式等都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能迟到、早退或缺席。

(扣发方式见扣发1)第三条:教职工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临时外出,向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外出三小时以上按半天事假论,五小时以上按一天事假论。

请假半天以内课务由自己调好。

第四条:学校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查岗,每次查岗作好记录。

第五条:教职工因病请假,审批手续与权限与第三条同,三天(含三天)以上须凭医院证明请假。

因特殊原因不能病前请假的,必须托人来电请假或回校一小时内补假。

第六条: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动迁假、工伤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考核办法
一、奖励:教职工每月全勤,学校给予每月每人全勤奖400元,全年10个月计发。

二、扣发:
1、凡教职工开会无故不到,每次扣10元,无故不到半天以上(含半天)按请假或旷工论处;集会、升旗仪式无故不到,每次扣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减半扣除。

遇到当天是事病假不参加集会、升旗仪式不重复扣除。

2、教职工缺岗一次,每次扣10元,如由于不到岗影响上课、监考、开会等,加倍扣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教职工事假每天扣50元,病假一天扣25元,直至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事病假半个月以上,按上级有关规定扣发,一个月内事假半天或病假一天以内可以不扣发。

按月考勤期末发放。

(每月底由学校公布当月考勤情况)
4、教职工无故旷课一节扣50元;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一天扣200元,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从严处理。

5、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闲聊、炒股等,发现一次扣50元,第二次发现扣100元,第三次发现扣150元,以此类推。

6、遇特殊情况(重症、孕产妇、老病号等)由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方案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模块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细则
(一)完成工作量奖(每年1000元)
没有特殊情况,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就算符合要求。

艺术、体育、科技等各线,在完成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相应承担学校的群体工作。

学校安排教师工作岗位时,对55周岁以上男教师、50周岁以上女教师,在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适当的照顾。

如有教师因身体等原因工作量较轻的,通过工作组讨论决定,酌情扣除一定的奖金。

(二)任课教师课余管理辅导奖(按实计算)
1.课余管理也是教师的一项常规工作,除完成学校安排的上课工作量外,教师还将参与包括晨间管理、午间管理等管理任务,学校发放管理课课时津贴,适当体现多劳多得。

管理课课时津贴在期末结算分两个学期发放。

2.有课余管理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课余管理奖,语文教师每月每班60元;数学教师每月每班40元;英语教师每月每班20元;科学教师在周五中午管理每月10元,周一至周四中午管理每月20元。

以每学期4.5个月计算,管理安排由年级组排定。

体育、音乐、美术、科技、信息技术等长期带队的训练教师,训练期间发放每月每队40-80元,不训练的没有津贴。

(三)教学常规工作奖(每年1000元)
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
心。

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课、上课、批改、教研、完成任务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

奖励办法见下表,一学期获满分15分的奖励500元,其它每扣一分少奖励30元。

(四)教学实绩奖
1、教学常模奖(按实计算)
①抽测学科设常模奖,未抽测学科不设常模奖。

②区抽测学科一项指标超常模奖100元,两项指标均超常模奖200元,两项指标超出的百分点部分奖励方法为:(合格+优秀)÷2×10元。

③辅导学校抽测学科一项指标超常模奖50元,两项指超常模奖100元,三项指标均超超模奖150元,三项指标超出的百分点部分奖励方法为: (合格+优秀+平均分)÷3×10元。

④集体超常模奖:凡年级同学科集体超常模,奖励为每项指标超出部分×20元÷超出人数,若集体超常模个人不超,则个人不享受集体奖。

2、辅导学生竞赛奖(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元)
【1】各类指导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如下:
说明:
学生竞赛类别暂分为两大类,大学科和小学科类。

(1)大学科类:与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有关的各类学生现场竞赛。

(2)小学科类:与音乐、美术、劳技、信息技术、思想品德、综合实践等有关的各类学生竞赛,以及征文类等非现场比赛。

(3)以上各类比赛团体获奖(参赛人数在3人及以上),奖金按个人获奖奖金的两倍计发。

(4)以上各类比赛若不设等级,获优胜者,按二等奖计发;若设等级按鼓励奖计发。

(5)学生在《湘湖》、《萧山日报》等正规报刊杂志发表作品,指导老师按每篇30元计发,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40元。

(6)科技类比赛按小学科类计发,区级科技比赛或直接参加区级以上的科技比赛奖金按区级奖金计发,通过区级选拔参加上一级比赛的科技比赛,奖金按实际级别计发。

(7)如果某些比赛是按赛区设奖,则奖金按与赛区同级计发。

全国英语竞赛预赛获奖相当于校级,决赛获奖相当于区级。

(8)若一次比赛同时在几个不同级别上获奖,奖金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9)其他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不计发奖金。

【2】学校体育单项团体获奖奖励办法
【3】参加萧山区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
按运动员比赛得分奖励:A组每分奖励40元,B组每分奖励30元,C组每分奖励25元。

体育比赛获奖所得奖金由体育组集体分配。

【4】体育、艺术、科技等在学校年度综合考评中,团体位次列前,对每位辅导教师进行奖励。

以上四部分内容若无法取得量化考核时,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讨论酌情处理。

模块四:教师能力考核奖
教师能力考核奖考核细则
(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元)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萧山区渔浦小学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对教师综合荣誉、教学技能、教育科研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奖励办法如下表:
说明:
1、教育教学荣誉奖凡上级文件规定的奖励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上级直接给予现金奖的,校内不再奖励现金。

各线块单项荣誉或直接推荐产生的综合荣誉奖金减半;
2、各类奖项通过层级选拔参赛并获奖的按照实际级别进行奖励,直送参加区级以上比赛的按照区级获奖进行奖励;
3、校镇级论文评选,按照学会论文奖励;
4、论文发表必须有稿费单,无稿费单的不作奖励。

级别参照报刊杂志的主管部门级别;
5、论文一般只奖给第一作者,如另有执笔者,奖金由第一作者和执笔者平分;
6、以上奖项若一次比赛同时在几个不同级别上获奖,奖金取最高奖,同一作品改头换面在不同处获奖也只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7、其他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不计发奖金;
8、若遇以上未涉及到的奖项,由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方案,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最终核定。

模块五:常规管理奖
(按实发放)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每人每月150元,共10个月,纳入考核。

(考核方法见附件1)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支委、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科室助理、食堂
主任等每人每学期300元纳入考核。

经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进行定性与定量考核后予以发放。

(考核方法见附件2)
3、教师值周值日奖。

(考核方法见附件3)
4、加班代课奖。

(考核方法见附件4)
5、安全管理奖。

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奖、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奖。

为确保学校安全运作、校产的正常使用,创建平安、节约型学校,学校以《渔浦小学教职工无责任事故奖惩制度》《渔浦小学校产管理制度》为依据,对各有关教师发放“安全管理奖”。

以每人每学期200元作为考核的奖金总额度计发。

扣发部分纳入基础奖。

(考核方法见附件5)
6、特殊贡献奖。

对学校年度考核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目奖励、学校团队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事迹奖励、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的事迹奖励。

(考核方法见附件6)附件1:
萧山区渔浦小学班主任考核奖发放办法
一、考核总体说明
为了体现绩效,对班主任的津贴进行两部分的发放,每月300元直接打入工资卡,其余每月150元作为考核,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因此,每位班主任参与考核部分为1500元。

每月,校教导处根据萧山区渔浦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予以考核评定等次,分A、B、C三个等次,按年段进行考核,得A等的比例为30%—40%、得B等的比例为50%—60%、得C等的比例为0%—20%。

考核津贴分别为150元、140元和130元。

每月考核后,进行公布,到期末,进行整个学期的汇总核算,发放一个学期的班主任考核奖。

多余部分金额作为班主任安全管理奖。

二、班主任请假制度
1、班主任外出,需扣除班主任津贴,金额从其班主任考核奖中扣除。

2、代理班主任管理的教师工作补贴为10元一天,金额由全校班主任考核奖扣除的总金额部分中支出。

3、代理班主任,连续工作日超过10天,按班主任津贴的150元发放,超过15天的,按300元发放,金额由全校班主任考核奖扣除的总金额部分中支出。

三、班主任安全管理奖
一学期内,整个班级在校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安全管理奖:每班50元。

如有因管理不当或失职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从考核奖中扣除200元。

责任认定由校绩效考核工作组讨论决定。

四、在考核奖及安全管理奖核定发放后,若总额有结余,则平均发放给每位班主任。

五、其他未能在考核中列出的内容,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讨论再做出具体的说明。

萧山区渔浦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说明:
1、本细则以一个月为考核周期对全校班主任进行客观公正考核,期末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集中汇总,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主要参考。

2、在具体考核中有其他考核内容未在上述细则中列出,则参照考核细则中类似条例执行。

附件2:
萧山区渔浦小学其他组团负责人工作考核办法
1、涉及对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支委、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科室助理、食堂主任等岗位人员。

2、考核条例:
(1)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做好常规和服务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2)根据学校学期工作意见和自己岗位工作实际,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工作。

(3)领导和协调本组团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

(4)积极营造氛围,引领教师学习。

3、考核办法:
(1)以每人每学期300元纳入考核(如有兼岗者,则第二岗位经费减半)。

(2)在完成工作职责基础上经考评后予以发放。

附件3:
萧山区渔浦小学教师值周、值日管理奖励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师值周、值日工作的管理,这是新的教育形势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体现,意义深远,事关学校的全局工作。

“值周(或值日)”,是指对一周内(或一日)学校工作的值勤与管理,时间虽短,岗位平凡,意义却重大。

二、工作要求
值周值日工作,作为每一个教师这是责无旁贷所做的工作,是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考验,在工作中表现出来严格、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能体现一个学校
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更能充分发挥学校每个成员的作用,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具体工作职责另定)
三、奖励办法
轮到值周教师,每周奖励100.00元;值日教师,每日奖励20.00元;午餐前管理教师,每学期奖励100元(中层及以上干部不享受)。

附件4:
萧山区渔浦小学教师加班、代课奖励办法
一、关于教师加班的界定
学校为了完成某项突击性任务,利用节假日要求教师加班。

由学校相应职能部门确定后,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确定为加班。

二、加班补贴办法
加班半天补贴40.00元。

(如晚上加班,酌情而定)
三、代课补贴办法
学校安排连续一周及以上(不少于5节)代课每节补贴15.00元。

其余代课为每节8.00元。

教师代课必须有教导处的顶班代课通知单。

附件5:
萧山区渔浦小学教职员工无责任事故奖惩办法
为严肃校纪校规,进一步增强教职员工工作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最大限度减少教职员工工作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教职员工应坚守本职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不串岗、不误岗,不随意调岗,尽心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二、学校对教职员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次。

对一学期来无责任事故发生的教职工给予适当奖励。

三、学校对发生下列责任事故者,给予处罚:
1、上课无故迟到,造成学生无所适从,纪律混乱的;
2、上课擅自改成自修课,教师又不到岗的;
3、上课时中途脱岗,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
4、上课时擅自早退脱岗,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
5、学生集会、做操、看电影或外出集体活动等,班主任无故不到场造成班
级学生纪律涣散,或者发生意外事故的;
6、早读、午自修辅导教师无故不上班,造成班级学生纪律混乱或发生意外事故的。

7、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无故不到岗,造成学生无所适从,纪律混乱或发生意外事故的;
8、体育教师擅自搞“放羊式”体育课,造成学生纪律涣散或发生意外故的;
9、实验室管理员擅自出借实验仪器、化学药品等,造成人身伤害的;
10、档案室管理员擅自出借保密性档案资料,造成工作被动或影响教师、学校声誉的。

11、学校电教器材管理员疏于对器材的严格管理,造成器材损坏或失窃的;
12、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最后一位离室者忘关电器,忘关窗户和上锁,造成室内物品失窃、公物严重损坏或电扇、电灯通宵运转的;
13、总务部门对教师提请急需修缮的门窗、电器及其它设施未及时修缮,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

14、食堂人员烧夹生饭或无故没有开水供应,造成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学工作的;
15、油印人员工作不负责,经常出现差错的;
16、食堂人员没有把好进货关,造成师生饮食中毒事件的;
17、放晚学清校时间后,教师留学生太迟,没有护送其回家,造成意外事故的;
18、图书管理员失职,造成图书资料流失或失窃的;
19、教职工故意损坏校舍及其它公物;
20、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住校生管理混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21、构成其它责任事故的。

四、对发生以上责任事故的教师,学校在学期奖中给予每次扣2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萧山区渔浦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领用保管制度
1、教师办公教学需要的低值易耗物品实行领用登记,因破损而不能使用的物品经总务处认可后实行以破换新。

2、各处、各室所需办公用品必须填写财产保管责任单,经总务处批准后方可领用,领用人员有保管的经济责任。

3、各处、各室的固定资产和教室财产,每学年初由总务处统一核实到室,填写财产清单和班级课桌凳定位使用名册,做到责任到人,谁用谁管。

教室卫生工具采用定量使用。

二、校产借用制度
1、教师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教具等应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定期归还。

2、教师因个人生活需要(包括住校教师)向学校借用桌椅、床等木制品设备必须填写借用清单,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出借。

3、各类器材、工具、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校舍、场地)原则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经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同意方可。

4、图书的出借,按学校图书室出借办法执行。

5、教师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校,必须还清所借的一切物品,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三、校产报损报废制
1、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因自然原因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经总务和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减少财产帐(低值品会计不记帐)。

2、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物品,由于失窃或其它原因失少,经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然后予以报损,会计在帐上凭报损(废)单减少财产。

3、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报损报废,每学期办理一次。

四、校产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各部门因工作失责,保管不当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和损失数量、金额后,除了按审批权限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外,经总务处提出赔偿意见后,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

2、属于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寝室用具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由个人负责修理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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